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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隐喻,“歌”之表达
——评《怒江中游地区傈僳族民歌传承研究》

2019-07-14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研究院民族艺术研究所530000

大众文艺 2019年17期
关键词:傈僳族赖斯怒江

(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研究院民族艺术研究所 530000)

随着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传统音乐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众多的传统音乐品类中,民歌不仅地位重要,所占比重也相当之大。最近笔者阅读到一本书——《怒江中游地区傈僳族民歌传承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9月版,下文简称“罗著”),此书阐释民歌这一活态民俗文化在傈僳族日常生活中的具体运演模式与功能,探讨民歌传承运作模式及其传承变化特征,剖析在一种集体民歌音乐文化的传承模式中集体观念和个体歌者表达对变迁的影响,及就个体选择对于群体性民俗之重要价值进行反思。

倘若将民歌这一音乐事象比喻为音乐百花园中一株鲜花。花香是傈僳族民歌中传承主体的象征,只有花香不断飘散,民歌才得以延续传承;花枝是傈僳族民歌中生态语境与文化传统现状的表征,只有保护好传统语境,才能让花枝根深蒂固;花簇象征着傈僳族民歌中歌者的生存面貌,只有歌者受到关注并得以保护,花簇才能更为繁荣茂盛。纵观罗著全书,结合“花”之隐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其进行评述:

一、花香萦绕:以怒江傈僳族民歌传承为研究主线

全书内容结构为总—分—总形式,设计的内容范围是以民歌传承为主线,逐步从不同传承形式等方面解读这一主线,每一章节又以清晰的脉络呈现出来,从而引领读者有一个明确的逻辑结构去阅读。例如第六章“全球化地方性文化中民歌传承”,分为“全球化对民歌传承的影响”“地方性构建与民歌传承”“传统民歌之现代传承”三个部分,其目的是为了用来阐明“民歌传承”这一主题。

纵观学术界,民歌研究成果主要侧重在民歌音乐本体研究和文学研究,尽管民族音乐学、民俗学等学科对民歌的研究有丰硕成果,但将民歌传承放置于文化整体中考察其活态延续的历程以及对传承主体的关注目前涉及较少。值得肯定的是,罗著中正是以“民歌传承”为研究中心,将怒江傈僳族民歌传承方式、模式及现状贯穿于书中每一篇幅。例如书中第三章“怒江傈僳族的歌唱传统与歌唱”之“傈僳族村落实录”中,作者叙述怒江族自治州泸水县与福贡县三个村落不同民歌的存在状态,解读其歌唱传统与歌唱生活之密切关系的同时又诠释当地传承主体与传承现状存在问题。综上可知,传承主体在民歌承续中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若作者再论述传承主体在傈僳族的社会构成、族群认同等方面如何推动和体现其社会功能与价值问题,则更具现实意义。

二、花枝根植:以赖斯三角体系对傈僳族民歌的立体阐释

著名民族音乐学家蒂莫西•赖斯(Timothy Rice)所创建的“历史构成—社会维护—个人创造和经验”研究模式,标志着民族音乐学在方法论上的一次“质”的飞跃。在我国民族音乐学界,赖斯的三维立体研究方法已经成为田野调查与案头工作的经典模式。赖斯认为,在音乐形成过程中,社会、历史、个人三个部分的作用是双向与互为建构的,即历史构成能够被社会维持的格局和个人创造的决策所解释。

罗著以怒江傈僳族民歌作为民俗案例进行探究,是一本以民俗学视角描述怒江傈僳族民歌的学术专著。罗著除以民俗学理论为全书理论基础外,还引用民族音乐学领域中赖斯有关音乐研究“社会—历史—个人”的立体三角理论作为研究视角,对傈僳族民歌传承主体与民俗生活的相互建构进行呈现。通过赖斯的三角体系理论,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捕捉作者的思考逻辑:在历史构成角度,从完成对傈僳族民歌传统的历史重构的同时,也关注建构中的民歌传承变迁与发展;在个人体验和创造的角度,主要关注传承中由于个体间观察问题和把握问题能力方面的差异,以及个体在民歌传承中的角色建构;在社会维持角度,基督教文化的浸入、多元文化理念下国家力量的介入等变量构筑成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社会和信仰体系,并与民歌传承相互作用。

