关于加强和改进国企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考
2019-07-19宗浩林
宗浩林
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搞好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也是我们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当前,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一、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意识形态”概念的界定。受马克思的影响,西方學术界一直高度重视“意识形态”概念,并给出了各自不同的界定。曼海姆认为,对于“意识形态”的内涵应在特殊意义和总体意义上加以区分,“特殊意义的意识形态”是指一个人对于现实真实状况故意的或者不自觉的掩饰和伪装;“总体意义的意识形态是指某个时代或者某个具体的历史——社会集团(例如阶级)的意识形态。
国内学界对于“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继承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原则。在相关教科书和各种辞典中,“意识形态”通常被界定为思想的或观念的上层建筑,是人们对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以及由经济形态所决定的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具体表现为政治法律思想、哲学、艺术、道德、宗教等观念形式。“意识形态”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它以一定的物质生产发展状况为基础,随着物质生产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的进步而不断分化和发展。在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特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集中表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思想体系,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在观念上的反映。
2.意识形态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重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向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把社会主义意识‘灌输到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中去,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工人阶级政党的一项根本任务。”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概括为“四个极端重要”。首先,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党地位极端重要;其次,意识形态工作对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极端重要;再其次,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极端重要;最后,意识形态工作对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极端重要。
二、当前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社会上依然有少数人借机制造各种“抹黑国企”的声音。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整体舆论环境大为改观,各种错误言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然而,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依然十分复杂,特别是网络舆论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来自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中的各种负面声音。在这些负面声音中,有的是在客观陈述现象、分析问题、提出批评,但也有少数人则是在故意抹黑、丑化国有企业,大谈所谓的国有企业“垄断论”“特权论”“专属论”等。这种来自国有企业外部的错误言论不仅会误导公众对国有企业产生错误认识,也在一些国有企业的干部和职工中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面临“五不稳”和“五难”问题。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的理想信念有所动摇,个别干部和职工的人生观、价值观甚至严重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已经形成“小气候”。受此影响,有的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干部和职工“心态不稳、意志不稳、情绪不稳、工作不稳和队伍不稳”的不良状态,这不仅严重影响着这些国有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给这些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带来了“心态难调、情绪难控、矛盾难化、问题难解、队伍难稳”的“五难”问题。
3.一些国企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国企主要领导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从而使得这些企业的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了相对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倾向。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相对弱化;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仅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一些国企的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淡化,少数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甚至严重缺失;三是一些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只务虚、不务实,只重宣讲,不重实效;四是一些国企主要领导虽然口头上强调“两手抓”,但实际上却是“一手软”,意识形态工作被严重边缘化。
4.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与现实需要存在差距。长期以来,受重经济轻思想工作的影响,部分企业中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队伍逐步萎缩,不仅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而且有向“老龄化、低龄化”两级分化的趋势,在多数企业中越是到基层专职政工人员越少,多数身兼数职的工作人员工作中疲于应付,直接影响了实际工作效果。此外,一些国企政工人员在研究党建理论方面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惯性思维,缺乏创新精神,对新常态下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缺少有效的解决思路和办法。
三、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建议
1.国企党委(党组)要牢牢掌握国企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国企主要领导要正确认识当前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由国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国企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职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国企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国企党委(党组)要牢牢掌握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国企意识形态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接力赛中我们这一棒的优异成绩。”因此,国企意识形态工作也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科学性的统一,积极开创新时代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局面。
3.国企意识形态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要有所创新。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国有企业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同国有企业发展以及干部职工共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国有企业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媒体,着力加强国有企业的网络文化建设,搭建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国企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国企政工队伍。要做好国企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国企政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国企政工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国企政工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企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国企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国企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共同抓好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国企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作者单位:天骄航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