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方言中的持续体标记“斗”和“在”
2019-07-19孙福婷
孙福婷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000)
枣阳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鄂豫交接地带,东邻随州市,南接宜城市,西邻襄阳市,北接河南南阳市新野县。依据《中国语言地图集》,枣阳方言属于西南官话。枣阳方言中,表示持续意义的语法手段较为丰富,可以用持续体标记“斗[tu0]”“在[tsai0]”,可以用动词的重叠形式“V斗V斗”“V连V里”“连V直V”等,还可以用副词“紧”“在[tsai41]”“正(在)”。这些语法手段还可以互相组合,在同一个句子里共现。本文主要考察持续体标记“斗[tu0]”和“在[tsai0]”的句法语义功能及二者间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斗”只是记音的同音字,“在”为本字。
一、持续体标记“斗”的句法语义功能
枣阳话的“斗”按照用法可以将其分为三类,分别记为“斗1”“斗2”“斗3”,读音均为[tu0],具体性质如下:
斗1: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是持续体标记;如,他喜欢躺斗看书。
斗2:表示动作的结果,相当于普通话中的结果补语;如,娃子吓斗了。
斗3:与普通话中动词后面的“在”对应。如,把钱搁斗抽屉儿里。
本文只讨论作为持续体标记的“斗1”,可以表示动作的正在进行或状态的持续,枣阳话中,主要用于下面几种格式。
1.V+斗+(些儿)+(O)
这种格式一般用于祈使句,如:
(1)坐斗!
(2)你给我听斗。
(3)你躺斗些儿。
(4)你帮我看斗东西。
该格式如果不用在祈使句中时,一般不能独立成句。当主语为非第二人称时,这种格式的陈述句总是需要前行句或后续句,否则给人表述未完之感。例如:
(5)我看斗她,你忙你的。
(6)她一拿斗手机啥都想不起来了。
“V斗”较多用于祈使句,一是因为“V斗”借助祈使语气就可独立成句,不再需要前行句或后续句;二是因为祈使句中,“V斗”也可看作表示持续意义,因为不论动作是否已经发生,说话人希望出现或保持某种动作行为,说话人关心的不是动作的起点或终点,而是动作的过程。[1](P30-36)祈使句是“斗”能比较自由出现且出现频率较高的格式。
2.V+斗(+O)+在
(7)我看斗在,不要紧。
(8)书我拿斗在。
(9)她睡斗在,你小点儿声。
(10)她穿斗红衣裳在。
因为句末加了“在”,此格式中“斗”的语义、功能还需考察。我们可以通过下列一组句子进行比较:
A组B组 (11)我等斗,你快去。→我等斗在,你快去。 (12)书我拿斗。→书我拿斗在。 (13)∗妹妹穿斗红衣裳。→妹妹穿斗红衣裳在。
例(11)A句只表示动作“等”的持续,B句有动作的持续,但更强调动作行为现在正在进行,类似普通话中“我等着,你快去”与“我正等着呢,你快去”的差异,例(12)也是。由此可知,这种格式中,进行的意义更多是由“在”凸显的,“斗”只是表示动作或状态的持续。
另外,此格式中,“在”是必需的完句成分,没有“在”,句子就不成立。从句子结构来看,A组中,例(11)有后续句,例(12)是主谓谓语句,而例(13)若改为“红衣裳妹妹穿斗”,也能成立。究其原因,在于这样的主谓谓语句构成了对话语境中的祈使句,有吩咐之意,这种现象在由“斗”构成的句子里是比较普遍的。能进入此格式的动词,范围比较广,表示动作行为持续进行、或在短时间内能反复出现的动词大多能进入,而像“死”之类的瞬间动词则不能。
3.V1+斗(+O1)+V2(+O2)