三、花簇绽放:从民歌歌者角度展开傈僳族民歌话语体系表达

话语体系实质上是思想的外溢形式,正如马克思指出,语言是“思维本身的要素,是思想生命表现的要素”,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因此,话语体系的吸引力直接决定其所承载和阐述思想的吸引力。在傈僳族民歌传统话语体系表达中,歌者在维系自身与集体的良好传承氛围同时,也在努力诉求和表达自身个体话语。罗著里提及的傈僳族民歌传统语境中“个人体验和创造”即为群体中的个体对民歌传统的感悟和民歌实践,个体一直与其所处的生活互为建构,努力实现着表达自我和慰藉自我的愿景。

以往的民歌研究中,在考虑人与民歌之间关系时主要关注以族群为对象的群体考察,甚少涉及民歌传承中歌者的个人生活经历和内心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研究具有宏观话语特征,往往从大的范域着手,却缺少对传承人的关注与保护。尽管对传承人个体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绝大多数对传承人的研究也仅停留在对这一社会身份的强化和认定上,缺少对其生活身份的关照。在民歌发展历史至传承传播过程中,以往普遍认为民歌是集体智慧,由集体创作而成,由此便忽视个体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缺少“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传承观念。罗著将傈僳族民歌传承主体放置于傈僳族民歌传承语境之中,结合其在现代化趋势和地方性文化建构中如何实现群体互动与个体话语表达这一关键问题,在侧重于个体深描的同时,也突出群体与个体的之间的联结关系。

四、小结

回想该书对笔者的启发,除对傈僳族民歌有更深入的理解外,最宝贵的莫过于在当代语境下,如何解读少数民族民歌文化的发展样态并就其传承研究展开思辨性学理剖析。读罢全书,既有收获也有思考,以下就不足之处展开探讨:

(一)谱例与形态分析有待增添

民歌的本体形态是其音乐身份的标识,对其音乐形态展开描述分析即是解读其音乐独特性和地域性的津梁。罗著主要以民俗艺术学为研究视角,借鉴民族音乐学家赖斯的三角体系理论方法,体现学科间的相互借鉴。笔者认为,罗著既然引用民族音乐学理论方法,亦可增加音乐形态分析的内容。倘若能在对傈僳族民歌曲调、唱词等进行记谱后,再进行音乐形态层面的分析,解读其音乐本体概貌,并拓展分析不同歌者或同一歌者在不同时期的歌唱行为,则不仅更好呈现傈僳族传统民歌的地域性特点,也呼应了民歌音乐与区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性,使研究更具立体感和全面性。

(二)章节内容不够平衡

翻阅罗著目录,不难发现,各章篇幅存在内容不平衡的问题。如正文部分第二、三、六章分三节,而第四、五章仅设两节而已。笔者认为,每一章在篇幅安排上应保持平衡,这不仅是为全书结构的完整美观,也为通过充实的篇幅尽可能解决和论述每一章待讨论的内容。就书中第四、五章篇幅设计上的缺陷,笔者在此提出以下不成熟建议。如第四章为“民歌歌唱传统与传承”之“怒江中游地区的傈僳族民歌传承”与“民歌传承与歌唱系统生成”。既然作者谈到民歌传统与民歌传承方式各自在傈僳族群生态中呈现的样貌和变迁,笔者建议,可再增设一节,进一步解释民歌传统与民歌传承方式间是如何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关系。

(三)尚未提出可操作性的传承保护措施

不可否认罗著对傈僳族民歌传承现状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描述与分析,但值得思考的是,作者虽对民歌传承进行了现状分析,但未就这些现状背后显现的问题提出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建议。笔者认为,作者应在现代社会语境下,就怒江傈僳族民歌传承发展中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例如建立怒江傈僳族民歌数据库,对传承人信息、民歌音响、影像资料等进行整理收集;自2015年以来,我国网络直播平台兴起,利用网络直播推广并通过解说民歌传统,可与观众拉近距离,也能更好地适应当代年轻人的生活方式与审美趣味,促进傈僳族民歌在当代全球化时空语境中的传承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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