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让孩子做事 远离“贿赂”
2019-07-09刘祖曲
刘祖曲
恩施市盛家坝乡下云坝小学 湖北恩施 445000
孩子有“生活”能力,是每位家长从孩子一出生就寄予的希望,这种能力是需要从小培养起的,他们是家庭的一分子,什么年龄?什么时候?他们该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都应该放手,让他们大胆去做,我们主要是让孩子动手动脑,在其过程中让他们学会技巧,有所经验,提高能力,让他们将来终身受益。
现在孩子是家庭的“宝贝”,生活中没有什么活可做,就有少许很多家长也不让他们去做,只需要他们好好学习就是了,所以许多高年级的学生都不会刷鞋、洗衣,甚至离开了父母或身边的监护人连饭都吃不到。这一切都是这些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把他们该做的事都“包办代替”了,使他们没有得到锻炼!就是学习好在生活上也是不能自理的,将来走上社会后也就是一个“有知无能”的书呆子。社会的生活将会给他们带来残酷的挑战!所以我们对孩子从小就要培养他们“自食其力”的生活能力,等将来长大后才能适应社会生活!
孩子是家庭中的一员,在做好自己的事之外,帮助父母适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是他们的义务,也是责任,但他们的社会主要责任是学习。好好学习是他们的本分,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许多的家长还不能正确对待孩子的做事和学习,以“贿赂”为激励机制。若让孩子做一件事,就给多少钱,学习上论考分设置不同金额的奖金,来鼓励孩子做事和学习,这些表面上看来对孩子有一定的积极效应,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手段则会产生不利影响,当孩子受到多次“贿赂”后,就会变得依赖“贿赂”,甚至做点普通的事也会如此!“贿赂”将会成为孩子努力追求的目标,从而冲淡孩子的内在动力,他们所做的事不是在自尊心、责任感、义务感、荣誉感、求知欲的内在动机下去完成的,当然,孩子在做事上、学习上需要“奖励”,但我们一定要与“贿赂”分清楚。“贿赂”是以金钱物质替代孩子做事和学习的主动性,而“奖励”是以奖赏、激励进一步调动孩子做事和学习的主动性,让他们在原来的、过去的基础上更加努力,更加进步,争取更大更好的成绩。
我们提倡对孩子的奖励,应少用金钱和物质,从小培养孩子对金钱和物质的淡化意识,应以精神奖励为主,调动孩子做事、学习积极性,那才是永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