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
2019-07-15江小燕
江小燕
摘要:事业单位属于国家公共组织,它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合理的财政预算是保证其正常发挥作用的基础。但是由于我国在财政制度、会计制度等方面并没有达到完全成熟的地步,造成我国事业单位在财政预算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需要对这些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进而制定具体的策略进行解决。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社会公益
事业单位预算关系到国家财产的使用状况,也影响着国家职能在社会中实际作用。我国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但是随着我国对事业单位的改革,现在的事业单位主要指为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从这一方面讲,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直接与社会公益相关,比如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实行等,这些项目都是与人民利益直接相关,必须得到严格管控。
一、事业单位预算的功能
在我国,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是开展其它类型工作的基础,其具体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制定详细的财政计划
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主要是对上一年度的财政状况进行总结,然后根据今年的项目安排制定出具体的财政计划。财政计划中包括具体的收支项目,一般对于事业单位,其财政收入主要是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而支出则是具体项目的花费与投入,所以制定该财政计划的目的是将国家财政拨款合理地用在项目的建设中[1]。不过在财政计划的制定中,事业单位的财政部门也会将当前经济形势、国家财政政策等因素考虑其中,比如如果有的项目与国家政策出现不相符的情况,那么这个项目就会被重新规划,进而制定出新的财政预算。
(二)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
事业单位除了负责资金的调动与统筹外,还会对国家公共资源进行调配,但是调配前需要得到政府部门许可。事业单位首先制定公共资源的利用计划,然后转化成财务预算报表,比如有的项目建设需要政府提供“地皮”,但是政府需要考虑具体项目与“地皮”价值的对比,那么政府可以根据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预算报表进行分析,然后找到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佳方式,进而完成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对事业单位的实际行为进行有效调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行为主要体现在对项目建设协调方面,其协调的主要依据是财务预算方案,比如有的项目已经处在建设中,但是又有新的项目加入其中,这时就需要根据预算编制来区分“轻重缓急”。预算工作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预算考核,它们的功能都会在具体的行为中得到体现,而一旦预算方案启动,所有与之相关的内容都会处于被调控的范围之内,这样才能保证每笔资金的使用落实到实处。如果财政资金长期处于无序管理状态,那极有可能滋生腐败,进而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
二、事业单位预算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出现了很多问题,经过总结归纳,具体如下所述:
(一)预算编制与实际项目存在脱节现象
事业单位进行预算编制往往会以“任务”的形式存在,造成工作人员容易在未进行彻底调查的情况下进行编制,造成预算编制不能真实反映项目建设与开展状况,比如有的预算编制中仅把近期或者短期项目作为详细编制的目标,而对于那些长期项目则没有进行认真对待,这样循环往复,就造成了预算编制与实际项目的脱节,进而导致预算编制不能作为具体工作的参考[2]。除此之外,有的预算编制虽然从表面看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详细地规划,但是却与实际业务相差甚远,进而造成了资金、人力等的浪费。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的自主权没有得到充分保证,往往成为政府单位宣扬“政绩工程”的工具。
(二)预算审批程序过于繁琐,影响功能发挥
在预算编制完成后,并不会马上进行实施,而是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审核程序,并且预算编制不会一次形成,首先编制预算建议书,然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下发实际预算指标,编制部门再根据实际预算指标来编制正式的预算报告,完成后再经过一轮审核才能进入执行阶段。通过初步核算,这个审批到执行的时间跨度可以达到半年,甚至更久,这样繁琐的审批过程虽然是为了确保国家财产能够得到合理使用,但是这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益项目的建设,进而使社会公共服务无法与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
(三)监管机制与评价机制没有形成有效联锁
预算管理的高效运行得益于严格的监管机制与评价机制,其中监管机制主要是对预算编制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进而使其在合法、合规的軌道上运行;而评价机制则是在某项预算工作完成后对其整个过程进行评价,从中找出可以提升和改进的地方[3]。但是这两种机制必须形成联锁,否则就会出现无效评价的状况,比如有的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没有得到严格的监管,但是按照程序进入了评价环节,而评价环节参考的评价指标主要为实际项目的建设情况,这就容易造成评价结果与预算执行过程的脱节。
三、事业单位预算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通过对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发现最大的问题在于预算体制上,但是预算体制的变革需要不断地实践进行支持,以下策略可视为实践行为的一部分。
(一)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系统,并将项目实施进程在预算中体现
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应该在职能上更加明确,从而进一步保障事业单位的自主权。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应该构建科学的预算编制系统,并以“真实合理”的态度来对待各种项目,比如有的项目比较复杂,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调研后才能编制预算报表,否则会出现预算与现场不对照的情况;有的项目建设周期长,工作人员可以将其分为几个阶段来编制报表。一般的预算报表只是从整体上对财务情况进行反映,但是我们可以将项目的实施进程以报表的形式体现在预算编制中,当然这样的变革不仅会对预算编制系统产生影响,而且也会对后续相关审核、批示等程序造成影响,所以预算体制的变革需要全面展开。
(二)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工作效率
针对目前预算审批繁琐的状况,我们可以对其适当简化,比如可以将预算编制进行多批次上交,这样有利于审核部门提升审核效率,缩减预算执行的前期过程。对于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建设项目,可以走“专项”审批程序,进而提升项目落实的效率[4]。但是这些措施都不是“长久之计”,我们国家预算工作的发展方向应该是“集权制”,即事业单位对国有资金有充足的调动权,并且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也会独立进行,而国家财政部门要负责对资金以及预算工作的监督。这样的模式能够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工作效率,进而使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同步进行。
(三)加强“双制”考核,落实责任制度
在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中,监管机制与评价机制要紧密关联。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制定严格的监督程序来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管,然后将监管结果作为一项评价数据予以公示;其次,在对预算工作进行评价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与之相关的数据,而不能仅从建设状况来进行判断;最后,对于做出监管、评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落实,一旦发现预算管理出现问题,必须追究与之相关者的责任。在当前状况下,我国上层机构应该主要负责监管预评价,而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应该放权给具体单位。
四、结语
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家公益项目的建设,其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国家应该对事业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要求,确保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能够与我国的发展步调相一致。除此之外,国家还应该关注新的预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优缺点,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张寒西.内部控制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7.
[2]毛成银,任蓝青.从绩效视角论我国事业单位预算评价[J].财会月刊,2017 (01):26-33.
[3]曹渊.H研究院全面预算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6.
[4]王志刚.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