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频发公职人员“涉毒”事件
2019-07-18郭志强
郭志强
“今天,又看到衡阳市公职人员吸毒被处理的消息。这与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的大氛围多不协调!”6月下旬,湖南衡阳一公职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如此感叹。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两天前,衡阳市衡山县南岳区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贩毒典型案例,涉及南岳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寿岳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公职人员。
2015年发布的《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是中国官方首次对外发布的毒品形势报告,其中指出吸毒群体由过去的无业人员、农民、个体经营者、外出务工人员为主逐渐向企业事业职工、自由职业者、演艺界人士甚至公务人员等人群扩散。
过去几年,对外通报的公职人员“涉毒”情况中,湖南公职人员“涉毒”的案例几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有公职人员吸毒、种罂粟,甚至贩毒
说起湖南公职人员“涉毒”,时任湖南省临湘市市长龚卫国的案例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龚卫国一度被讽刺为“吸毒市长”。
2015年4月,时任临湘市市长的龚卫国因涉嫌吸毒被调查。当年8月,临湘市检察院前检察长刘群林也因涉嫌吸毒被查,据媒体报道,约有22人卷入龚卫国吸毒案,其中有不少公务人员。
2016年5月,湖南省纪委曾通报查处长沙、衡阳、湘潭三市7名吸毒公职人员。
盘点近年来的情况,湖南衡阳、岳阳、湘潭等地均有涉毒公职人员被通报,其中有人自己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甚至还有人在自家种罂粟。
2016年,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玄羊村原党支部书记陶少章因在自留地里非法种植罂粟957株,被武冈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迎春亭街道党工委给予陶少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记者梳理发现,涉毒的公职人员已不再是简单的吸毒问题,有些公职人员甚至贩毒。例如,2018年6月20日,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欧江岔镇动物防疫站职工潘勇被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潘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湖南省纪委监委的官网上,亦可以检索到不少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案例的通报。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5月29日至2018年8月8日,湖南省有超过400名党员和公职人员因吸毒涉毒被通报,涉及13个地级市和一个自治州;就被通报频次而言,永州市、郴州市、衡阳市、株洲市、娄底市等属于“重灾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公开通报不完全统计,2019年上半年, 湖南省部分市、县纪委通报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毒案例共19起,其中益阳市纪委通报了9起党员干部涉毒案例,衡阳市纪委通报了6起公职人员涉毒案例。
公职人员“涉毒”怎么处理?
相比其他省份,湖南公职人员吸毒的通报似乎更为频繁,那么,湖南官场的涉毒现象究竟有多严重?
湖南官方并未有单独公开公职人员涉毒的统计数据,但2019年湖南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布的另一组数据颇为惊人:目前登记在册的湖南籍吸毒人员将近40万、现有管控吸毒人员高达17.6万,排全国第三,戒治管控压力持续加大,第三代毒品滥用叠加趋势明显。
在严峻的禁毒形势下,涉毒的湖南公职人员为何仍屡禁不止?
“主观上看,这些公职人员吸毒还是多因精神空虚、信仰缺失,价值观、人生观等偏离了正轨。”一位长期从事禁毒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吸毒的公职人员自认为工作压力较大,以及公务繁忙,发泄渠道少,为此,个别抗压能力低的公职人员错误地将吸毒当作释放压力的方式,其次公职人员交际面相对较广,许多别有用心的人通过欺骗、引诱等方式促使公职人员染上毒瘾。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湖南各地也针对公职人员涉毒出台规定与政策。例如,2014年长沙县下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吸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公职人员涉毒开展专项治理;2015年7月底,衡阳县专门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处理办法》,坚持“涉毒嫌疑必检、涉毒疑犯必究、涉毒案件必挖、涉毒公职必查、涉毒场所必罚”。
而记者梳理2019年上半年的纪委通报发現,对于部分被查处的吸毒公职人员,通常给予的处分结果是降级和警告。如湖南湘乡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罗世文以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罗世文受到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