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也共和?
2019-07-19李惟一
李惟一
在一八 ○二年,法兰西学会 Serna)继续对这批文献进行了政(Institut national,Institut de France 治史的解读,便有了《共和国的的前身)发起了一次征文活动,题 动物:一七八九至一八 ○二,动目为 “对动物的处理方式残忍程 物权利的诞生》一书。度如何会影响公共道德?是否有 虽然在中国对动物史的研究必要对此立法? ”一八 ○四年, 刚刚起步,但在法国,动物史研学会收到了二十八篇论文,有的 究并不是个很新的领域,从二十具名、有的匿名,其中一篇已经 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到现在已有散佚,剩下的二十七篇保留在学 二十余年的历史了。让 -马克 ·会图书馆里。这二十七篇文章涵 莫里索(Jean-Marc Moriceau)和埃盖了关于动物的很多讨论,作者 里克 ·巴哈戴伊(éric Baratay)是按地域划分有巴黎人、外省人甚 动物史研究的先驱,前者著有《旧至外国人,按职业分有文人、军 制度的畜牧业》(一九九九)和《恶人、公务员、医生、教授和律师等。 狼史:十五至二十世纪三千次对人类学家瓦伦坦 ·伯劳斯(Valentin 人的攻击》(二 ○○七),后者有《人Pelosse)在一九八一年首先发现 创造了动物》(二 ○○三)和《教了这批文献,通过对这些投稿的 堂与动物》(一九九六)。甚至启蒙研究阐述了人对于动物受折磨的 运动研究的大师丹尼尔 ·罗什也同情心的起源。二十五年后,历 有一部骑术史著作。塞尔纳虽然史学家皮埃尔 ·塞尔纳(Pierre 了解这些前人的研究,但是并没有承续这些偏长时段的问题意识,而是把动物史研究和自己的本行革命史联系起来。这种研究取向并非是要把革命史研究 “去意识形态化 ”,不是要建立某種 “动物历史视角 ”。实际上,历史写作的视角还是以人为本的。在作者看来,法国大革命不仅颠覆了人类社会秩序,还颠覆了所有生命的分类模式,在新的社会与新的阶级分化中,新的分类模式形成了。而动物在人类社会里无所不在,尤其是在工业革命开始前。所以一个没有动物的革命史也是不完整的革命史,本书是作者对革命史进行 “补完 ”的尝试。
本书题目涵盖范围是“一七八九至一八○二年 ”,这和塞尔纳所研究的法国革命史相关,因为通常来说,一七八九年七月十四日攻占巴士底狱被视为革命的开端。但本书的讨论范围远不止于此。本书所讨论的这二十七篇论文,其思想源头可追溯到启蒙运动乃至笛卡儿对人和动物截然二分的哲学那里。同时,这些对动物的思考所处的思想脉络也贯穿十九世纪,一八○二年并非思想史上的大的断裂点,这个征文比赛既是终点,也是起点。
为什么在一八○二年会有这样的征文比赛呢?对动物的关心并非从天而降。作者上溯到启蒙时代,他发现,在启蒙时代,人们就已对动物体现出比以往更多的关心,这种关心一方面表现为解剖学,比如路易十五解剖过上千只他打猎的动物;另一方面表现在思想中对动物地位的讨论,比如《百科全书》有对打猎的讨论,认为这是一种不健康的娱乐。人们认为动物不再只是财产,可以随意处置,而是有感觉的。笛卡儿关于人与动物的区别的看法在征文中基本被抛弃了。笛卡儿认为动物只是机器,当它表现出嚎叫和颤抖是因为外界施加的暴力使得机械结构失调,而不是表现出和人一样的痛苦。而这次征文中,很多作者受到启蒙运动的影响,他们学习了孔迪亚克对于感觉的论述,表现出对笛卡儿传统观点的背叛。这些作者认为动物具有感觉,这种感觉的性质和人类的一样,只是程度可能有所差别。甚至有参赛文章认为动物不
仅有情感,还有智能,比如蜜蜂和河狸,可以完成一些 “工程 ”。[但是也不能夸大这种对动物有感觉与智能之观点的接受度,一位征文作者批判道:“那种使得猴子高贵而贬损人的害人信条,是可诅咒的。”(74页)这也表明了启蒙运动的观念虽然已经有很大影响,但尚不足以彻底摧毁人和动物之间的界限。]
这种思潮使得人与动物之间的鸿沟没那么大了,人和动物的关系多多少少隐含了 “上等人 ”和“下等人 ”的关系,而对待动物的方式,隐含了人们如何对待
“下等人 ”的方式。因《巴黎图景》而闻名的文人梅西耶(Louis-Sébastien Mercier)在一七九二年写道:“你告诉我你如何对待动物,我就会告诉你你生活在怎样的社会;你告诉我你怎样让别人处置动物,我就知道你对于下层人痛苦漠不关心的程度。”(30页)
在保护动物方面二十七个人里头有七个人呼吁立法惩罚虐待动物的人,但是十篇征文明确提出不需要立法,教育的重要性高于立法,他们认为当人们学习了共和道德,就不再虐待动物了,法律并非必需。这其实表明,对于动物的保护措施,大部分作者持偏传统的观点,把对待动物的方式和道德联系在一起。谈到道德,有人认为打猎是残忍的,打猎的君王荒废了其他事情。而斗兽也是道德败坏的开始,有人认为人和动物的关系开始恶化,始于罗马人的马戏表演,斗兽的下一个阶段是角斗士和动物厮杀,最后的阶段是人和人厮杀,使得平民阶层习惯于战斗、内心刚硬,为战争做好准备。在批判了西方文明中罗马的斗兽以及犹太人以无辜动物为祭品的行为之后,不少征文作者借着征文主题抨击了英国的殖民政策,他们把印度描绘为动物的天堂,素食者很多,只是被英国人糟蹋了,英国人对于孟加拉的饥荒置若罔闻,更是引起了征文作者的愤慨。