(14)你站斗说。
(15)她常常躺斗看电视。
(16)追得他拿斗衣裳就跑。
该格式是一个连动结构,“V1斗”是V2的伴随状态,表示方式,这种动作行为或状态是持续性的。
4.V1斗+V1斗……V2
(17)娃子哭斗哭斗睡着咯。
(18)他们说斗说斗就吵起来了。
“V1斗”表示动作V1的持续,“V1斗+V1斗”是“V1斗”的重叠形式,重叠形式也用来表示“V1斗”状态的持续或动作的反复出现,V2是V1持续一段时间之后出现的结果,多是没有预料到的,因此V2不能是光杆动词,需要能呈现出状态持续或动作多次反复之后的结果。
5.存在句“处所+V+了+数量+O”与“处所+V+斗+O+在”
普通话中“处所+V着”的句子,在枣阳话中,依据宾语是否带有数量短语,有两种表达形式:一是当宾语带有数量短语时,多用“处所+V+了+数量+O”表示,“斗”不出现;二是当宾语不带数量短语时,可以使用“斗”,用“处所+V+斗+O+在”表示。
先看第一种:
普通话枣阳话枣阳话(19)墙上挂着一幅画。→墙上挂了一张画。→∗墙上挂斗一张画。(20)门口站着很多人。→门口站了一堆人。→∗门口站斗一堆人。(21)池子里养着两条鱼。→池子里养了两条鱼。→∗池子里养斗两条鱼。
普通话中“着”“了”在存在句中可“互换”的现象也曾是研究热点。范方莲认为,这些存现句里的“了”与“着”相当,可以替换,与动词后表示完成态的“了”不同,且这种形式具有方言性。[2](P716-738)于根元指出,有些动词造成状态的动作很快就完成了,而造成的状态可以持续很久,动作完成了,也就意味着状态形成了。[3](P106-119)刘宁生(转引自戴耀晶1991)认为,后附“着”的是状态动词,后附“了”的是动作动词,“着”与“了”不同,但二者的差别在存在句里得到了中和。[4](P92-105)枣阳话中,宾语部分带有数量短语的存现句只有“了”的形式,没有“斗”的形式,对于根元的观点是一个映证。动作很快完成了,而动作造成的状态却可以持续很久,动作的完成也意味着状态的形成。
再看第二种情况,宾语部分不带数量短语的存现句:
普通话枣阳话枣阳话(22)墙上挂着画。→∗墙上挂了画。→墙上挂斗画在。(23)门口站着人。→∗门口站了人。→门口站斗人在。(24)池子里养着鱼。→∗池子里养了鱼。→池子里养斗鱼在。
两种情况相比,不带数量短语的存现句更强调进行,所以需要句尾“在”才能足句。
6.“斗”的否定
“V斗”的否定可以在前面加“没(有)”,在祈使句中可以前加“莫”。例如,“莫躺斗看电视”,莫在“躺斗”这种状态下看电视。非祈使句中,往往用“没(有)V”,偶尔也可说“没(有)V斗”。“没(有)V”使用频率更高,是因为“V斗”的预设是“V了”并且持续,其否定形式“没V”可以看作是对“V了”和“V斗”的否定。
7.小结。从前面的分析可知:
其一,“斗”最主要的格式是“V+斗(+O)+在”和“V1+斗(+O1)+V2(+O2)”,这两个格式中,“斗”受到的限制最小。
其二,“斗”最基本的语法意义就是表示动作行为的持续或动作行为完成后所遗留下来的状态的持续。
其三,体标记“斗”一般不能单独出现在动态动词后面,表示动作的持续进行,也不能单独与动词前副词“在”“正在”“还在”“紧”等连用,但在具备以下任一条件时(可同时具有),持续性动词可以带“斗”:一是祈使句或有前行、后续句,二是句尾有体助词“在”与之共现,三是作连动式的前项。
二、持续进行体标记“在”的句法语义功能
依据语法功能的不同,枣阳话中的“在”可以分成实词“在”和虚词“在”两大类:
实词:在0(动词[tsai41]),如,我在上海。
虚词:在1(介词,在动词之前、处所词之前[tsai41]),如,他在学校上课。
在2(副词,直接用在动词之前[tsai41]),如,他在看电视。
在3(用在句子末尾[tsai0],持续体标记),如,他看电视在。
