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零八分的火车
2019-07-15潘军
潘军
一
闻先生时常怀念从前的火车,应与2005年的一次南下旅行有关。
闻先生是个写小说的男人,也写过话剧和电视剧。那年他四十三岁,但是离婚已有八年。离婚之后的闻先生基本上漂在北京,他以一部长篇电视剧的稿费在双井桥附近一个体面的小区,买下了一套四室两厅。那时候北京的房价不贵。对于那次旅行,闻先生现在只记得是2005年的春末,小区里的树都绿了,花也开得茂盛,却忘记了具体的日期。但是他又准确地记得,那是从北京开出的十一点零八分的一趟车,Z字头的,那种蓝白相间的列车。这个时刻出发我很从容,闻先生说,既避开了北京交通的高峰,又解决了吃饭问题。
闻先生历来不喜欢坐飞机,对于他这样一个仿佛永远在路上的男人,飞行无疑等于恐惧。人悬在万米高空,最大的渴望就是脚踏实地——多年前他曾在一篇小说里這样写道。所以,闻先生毅然选择了火车,订的是软卧,还是下铺。不过,熟悉他的人都心下明白,戴着近视眼镜的闻先生其实是个胆小而又妄为的男人,看似斯文,骨子里却不安分。闻先生喜欢坐火车,与其幻想中的一次或者又一次的旅行艳遇期待有关。事实上,他的两任女友也都是在火车包厢里聊上的。
这趟车的终点站是深圳,闻先生的目的地是广州,去参加一个笔会。从北京到广州,行程二十一个小时。对于一场可能发生的不期而至的艳遇,时间显得富裕。闻先生是自信的。出发之前的一周,闻先生理了发,养过几天后的发型看上去非常自然。他又换了一副无边框的眼镜,配上暗蓝色的皮夹克、米色的风衣和棕色的条绒裤,对这种不经意的搭配装束,闻先生感到满意。那个上午出门,他还特意借电梯里不锈钢镜面审视了一眼。
气质。闻先生觉得自己还算一个有气质的男人。
那趟车不拥挤,大概与行程太长有关,不能朝发夕至。很多人不喜欢在火车上过夜,这与闻先生相反。以往的经验证明,夜行火车其实意味深长。有一年去拉斯维加斯,闻先生还去看了一处专供偷情的场所,每个房间都布置得像摄影棚的场景,有树林,有马棚,有游泳池,当然还有软卧车厢。现在闻先生已经走到了软卧车厢,8号,只看见一名乘务员在换垃圾袋,显得很安静。闻先生找到自己的包厢,拉开门,便吓了一跳——一个穿红羊绒衫、牛仔裤、梳一根短辫、身材高挑的女人正在床铺上收拾化妆袋,却把一只长腿倒架在对面的上铺。
这形象是绝美的,一种无法想象的美。时隔十多年,闻先生还这样对人说;她肯定是位舞蹈演员,应该是跳芭蕾的。这种造型在舞台上腾空而起就是“倒踢紫金冠”,这个画面至今还浮现在我的眼前,仿佛伸手可触。
闻先生足足欣赏了一会,才轻轻咳了一声。
女人这才意识到有人来了,便轻松自如地把腿收了回来。
不好意思,她说,我有练功的习惯……
说话间女人的脸颊泛红了,略显拘谨。
没事的,闻先生微笑着说,你接着练,我正好出去抽支烟。
闻先生把随身的行李箱推到一边,就离开了。他走到车厢连接处,点上香烟,“倒踢紫金冠”的形象再次清晰地浮面而出。好看,闻先生用劲吸了口烟,太好看了!然后再回头仔细去想那女人的容貌与其他。虽是惊鸿一瞥,闻先生也大致看清楚了。女人同样是好看的,眼睛很亮,一副好身材,那根独辫也显得精神,看上去应该有三十出头吧?这么想着,闻先生就觉得很享受。在未来即将开始的漫长的二十一个小时里,他会认真咀嚼这一过程。他不能不感到享受。
一支烟抽完,列车移动起来。闻先生抬腕看了一下表,十一点零八分,列车正点发车。这是春天里北京十一点零八分的火车,闻先生记下了这个时刻,却依旧站在原地,有些茫然地看着眼前不断掠过的景色。明媚的阳光映照在玻璃上,跳动着,给人一种温馨活泼的感觉,更像是舞台。在这样的布景和灯光映衬下,一个美丽女人以“倒踢紫金冠”的姿态悬浮在空中,一路陪伴着我们的闻先生……
很多年前,一位前辈诗人,站在这块新生的土地上,对着苍茫的天空喊了一句——“时间开始了!”
