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禁向小学生布置电子作业
2019-07-11
广西教育·D版 2019年6期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發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学校教育应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禁给小学生布置电子家庭作业,初中、高中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确需布置电子家庭作业时,每日电子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同时,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