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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思维下“民族声乐演唱技术到艺术” 的美学思考

2019-07-17杨彩霞

音乐探索 2019年3期
关键词:民族声乐

杨彩霞

摘 要: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一直以曲折中上升的姿態稳步向前,经历了从演唱技术到作品艺术最终上升为文化心术的蜕变。目前有关我国民族声乐研究的大多文章局限于具体声乐作品的个案分析并从中探索民族声乐艺术演唱规律,远不足以反映学科发展现状。以实证思维角度入手,从民族声乐演唱的技术到艺术的美学定位、民族声乐演唱技术到艺术美学原则探究以及民族声乐演唱技术到艺术扩展的价值意义3个方面探索中国民族声乐“技” “艺”融合的美学规律,为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美学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族声乐;艺术美学;实证思维

中图分类号: J6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 - 2172(2019)03 - 0139 - 06

DOI:10.15929/j.cnki.1004 - 2172.2019.03.019

在实证思维下,我国民族声乐界从最初追求技术层面的精湛到开始挖掘艺术作品精神内涵的蜕变无疑是中国声乐艺术进步的标志,但无论是声乐初学者还是经验老道的表演艺术家,要想实现声乐表演从技术到艺术的蜕变,技术层面的夯实还是基础。声乐毕竟是以声传情的艺术,扎实的声乐演唱技巧是前提,能够使表演者在演绎作品的过程中更加游刃有余。但技术向艺术层面发展是一个需要反复磨练、积累的过程,这其中不仅需要表演者具有丰厚的理论认知,更需要其在多次实践表演中不断提升自身对民族声乐艺术之美的追求并形成自身的内在积淀进而升华为真正的艺术。声乐艺术是“心”的艺术,需历经以扎实技术为根基、以心术磨砺为终极目标的过程。因此,要了解民族声乐演唱从技术到艺术的发展历程,同时对其进行声乐美学探究,并分析如何将民族声乐艺术构架于哲学与美学思维脉络中且辨析其内在价值。将纯粹的艺术形式提升为民族文化精神传播的载体,关键是研究者能否打开长久以来禁锢思想的枷锁,摆脱传统单一个案研究的局限,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断前进发展、变革创新、升华内在价值和功效、提高自身艺术造诣,在实证思维下造就一个高标准、高品质、高规格、高境界、高范式的民族声乐艺术。

一、民族声乐演唱技术到艺术的美学定位

(一)文化特质下的民族声乐演唱阐释

有关民族声乐演唱从技术到艺术的蜕变过程,在笔者看来更多的是演唱“形式”扎实到表演“内容”升华的进阶。关于“形式”和“内容”的争论一直以来都贯穿于音乐美学思想发展历程中。早在魏晋时期,著名艺术家嵇康便在其著作《声无哀乐论》中谈到过“音乐是一种客观存在,音乐与人自身主观情感都有关系,在音乐中只存在和谐的形式之美,并不表现内容”的思想。但在西方的音乐美学萌芽时期,亚里士多德则提出了完全相反的意见,他认为音乐是能够模仿并反映人类情感的,并且充分肯定情感因素在音乐中的重要性,承认音乐是具有精神内涵并且是以人为本的艺术。

随着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到来,声乐艺术不断发展,内容开始变得愈发重要,并且一度有人主张音乐艺术要以表现人物情感为要旨。从西方的音乐发展历程看,在文艺复兴后期,音乐艺术形式开始逐渐为音乐内容服务。就声乐艺术来说,笔者认为,无论如何发展,演唱技术是根本、技术与情感融合是目标,最终的“声情并茂”才是真正的艺术境界。对于民族声乐艺术而言,在基础的技能训练中,科学严谨的方法是关键,准确清晰的吐字咬字是基础,标准严苛的声字融合是前提,真实完整的情感表达是升华。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声乐演唱从技术上到艺术的蜕变。

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沈括曾在其著作《梦溪笔谈》中描述“古人善歌者有语,谓‘当使声中无字,字中有声”。在笔者看来,这里所提及的“声”与“字”正是古人对中国声乐艺术认知中“技”与“艺”融合蜕变的精妙诠释。中国民族声乐演唱中讲求声字结合,发声、咬字是不能割裂的两个部分。所谓的“声中无字”并非字面意义的演唱发声有无文字和语言,而是要求在歌曲演唱过程中换字转腔干净纯粹、毫无突兀地一气呵成;“字中有声”并不是单纯意义的以声音传递语言,“字”与“声”是一种哲学式的辩证关系,两者的融合是民族声乐艺术内在美学要求,是将技术上升为艺术的必经之路,是抒发情感的必须。只有将两者统合在一个系统中,才能实现真正的以情带声、声情并茂。

(二)多重思维下的民族声乐文化组构

民族声乐演唱中讲求声字的“字正腔圆”。咬字清晰、腔体圆润是声乐表演美学的基础,同时“韵味”也是我国民族声乐特有的一种美学品格。从技术层面来讲,“韵”的表达源自于“气”的巧用,韵味的呈现便是技术到艺术的蜕变。我国民族声乐较为突出的特点是以特定的民族文化为属性,以民族语言为基础,以地区、生活音乐为背景酝酿出特有的韵味。

“韵味”一词最早是由唐朝诗人司空图提出来的,其中深意为“诗歌的创作要留给他人充分的回味、想象的空间” 。韵味最初的意义是评判中国诗歌艺术的审美标准,它在诗歌中所体现的价值被援引到中国民族声乐中,特别是以诗歌为基础改编成的艺术歌曲中。对于民族声乐来说,韵味是一首声乐作品的精华,亦是将技术上升为艺术的重要标志。中国的民族声乐艺术作品题材、体裁繁多,各具风格特色,因此各有韵味。作品“韵味”表达的技术要素之一正是表演者“气息”技能的运用,气息在歌曲旋律中的应用和处理是体现歌曲韵味的重要媒介之一。

二、民族声乐演唱技术到艺术的美学原则

(一)美学逻辑关系

作为音乐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声乐美学以其独特的气质来塑造自身的审美价值。在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创作者都在进行初期的技能探索,并没有形成自身的声乐艺术演唱体系。在民族声乐演唱技术的基础问题探讨方面,声乐教学法、声乐语言学、形体表演等方面涉猎得很少,有关声乐艺术内在精神文化研究方面对于民族声乐美学规律探索的文章著作也不是很多,大多以个别艺术作品为例从中探索审美价值及审美意义,而从本质和内涵中探析民族声乐美学思想的则少之又少。除了范晓峰编创的《声乐美学》和余笃刚编创的《声乐艺术美学》两部著作从宏观上把握、探究声乐美学规律,并且从艺术哲学、艺术文化学、心理学、形态学等角度出发,运用系统的比较学方法进行探析外,其他如此全面深入分析声乐艺术美学的著作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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