闻先生的时间似乎也开始了。
二
闻先生回到包厢,女人已经收拾停当了,正沏上一杯枸杞红枣茶。闻先生注意到,女人的手指也很长。这就是一个为艺术而生的女人。此刻包厢里就他们两个,暂时不会有人打扰他们。这是个好的开始,闻先生想着,和这样一个好看的女人一路聊到广州,实在是上帝的垂爱。
您到哪?女人客气地问道,我是终点站深圳。
我到广州,闻先生说,比你早一站。
我去看朋友。
哦,我去开会。
您怎么称呼?
姓闻,新闻的闻。
闻一多的闻?
对。
我姓柳,柳树的柳。
闻先生本想说“柳如是的柳”,觉得有卖弄之嫌,就改口说,这个姓很配你的职业——你应该是从事舞蹈的吧?
以前在部队文工团跳芭蕾,现在转业了,在北京一家国企打杂。您是做什么的?
我嘛,是从事文字工作的。
记者,还是编辑?
差不多,无非就是写写字。
写字挺好的,干净。
写字干净?以前交往的女人基本上都说写字好辛苦。或者问,写字挣钱好难吧?眼下的这个女人却说干净,新鲜。闻先生正想着,女人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一眼号码便出去接听了,以此结束了这场不咸不淡的谈话。后来闻先生不止一次地问自己,为什么当时不对她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呢?这个时代作家早就不是什么可以值得炫耀的头衔,不过一份职业而已。他也没有多大的名气。如果说带“家”的称谓有自我抬高之嫌,他也可以换一种说法,比如“写小说的”或者“编剧”。但是他却选择了最乏味的一种表达——从事文字工作,俨然一副公务员的腔调。他曾经在机关混迹八年,回想起来完全是在浪费生命。其实那个瞬间,闻先生头脑里转悠的,是一片风景,是他自认为既能够凸显才华,又可以引起女人赞叹的一个联想。“闻”和“柳”——两个姓氏让他想到了西湖八景之一的“柳浪闻莺”,他正打算怎样才能得体地把话题引到这片风景上,女人的手机便冲撞进来,于是这联想中的景致顷刻间就破败了。
女人的这个电话有点长。闻先生靠在被子上,再用车厢里的过期报纸垫脚,把腿放平,看似安静地翻着一本随身带来的书——瑞典导演英格玛·伯格曼的自传《魔灯》。他喜欢这个瑞典人的作品,实际上他一直在想那个女人的电话,揣度电话另一端是谁。或许就是她那位深圳的朋友吧,应该是个男人,做生意的还是当官的?闻先生忽然觉得自己这么想有点无聊,这种俗气的念头几乎湮灭了脑海里的那幅“倒踢紫金冠”。他禁不住低声骂了句粗话。
列车广播通知,午餐的时间到了,餐车在9号车厢。
餐车就在隔壁,闻先生却不觉得饿,毫无食欲,却起了睡意。他勉强看了几行书,就觉得头晕得厉害,索性把书搁到茶几上,侧身睡去。眼睛一闭,“倒踢紫金冠”便回来了,但是和前面相比,只有轮廓,没有了形象。
列车行驶的声音逐渐弱了下去。
闻先生居然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完整的梦。那是遥远的乡村夏夜,少年的他挤在稻场上看露天电影——舞剧《红色娘子军》。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看芭蕾舞,觉得好奇怪,为什么银幕上的女人要用脚尖走路呢?那不吃力吗?实际上这是一次回忆,梦中所见都是纪实,只有一个画面属于梦境。那就是,电影里的吴清华突然一个“倒踢紫金冠”,直接冲出了银幕,向他逼来,尖尖的舞鞋差点刺到了他的眼睛……
闻先生?闻先生?
