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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联动 保持攻势 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2019-07-19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9年6期
关键词:黑恶专项斗争保护伞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发挥牵头作用,各部门单位联动参与,保持攻势,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湖南省纪委监委 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尺,着力推动惩腐拔“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同向而进,在查处深度上坚决一查到底,在打击力度上一网打尽。

逐案过筛,出台“三清三到位”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启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对“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决不放过。省纪委常委会出台了“三清三到位”机制,即:对涉“伞”问题线索的价值、初核程度、处置经过和结果要清楚,对涉“伞”问题审查调查、刑事诉讼的过程和结果要清楚,对涉黑涉恶原案件的诉讼过程和结果要清楚;做到抓拓宽线索渠道到位,抓案件研判和组织指挥到位,抓健全机制和协调沟通到位。湖南省纪委监委率先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对各市州55起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联点包案,挂牌督办39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案件,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惩腐打“伞”零立案的市县纪委监委进行重点调研,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审批、优先办理。2018年6月,湖南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赴衡阳指导彻查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一举挖出衡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先进等3名黑恶势力“保护伞”。

联动会商,扫黑打“伞”一体推进。2018年6月11日,新华社刊发的《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一文引发高度关注。面对其中隐藏深、来头大或是涉及强势系统的黑恶势力,调查处理是否阻力重重?是否无功而返、流于形式?人民群众有疑问。这次,湖南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抓住时机,攥指成拳,组建前线指挥部,分组同步展开调查,对103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7名公职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一举撕破了夏顺安涉黑团伙苦心经营17年、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打掉了层层撑起的“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手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为今后扫黑除恶和打“伞”同步进行提供了有益借鉴。湖南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经常保持“热线”联系,重大案件直接对接,建立深挖“保护伞”会商机制。据介绍,监察法出台后,湖南省纪委监委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配套使用异地管辖,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一体推进。

深挖彻查,不放过每一把“保护伞”。2019年3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湘潭县石潭镇城管队原队长张议等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二审公开宣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议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城管队长怎么承包的农贸市场?又是谁给了他胆量,在用刀捅了人之后,还继续纠集人员对受害者进行殴打?”湘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亚湘说,拿到张议等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案卷后,當时就怀疑其中存在“保护伞”问题。此后,该县纪委监委马上成立调查组,进行详细核查。调查发现,张议及其团伙平时就劣迹斑斑,多次殴打他人、打砸店铺,违规收取卫生费,组织人员封堵镇政府大门。而时任石潭镇党委书记刘奇志、镇长何海军以及派出所副所长阳京峰不仅未及时处置、依法处理,甚至还违规发展其为党员。在张议等人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石潭镇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等单位25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责任追究。

(邹太平 吴 哲)

湖南省委组织部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组织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聚焦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任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筑牢扫黑除恶的坚强战斗堡垒。湖南省委组织部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一招,不断筑牢扫黑除恶的坚强战斗堡垒。全省列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10种情形,对每个村(社区)进行“全面体检”。瞄准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合并村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地方进行重点排查,逐一研判、“对症下药”。对于打掉黑恶势力的村(社区),及时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并采取“拿一套整顿方案、定一名联点领导、派一支工作队伍、配一名第一书记、选一批帮扶项目、建一个坚强班子”等“六个一”工作机制,实行市县组织部门挂牌整顿,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选准管好基层“领头雁”。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组织部门把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点,通过严把“入口关”、强化“管理关”、畅通“出口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先进性、纯洁性。在2017年全省村(居)“两委”换届中,坚持政治标准、严格人选把关,列出“九不选”负面清单,明确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等“九种情形”人员不得进入村(居)“两委”班子。实行“凡进必审”和“联审把关”机制,对候选人进行“政治体检”,有效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通过审查把关,全省有9862名村级“两委”换届候选人因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等被取消提名资格。去年以来,全省对村(居)“两委”成员违法违纪、涉黑涉恶问题开展两轮排查整顿,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社区)干部清理出去,将工作不力、表现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干部及时撤换下来。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审查制度,及时调整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引导党员争当扫黑除恶“排头兵”。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全省各基层党组织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激发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15万多个党支部以扫黑除恶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0多万名党员作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公开承诺,并充分调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队伍,深入村、社区,上门入户进行常态化宣传,持续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孙敏坚)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南法院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省扫黑办14次推介湖南法院做法。湖南省高院在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发言,并获评2018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提高政治站位,抓实组织部署。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绝对领导,把这次专项斗争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湖南省高院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并召开专项斗争推进会、刑事审判座谈会,持续作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部署,确保全省法院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最高法院、湖南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湖南省高院党组对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重要事项第一时间予以研究。在加强督导考核方面,积极参与去年10月湖南省委专项斗争督导,今年2月湖南省高院又对全省法院扫黑除恶进展进行专项督查,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账,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依法严惩,严把政策法律关。2017年11月6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曾宪波等2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对曾宪波等27人分别判处6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018年3月,娄底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曾宪波案后来选入全国扫黑办典型案例且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南法院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出重拳、下重手,形成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一年多来,湖南法院对黑恶犯罪分子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53人,从严判处恶势力头目张议、张华佰死刑;在专项斗争中,突出“打财断血”,共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近13亿元;审结“保护伞”案件6件,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告人宋谋宁判处有期徒刑10年,文烈宏案所涉“保护伞”案件正在抓紧审理之中;对涉黑涉恶罪犯零假释,对23名涉黑涉恶罪犯决定不予减刑。

