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三好看视力,也是一种形式主义
2019-07-13胡印斌
胡印斌
近日,网曝杭州西湖区三墩小学学生“视力低于5.0不能评三好”。网友称,学校评三好学生,其中一条标准是视力保护状况良好,要求两眼视力都要达到5.0以上。6月27日,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回应称,三好学生是德智体美劳多方面的综合性评价,学校制定关于眼睛视力的评选标准也是希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引起家长在这方面的重视。
又是“为你好”!或许在学校领导的眼中,一个小学生视力这么差,成天戴着两个圆圆的镜片,怎么可以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呢?
客观而言,如今学生群体已成近视眼重灾区。据披露,目前大约30%~40%的小学生患有近视。走进小学校园,“小眼镜”触目皆是,一点也不稀奇。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校希望通过评三好生来约束、倒逼家长重视孩子的视力,使之能够得到全面发展,避免过早近视,确实有苦心在里面。
而从现实看,小学生用眼过度,或者不当用眼,也确实与日常行为习惯有很大关系。比如长期沉溺于电脑游戏,或者长时间抱着字迹很小的书阅读,以及其他如躺着、趴着等不规范阅读方式,均有可能引起视力下降。这些情况也确实需要家长时时处处注意,不要听之任之。
然而,即便如此,学校似乎也不应该将视力作为评三好的“一票否决”。
学生的全面发展当然与视力有关,但“视力差”并不等同于“身体不好”,更不等于没有做到“全面发展”。一方面,视力的问题很复杂,当下很多小孩视力差,不健康的用眼方式只是一個原因,其他还有遗传等原因,学校不管不察,直接以视力低于5.0就取消了学生的评三好资格,未免简单武断。
另外,当下小学生课业繁重,也是一种普遍实情。孩子们在学校固然需要不停地写,回家之后也不得安生,更有不少学生还上着课外班。这些都会加大学生的负担,而过度用眼,本来也在其中。也即,解放小学生的眼睛,并不取决于评不评三好,而应该是从整体上为小学生减负,先从减轻孩子们的书包开始,从减少孩子们高强度的用眼开始。
事实上,评选三好生设置各种奇奇怪怪的条款,并不鲜见。比如,广州越秀区一小学就规定,凡身高体重不达标的学生,没有资格参与“三好学生”的评选。很多孩子就因为偏瘦或偏胖而被学校的“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拒之门外。
三好生固然意味着一种积极的引导信号,但教育的本质在于有教无类,本来就不该人为设定什么门槛。教育、鼓励孩子们走向更加美好的生活,讲究的是一视同仁。而《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学校一边打着“为你好”“全面发展”的幌子,一边又随意剥夺一些孩子的被表彰权利,甚至以“一刀切”的方式侵害学生的尊严,并不可取。这其实也是一种教育领域中的形式主义,亟待迅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