哦,我睡着了吗?还真是……
闻先生睁开眼,感觉阳光已经明显西斜了。他看了一下表,老天,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他戴上眼镜,看见对面的女人正看着他,手里拿着他的那本《魔灯》。
您刚才叫了一声,是不是哪儿不舒服?女人说。
闻先生坐起来,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昨晚赶稿子,睡晚了。
你们做文字工作的,是不是经常熬夜?那可对身体不好啊。
确实不好……
说着,闻先生就出去了,进了盥洗室。镜面磨损得厉害。镜子里的那张脸怎么看都不精神,显得疲惫,而且,鬓角的白发显得明显。闻先生不禁叹了口气,然后便自责不该睡得这么沉。三个小时。三个小时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等他回到包厢,女人已经把《魔灯》放回了原来的位置。女人说,不好意思,没经过您的同意。
没事,你接着看。
我未必看得懂。但我知道伯格曼,也看过他的几部片子,像《野草莓》《第七封印》什么的。
喜欢吗?
谈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不太懂的,但是能感觉到他跟别的导演不一样。
这些电影都是在部队看的?
是在朋友家里看的。
就是深圳的那位?
不是,是我……以前的搭档。他虽然是跳舞的,但兴趣很广泛,知识面算宽的,父母也是文化人。
看来你对这位朋友印象很好,恕我直言,我感觉你们不是一般的朋友。你说是搭档,我也觉得不是一般的搭档。我这么说,你不介意吧?
您为什么这么认为呢?
你刚才说话,出現了一点停顿,我注意到了。
你这人很敏锐呢,女人随意地把辫子由胸前送到身后,说:是的,我们以前是朋友,也是搭档。后来做了夫妻……两年前又散了伙——不复杂吧?
说着,女人哈哈笑了起来。
如果你觉得方便,可以对我说说吗?
可以呀,女人毫不迟疑地回答,但是,你得答应我,不能往报纸上写。
我答应。
三
我以前是不在意我丈夫的,不对,现在得说是前夫了。真的不在意。他很优秀,是舞蹈队的副队长。演员嘛,帅气很正常。他这人有点高傲,平时喜欢读书、看碟,除了工作关系,我们私下里连顿饭也没吃过。我其实也不在乎他,你家境好条件好关我什么事?我无非就是练功、演出,再练功、再演出。可是没想到,一次演出——很重要的演出,拉近了我们的关系。
您这个年纪应该看过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吧?我们团当时复排这个戏,但演出的都是折子,舞蹈队人少,阵容不齐,演不了整场的大戏,只能演折子。第一场“常青指路”,我演吴清华,他是洪常青。那天晚上的演出,是欢迎军区首长视察。打头炮的就是“常青指路”。其实我们并不紧张,这戏都演过很多遍了呀。可是谁能想到,偏偏就出了差错!还记得有段双人舞吗?有转圈,有托举,不知咋的,他一不留神就把手伸进了我的袖口——那袖子可宽大呢,伸进去应该很容易抽出来的,可他用力太猛,伸进去的手居然就被我的文胸缠住了,一时就没抽出来,天哪,台下可就一片哄笑,我隐约看见第五排中间的人站起来了,然后,几个人一起走了……
第二天就当笑话传开了,说洪常青把手伸进了吴清华的袖子里,还不想抽出来。这么一闹开,就成了政治问题。他先是停职反省,后来连演出都不让他参加了,就在团里当勤杂。等那年我们下基层巡演回来,他已经转业了。部队嘛,历来是很严肃的。