句尾持续体标记“在3”,跟在持续性动态动词或动作实现后可转为状态的瞬间动词构成的小句后面,表示动作正在进行或状态正在持续之中。
枣阳话中,持续进行体标记“在3”,主要用于以下几种句法格式。
1.1 1.V+(O)+在3
(25)在2玩在3。
(26)她吃饭在3。
(27)还在1外头疯在3。
此格式中的动词都是可持续的动词,而一些动作行为虽不能持续但在短时间内能反复出现,这样的动词,如“蹦、跳、踢”等,也能进入该格式。动词前可以出现动作进行的处所,往往由介词“在”引进,比如例(27)。副词“在”可以与句尾体标记“在”一起构成复合表达式,共同表示动作正在持续,如例(25)。
2.V+斗3+处所+在3(此格式中的斗,相当于动词后的“在”,是斗3)
(28)书搁斗桌子上在。
(29)垃圾扔斗门口在。
(30)她坐斗门口在。
此格式与处所联系紧密,多表示某物处于某处所,多为静态,因此,进入格式的动词多是动作完成后转为/形成一种状态的瞬间动词,如“搁、挂、死”等,不能形成状态的持续性的动态动词不能出现该格式中。该格式中的斗3相当于动词后的“在”,并不表持续,所以句子中表示状态持续的是句尾“在”。
汪国胜[5](P104-111)、苏俊波[6]分别发现武汉方言、丹江方言的类似格式内部并不单纯。枣阳方言也是如此,有的可以变换为“处所+V+斗1+S受/施+在3”和“S受/施+在+处所+V+斗1+在3”,有的则不可以。具体变换情况如下:
结构A结构B结构CS受/施+V+斗3+处所+在3→处所+V+斗1+S受/施+在3→S受/施+在1+处所+V+斗1+在3(31)书搁斗桌子上在。→桌子上搁斗书在。→书在桌子上搁斗在。(32)垃圾扔斗门口在。→门口扔斗垃圾在。→垃圾在门口扔斗在。(33)她坐斗门口在。→∗门口坐斗她在。→她在门口坐斗在3。
从以上变换可见,该格式内部有两种不同情况。例(31)(32)是一种,主语是受事,句子可以变换为“结构B”或“结构C”的形式,这两句中的动词是可持续的静态动词或能转为状态的瞬间动词。例(33)是第二种情况,主语为施事,句子不能变换为“结构B”,但可以变换为“结构C”。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主语是有定的,与存现句的语义要求不符。
如果去掉句尾“在”,这三个结构也有不同。结构A去掉“在”后,句子还能勉强成立,能构成祈使句;结构B基本不能说,结构C则明显有语义未完之感,需要后续句进行补充。这也证明“斗”没有完句功能,而句尾“在”具有完句功能,存现句对其的依赖更多。
3.V+斗1+在3
(34)门关斗在。
(35)她看斗门口在。
(36)她的脸还红斗在。
(37)娃还伤心斗在。
(38)她跳斗在。
此格式中是持续体标记“斗1”与句尾“在3”组合使用,构成复合表达式。进入格式中的动词,其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在完成后能够保持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但“是、有、在、爱”等表判断、存在、心理的动词不能;也可以是持续性的动态动词,“跳、蹦”这类不能持续但短时间内可反复出现的动作,进入该格式后是否成立比较依赖语境。此外,还可以是一些具有性状变化的形容词,表示状态的持续。此格式的主语可以是受事,也可以是施事。受事主语可以变换为“V+斗1+O+在3”,例如,例(34)可以变为“关斗1门在。”若主语是施事,可带宾语,也可不带。
句尾持续体标记“在”主要用于陈述句、疑问句和感叹句,不能用于祈使句。
三、表持续的“斗”和句尾“在”的关系
前两个部分已经论及一些有“斗”的句子,加上句尾“在”才能成句,那么“在”的句式加“斗”以后,句子有没有变化呢?“在”和“斗”在同一个句子中的相互关系如何?