夯实基础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夯实基础保障、强化宣传引导是湖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的两大法宝。湖南省高院在三个刑庭和审监三庭、执行局、立案信访局设置专业合议庭,成立两个专家库,编印28万余字的扫黑除恶办案手册,组织举行6次集中宣判,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在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专业合议庭按照职责分工对口负责相关案件的办理、指导和协调。为给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从全省法院择优确定19名法官组成扫黑除恶审判专家库,从高校和省级政法机关聘请17名专家学者组成扫黑除恶审判咨询专家库。通过编印办案手册,举办刑事审判业务和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培训班,开展案例研讨和业务讲评等,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何淼玲 曾 妍)

湖南省检察院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

“四查七看六调研”经验做法被全国扫黑办推介,办理文烈宏涉黑专案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从力度、精度、深度上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纵深。

打出“力度”:社会空间没有法外之地。2019年4月6日,湖南省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浏阳市检察院共同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办理全省首例网络“水军”涉恶案——不久前,浏阳市检察院通过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依法将长期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的“网霸”林东亮等人绳之以法。当天,湖南省检察院迅速成立了法律政策组、办案指导组、检察建议组、法治宣传组,通过以点带面推动类案办理。从网下到网上、从传统领域到新兴领域,这是全省检察机关以饱满的斗争精神推动专项斗争的缩影。截止今年3月25日,湖南省检察院围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等新型“软暴力”犯罪加强指导,推动办理此类案件192件。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市霸”“行霸”等12类重点犯罪重拳出击,办理此类涉黑恶案件343件。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与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6批46件案件,已提起公诉13件314人,法院判决8件216人。

打出“精度”: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2018年5月,茶陵县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涉恶案件——雷某君、邓某炜等1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时,敏锐地察觉到了其中的不寻常——公安机关认定雷某君不符合恶势力认定标准;与雷某君斗殴的邓某炜却极有可能涉恶。该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转变侦查思路,挖出了以邓某炜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和其“上线”、以谭某华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检察机关既全力支持公安机关打出声威,又强化证据审查把关,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既不降格也不拔高,提前介入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案人数众多的恶势力集团犯罪等“七类案件”139件,追捕520人,追诉241人。对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訴的案件未予认定242件;对公安机关未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通过深挖细查认定163件;监督立案207人,提出抗诉175人。

打出“深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18年,常德市检察院在办理文烈宏涉黑专案时,将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行为作为深挖彻查重点。在湖南省检察院协调指挥下,专案组依法将包庇纵容文烈宏的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长沙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认定为“保护伞”,2人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为典型案例通报。“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必然有其‘关系网和‘保护伞,扫黑除恶绝不能就案办案、就黑扫黑、见黑不见‘伞。”全省检察机关始终紧盯案件背后“保护伞”问题不放,依托办案发现并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175件;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受理此类问题线索58件。坚持把专项斗争与惩治基层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紧密结合,提出严格落实选举“负面清单”等检察建议115份。

(于振宇 马 秋)

湖南省公安厅 重拳出击 除惡务尽 铲除社会治安乱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密集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以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万钧的打击整治行动,形成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湖南省公安厅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主动摸排,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湖南省公安厅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出台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斗争态势,为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湖南省公安厅通过建立“3+X”“三报”工作机制,制定《摸排核查黑恶线索实施细则》,确保线索件件都落地、事事有回音。

打早打小,“治贷惩霸”铲除社会治安乱源。小恶不早除,易坐大成势,向大黑大恶发展升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必须坚决打掉。湖南省公安厅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专项行动,通过严厉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和“村霸”“市霸”“行霸”,坚决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黑恶违法犯罪,推动形成扫黑、除恶、治乱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工作体系。“三贷三霸”在黑恶犯罪的各个发展阶段均有体现,不仅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而且极易衍生其他违法犯罪。全省公安机关把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作为对标中央督导要求、推进真抓实改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既坚持抓大要案件查办,又坚持打早打小,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重拳出击,全面围剿黑恶犯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依法打击整治力度。聚焦严打树大根深的黑恶犯罪,向蛰伏多年、已“漂白戴红”、难打动、难打透的黑恶势力“亮剑”出击;聚焦严打非法采砂黑恶犯罪,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切嘱托,迅速部署开展“洞庭风雷”专项行动;聚焦严打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以纵深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坚决打掉盘踞在农村地区涉黑组织和涉恶团伙;聚焦严打地下出警黑恶犯罪,打掉“杀神帮”“天地会”等47个黑恶犯罪团伙,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聚焦推进延伸打击,组织开展集打斗争、“百日会战”,强化地域性职业犯罪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有力促进社会治安的持续好转。

齐抓共管,深入推进综合治理。为确保既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又进一步助推基层组织建设、行业监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省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检法司定期互通情况,与纪委监委建立黑恶线索双向移交反馈工作机制。湖南省公安厅与省检察院建立联合挂牌机制,出台《“套路贷”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等。积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线索联查、执法联合、治理联管,向相关单位发函通报其主管领域的黑恶犯罪案件情况,推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何金燕 罗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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