连顿送行的饭都没吃,我突然就觉得好难过。再说了,这事也不能完全推到他一个人身上,我也有责任的,毕竟是两个人的舞蹈嘛,是有配合的,即使出了舞台事故,也得互相弥补、解决。可我当时确实是慌乱了,眼巴巴地看着他怎么把手从我袖子里抽出来。那天晚上——我指的是我们巡演回来的那天晚上,我哭了,为他感到委屈。半夜起来,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给他写信,向他道歉,安慰他,鼓励他到地方之后不要背思想包袱……不久,我就收到了他的回信。
就这样一来二往,我们通信越来越频繁。那个时期大家已经不怎么写信了,用手机的人开始多了。所以直到今天,我都保留着我们当初的通信。他是石家庄人,离北京很近。等我们开始有点恋爱的苗头时,我就去石家庄找他了。伯格曼的电影就是这个时候在他那里看到的。每看一部片子,他都跟我解释,虽然还是不太明白,但特别喜欢听他解释,他自说自话,我却听得津津有味。他越解释,我就越崇拜他。两年后,我也转业了。什么都不说,水到渠成,结婚吧。我们结婚在战友中间到现在还是一个佳话,说当初洪常青不想把手从吴清华袖子里抽出来,原来都是铺垫什么的。总之,那几年我们过得好开心。
我转业在一家国企,我一个跳舞的什么都不会,只能在办公室打杂。还好,我负责打字文印,不难,还是单独的一间屋。所以我经常没事的时候,就像您刚才看见那样,把一条腿搁到文件柜上,就这样在电脑上打字,感觉筋骨特别舒展。有一回让我们老板看见了,同样也是吓了一跳,说小柳你没啥毛病吧,我立正报告,老板,我不练功,天阴下雨腰腿会痛的。老板倒很开明,后来还让主任给我调了间大点的屋子,说好让小柳活动身子骨。
我那位这时候也在做生意,承揽工程什么的。他家有些人脉,很快就挣到了第一桶金。然后就给我买了车和手机。有了手机,自然就不再写信了。其实自打我们结婚之后我们就没写过信,人结婚了难道就不写信吗?我喜欢看他写字的样子,他的字我觉得也蛮好看。原来我们计划是在北京安家,他也想把公司迁过来,要么重新注册一个,毕竟是首都嘛。可后来他改了主意,说石家庄那头活还挺多,反倒是北京竞争太强,不好弄。我信了。我说要不我去石家庄得了,一家人别老这么分着。我这么一说,他又改口了,说闷头再干上一年,干脆在北京买个别墅,一步到位。我还是信了。结果……
女人说到这里,包厢的门被人从外面移开了。乘务员带着一个看上去很魁梧的中年男人站在外面。乘务员指了指闻先生的上铺,对那人说,那是你的铺。这人是临时补办软卧手续的,所以他的介入,便让包厢里的两个人都有些不知所措,几乎同时把身体往里端挪了挪。魁梧的男人也并不和他们打招呼,把自己的行李箱举过头顶,“咣”的一下扔到了行李架上,手腕上的金表特别醒目,然后把皮鞋一脱,从闻先生面前直接爬到了上铺。一股脚臭气顿时就弥漫开来。
好在列车广播通知,晚餐的时间到了。
闻先生说:今儿我得请你,谢谢你给我讲了这么动听的故事。
女人说:那我就不客气了。正好,我带着一瓶普罗旺斯的红酒呢。
说着,女人在红毛衣外面随意搭了件蓝色的大格子披肩,再从行李袋里拿出一瓶红酒,就与闻先生一起往餐车去了。女人走在前面,这么好看而优雅的女人,手里卻拿着一瓶红酒,这让她的背影透出一股江湖气。这也挺好。关于江湖,闻先生曾在一部书中这样写道:江湖是一个世界。一个夹在现实世界和理想世界之间的那个世界,那该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呢?那部书没有描述。
外面的天色转暗了,西边的晚霞还在车窗玻璃上流淌。这趟车的餐车布置得很雅致,旅客不多,两人相对而坐,闻先生把菜谱推到女人面前,说:你点,但愿能配得起你这瓶法国红酒。
喝酒就是一个气氛嘛。
你看上去可不像个能喝酒的。
以前不行,现在可以。服务生——
服务生很快就到了跟前。女人说,麻烦你帮我们开一下酒,再拿两只高脚酒杯,谢谢!