1.V+(O)+在3——V+斗1+(O)+在3
玩在。 → 玩斗在。
她吃饭在。 → 她吃斗饭在。
你在做啥子?我炒菜在。 → 我炒斗菜在。
“V+(O)+在3”的主语为施事,V表示动作行为,一般为持续性的动态动词,整个句子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正在持续,加上“斗”变成“V+斗+(O)+在3”后,两句略有细微差异,前一句突出正在进行的动作,后一句更突出动作行为的持续性。
2.在2+V+(O)+在3——在2+V+斗1+(O)+在3
“在2+V+(O)+在3”加上“斗”后,不能成立,是因为表示进行的副词“在2”与表持续的“斗”不可连用。见下例:
她在2哭在3。 → *她在2哭斗1在3。
她在2看电视在3。→ *她在2看斗1电视在3。
3.在1+处所+V+(O)+在3——在1+处所+V+斗1+(O)+在3
罗自群讨论襄樊话中的相同句式时,细致地发现V的音节数目/是否带宾语对“在”字句是否成立有所影响。[7](P31-37)枣阳话中也如此。当V为不带宾语的单音节动词时,“在1+处所+V+(O)+在3”不成立,“在1+处所+V+斗1+(O)+在3”成立。
*她在床上躺在。 → 她还在床上躺斗在。
*老师在讲台上坐在。 →老师在讲台上坐斗在。
*鱼在缸里养在。 → 鱼在缸里养斗在。
当V带宾语或V为双音节词时,“在+处所+V+(O)+在”可以说,但是“在+处所+V+斗+(O)+在”不能成立。
她在家里吃饭在。 → *她在家里吃斗饭在。
老师在学校里上课在。→ *老师在学校里上斗课在。
她在厨房里弄饭在。 → *她在厨房里弄斗饭在。
她还在超市里上班在。→ *她还在超市里上斗班在。
当V带宾语或V为双音节词时,V和其宾语构成了一个清晰完整有界的事件,与句尾“在”的进行能够配合,“在+处所+V+(O)+在”格式就能成立了。
4.小结
通过和“斗”的比较,句尾“在”的特点如下:句尾“在”有完句作用;能表示“正在”这种时间意义,没有句尾“在”时,“斗”主要表示动作行为的持续,不能明确表示“正在”的时间意义;句尾“在”可以表示动作正在进行,还能表示状态正在持续。
此外,综合当V带宾语或不带宾语的情况,发现“在”与“斗”的复合组合情况如下:
其一,表持续的“斗1”与句尾“在3”可以组合,表进行的副词“在2”与句尾“在3”可以组合,但不可三者组合,即“在2+V+斗1+在3”格式不能说;
其二,介词“在1”与表进行的句尾“在3”二者组合时,对动词和宾语有要求,动词需是可持续的动态动词,V需要带宾语,且要与其宾语要构成一个清晰完整有界的事件。
其三,介词“在1”、表持续的“斗1”与表进行、持续的句尾“在3”三者组合时,V最好为不带宾语的单音节动词。
枣阳方言中的“斗”和句尾“在”可以作持续体标记,“斗”的主要功能是表示动作行为或状态的持续,能自由出现的句式是祈使句、连动式和与句尾“在3”的组合式。句尾“在”有完句作用,能表示“正在”这种时间意义,没有句尾“在”时,“斗”只表示动作行为的进行或状态的持续,不能强度“正在”的时间意义,且句尾“在”只在祈使句中受限,自由度比“斗”要大。表持续的“斗”与表进行的“在”二者可以互相组合,受限较小,但若与介词“在1”、表进行的副词“在2”组合时,对句中核心动词的音节数目以及是否带宾语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