进一步地,一些作者的眼光放得更长远。比如一些人提到不能对殖民地掠夺,因为消灭动物会引起食物链的崩坏,进而引发环境灾难。这种思想认为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密不可分,人应该对动物有所尊重。动物不能表
达,而且动物不像人类可以自我完善、发展自己,所以有的人提出要把动物看作像是小孩子、忘记语言的老人一样去照顾,这种生态思想到了第八章 “早熟的素食主义 ”中表现更为明显。其中,作者列举了法国的一些素食主义传统,一些作者认为吃动物是吃人的前奏;有好几篇文章把 “拒绝食用动物肉 ”和“慈悲为怀”联系在一起。这类想法被塞氏称为 “共和的生态观 ”(écologie républicaine)。作者想要在革命的道德科学和素食主义中勾勒出 “共和动物伦理 ”的轮廓。这个想法非常新颖,只是作者并没有给 “共和动物伦理 ”下一个清晰的定义。
除此之外,另外一个思想背景是社会上对于如何结束革命的思考。一七九三至一七九四年,法国革命进入了恐怖时期,人们似乎一下子进入了彼此为敌、大开杀戒的状态。在热月政变之后,热月党人思考的事情是如何能够走出革命。一七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法国成立了法兰西学会,它不仅是法国最高的学术机构,同时也是督政府所设计出的国民教育体系金字塔的塔尖。虽然法律规定它的任务是 “收集发现,使艺术与科学日臻完美 ”,但在塞氏看來,它所代表的是 “上层人 ”对知识(savoir)的占有,相对的是“下层人 ”缺乏知识,需要被教化。这种以知识作为区隔的方式,隐含着通过恢复等级社会而达到对恐怖说不的目的。这套制度的设计者认为,革命中恐怖的发生,需要通过道德教化来纠正。而对恐怖的恐惧,其实是很多征文的隐言,虽然没有直接表达,但是通过对残忍对待动物的批判展现了出来。比如本书第五章 “小孩、屠夫和革命者 ”的标题,乍一看让人摸不着头脑。在大部分征文中,孩子虐待动物是一个常见的话题,对“熊孩子 ”要进行公民教育,使得他们明白动物也是有感觉的,这种观点和督政府时期建设国民教育的想法不谋而合,一个孩子有同情动物的心证明教育是成功的,孩子成为 “公民 —孩子 ”(108页),共和国也就后继有人了。而屠夫无疑是血腥的象征,对于动物的尸体 “无动于衷 ”。有不少征文的作者认为应该禁止公开屠宰,并且禁止女人和小孩屠宰,因为屠宰使人变得冷漠残暴;只有区区两位作者认为屠夫也可以是好爸爸,而且警察局的犯罪记录也不能佐证屠夫犯罪率高于其他职业。为什么这些参赛者普遍对于孩子虐待动物和屠宰这么在意呢?塞氏认为,这些对于孩子和屠夫的态度,本质上是对革命者的态度。到了一八○二年,人们仍然要走出革命,孩子与屠夫的行为使人联想到恐怖时期的公开处刑,人的生命的价值得不到尊重。
惧怕恐怖的思想源头或者说思想同盟,在作者看来,可能是天主教。根据基督教看来,人与动物有着本质区别,这与笛卡儿的想法颇有类似之处。但基督教的生态观并不限于此,因为人被上帝赋予管理自然的权力,一个好的管理也包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包括人和动物关系的和谐。塞氏把这种基于基督教的人与动物关系的看法称为 “生态天主教 ”,笔者认为叫 “生态基督教 ”可能更合适,因为基督新教对于环境的讨论亦有贡献。在塞尔纳看来,这些观点也反映了一种回到传统、回到基督教去的努力。这些参赛作者,虽然都经历了革命,但从革命开始的关于平等、关于公民性等讨论,似乎很少影响到这些人,征文中几乎没有体现这些革命话语,而参与征文比赛的这些人正是公共舆论的制造者。所以说,“共和化 ”在法国还道阻且长,一八○二年的法国的公共舆论中,传统观点的回潮,影响力大于革命的新话语。
大致可以看出,征文被作者划为两类,一类文章是 “生态的”“共和的 ”,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另一派观点相对保守,想要否认身体与灵魂的平等,否认人和动物平等,恢复传统的高低之分。这也是作者试图达成的目的,即把这两种对动物的观点和两派政治思想联系起来,一派比较革命,受到启蒙影响,认同革命带来的平等。另一派则 “反共和 ”乃至 “反革命 ”,想要回到人有差别的等级社会。革命开始让人想象,甚至可以构想平等,这种平等虽然不是人和动物之间的,但至少是人和与他 “近似的人 ” 之间的,比如贵族与俗人、男人与女人、黑奴和白人。但是,从思想影响的深度来说,传统观点仍然占据上风。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虽然早在一八○二年就有这么多关于是否应就动物保护立法的议论,但立法实践的落实相对落后。直到第二共和国时期,一八五○年七月二日,格拉蒙(Grammont)法才通过,规定了 “公开处死和虐待家养动物者 ”将被处罚。又过了一百多年后,在二○一五年一月二日,法国《民法典》终于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