这时候餐车的背景乐曲换上了肖斯塔科维奇的《第二圆舞曲》,仿佛就是为了配合这场属于两个人的晚餐。这也是闻先生喜欢的曲目,他只听古典音乐。第一次听这曲子,是在美国电影《战争与和平》中,美丽绝伦的奥黛丽·赫本踏着这典型的华尔兹节奏,翩翩起舞的画面让他无法释怀。而现在,对面的女人又让他有了另样的感慨,他看着女人,本想说点什么,却不知从哪说起。闻先生说:这是我喜欢的曲子。
女人有了短暂的沉默,然后轻叹道:我们以前经常跳这段曲子。
说话间女人的眼睛湿了,她看着窗外,似乎是在掩饰着内心的不平静。暮色让她的面容看上去有了些倦意。这一刻男人好想握住女人的手,但是没有。
服务生替他们把酒斟好,一看就很地道。女人和男人同时举起酒杯,女人说:为了相遇,干杯!
男人便重复了女人的话,一字不差。
四
在男人看来,刚才他不是在与一个女人喝酒,而是随着肖斯塔科维奇的旋律,跳了一段双人舞。他们跳得很随意,纯属即兴发挥,当然也不可能发生男人的手伸到女人袖子里的事故。一种久违的幸福感像风衣一样披在身上,让他感到舒心和惬意。时间已经有些晚了,他们是最后离开餐车的旅客。但他们暂时还不想回到包厢,就坐在走廊折叠座上。
不速之客。男人看了一眼包厢说,隔着门我都能闻到那股味。
好在我带了口罩。
戴口罩能睡觉吗?
可以啊!我们以前下基层,经常这么做。
不影响呼吸吗?
凡事习惯了就没啥。你要吗?我这有富余的。
我肯定不习惯……接着说你的故事吧。
女人却显得有些犹豫了。或许因为这是在外面,时而有人经过,不适合说私密的事。少了一道门,就仿佛隔墙有耳。男人这么想着,便说:不好意思,我好像难为你了。
那倒不是,女人理了一下头发说,突然觉得没啥好说的了。这种故事其实都很俗套,无非就是外面有小三、小四,结局大同小异。做生意的人嘛,我现在好像也不怎么怪他。只是有时候很怀念……我特别怀念他给我讲解伯格曼的日子……那时候我们很穷啊,但是过得很开心。我纳闷的是,怎么人一有了钱,身上的气味就变了呢?
气味?
就是气味不对了。出事之后,他对我下跪求饶过,说了一大堆理由,还说我们马上要个孩子,但是……
你不想给他机会?
怎么说呢?我这人其实还算大度,这种破事也能带得过的,老了就成了笑话嘛。可是我不待见的是他的气味,感觉和原来那个人完全不一样了,连说话的手势都让我陌生,甚至讨厌。这个我忍受不了。
这时候一位乘务员走过来,提醒他们该休息了。男人看了看表,已经是接近十二点了。
他们回到了包厢,那位魁梧的旅客正在起劲打着呼噜,像潮汐一般,一波接着一波。女人低声说,完了,不仅要戴口罩,还得加上耳塞。
他们都躺下了。男人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今天换上另一个男人,她还会接受邀请一起共进晚餐并品尝法国红酒吗?这是他关心的问题,却始终开不了口。意外的是,这时候女人欠起身,拿起茶几上的报纸,卷成一只长筒,从茶几下面伸到男人那端。女人对着“话筒”说:知道我今晚为什么要请你喝酒吗?
女人的话因为“话筒”的效果,显得清晰而亲切。
男人对着“话筒”说:这正是我想知道的……
是因为一件道具。
道具?
就是那本《魔灯》——我喜欢和读书人聊天。
谢谢……但《魔灯》可不是道具啊。
我可没有一点贬义啊,千万别介意。
怎么会呢?
晚安……
晚安……
有些激动的闻先生一时无法入睡,从内心里感谢这盏“魔灯”,让这个夜晚变得如此明媚。他手里还拿着那卷报纸。女人的这一举动,让他觉得好可爱。卧榻之侧,躺着一位美丽而可爱的女人,怎么能入睡呢?而且在他看来,这个举动多少还带有一点暧昧。他有点后悔了,刚才在餐车里为什么没有握住她的手呢?不敢,还是不肯?很长时间过去后,回想起这次不寻常的旅行,男人还是不无感慨:正如遇见一件珍爱的礼物,你是不会轻易上手的。有一种女人,会让男人心生怯懦,自觉保持距离,或者,让男人有个正经男人的样子。闻先生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
五
列车抵达广州的时间是翌日上午八点多。是一个阴雨的天气,因此看起来像是清晨。闻先生在列车的广播声中醒来,一眼就发现对面的床铺空了,被子叠得很整齐。他戴上眼镜,女人随身的行李箱还在原来的位置,只是茶几上的化妆袋不见了。他想她应该是去了盥洗室。上铺的那个魁梧的男人也不見了,大概是中途在韶关什么地方下了车吧。看来美好的形象还是压制住了肮脏的空气,闻先生昨晚还是睡了一会儿。这一觉照样睡得很沉,但这次没有梦,一点梦的痕迹都没有,仿佛生命裁掉了一截。列车刚停稳,闻先生的手机便响了,然后就听到了接站的朋友声音,问在哪个车厢。闻先生说在8号,对方说知道了,他们的车就停在站台上,马上就到。闻先生想,这哥们的路子可真大,能直接把车开进站台接客,一般人可做不到。不一会,包厢的门就打开了,接站的朋友和一位穿着铁路制服的男人出现在门外,朋友上来就是握手,递烟,再夸大其词地把闻先生介绍一番,穿制服的便满脸欢笑地为闻先生拿起了行李箱。这时刻上下车的人很多,车厢里显得异常嘈杂。闻先生被两个男人夹在中间,看上去像是一次匆忙的绑架。下了车,果然站台上停着一辆奥迪A6,很气派,感觉是在冒充要人。年轻的司机替闻先生打开后面的车门,等闻先生和朋友自两边上车,立即就发动起来。几经周折,车自后门出了广州站,闻先生一抬头,就看见了那趟自北京发出的十一点零八分的列车,正呼啸而去。他突然说了句:不好。
朋友就问,是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落在火车上?
闻先生憋了一会才说:《魔灯》……
魔灯?什么魔灯?
伯格曼的自传……
一本书嘛!看你都急出了汗!
闻先生本想立即驱车赶赴深圳火车站。但是,汽车是跑不过火车的,即便他赶到了,女人也早已被那位深圳的朋友接走了。他只能打消这个念头,内心却更加不安。不可能再次遇见了,再也不可能了。他沮丧地想着。闻先生从后视镜里看见了自己的面容,有些扭曲,怎么看都觉得不像是自己的脸,不禁一声叹息,闭上了眼睛。他希望再次清晰地看见“倒踢紫金冠”,但是,这回只有形象,却没有轮廓……
女人的形象就悬浮在男人的眼前,飘忽不定。闻先生不相信女人刚才是在刻意回避,没有这种可能。他认为事实应该是这样——女人知道到广州了,便及时去了盥洗室,好干干净净地与邂逅的这位喜欢伯格曼的男人道别,然后,他们互留联络方式,以便今后在北京接着聊,接着喝。会是这样吗?会的!但是,女人回来后,发现包厢已经空了,那个从事文字工作的男人竟是不辞而别,留下的只有那本《魔灯》——是无意中落下的还是故意的安排?这种明显的缺乏教养会让一个优雅的女人难受吗?还是气愤或者不屑?最糟糕的一幕是,女人从盥洗室出来,远远地就看见了他正被人裹挟着离开,她却没有叫住他。或者,不想叫住他……
外面的雨下大了。
很多次,闻先生想把这次旅行经历写出来,登到《北京晚报》上。最好是一个月的连载。他想,或许柳女士能在这一个月期间,偶尔遇见这张北京城家喻户晓的报纸,读到他的文章,与他重新联系上。这是极有可能的。但最终还是没有这么做。他答应过她,不会把这些写到报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