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言语交际视角对网络语言暴力的分析
2019-07-08许婷婷
【摘 要】 网络语言暴力作为一种非正常的言语交际行为,违反了社会交往中通行的言语交际规则,通过多种表现方式构成了对言语交际规制的“极端”违规。本文试图运用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探讨网络语言暴力现象如何在言语交际过程中构成了违规。
【关键词】 网络语言暴力 言语交际
网络语言暴力作为一种非正常的言语交际行为,违反了社会交往中通行的言语交际规则,交际双方因此并没有形成一个成功的会话活动,实现真正的交际意图。并且这种“违反”并不是简单的“违背”,是通过多种表现方式构成了对言语交际规制的“极端”违规。当然,“非正常”并不是指网络语言暴力存在上的不合理性,从某种角度而言,只是其对语言文明的破坏程度极大,言语的和谐是一种理想状态,我们只能尽量去接近这种状态。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是言语交际行为中通行的能达成正常言语交际行为的准则,本文试图运用这个理论,探讨网络语言暴力如何在言语交际过程中构成了违规。格莱斯 (Grice) 的会话合作原则 (cooperative principle) 是人类有效会话交际的基础,是说话人和听话人无意识中都在遵守的原则。该原则要求话语与会话的现阶段和现时目的及方向所要求的相一致,以使会话能顺畅有效地进行下去,完成交际目的。它具体体现为四条准则:第一条准则是数量准则,即所说话的详尽程度要与交谈的现时目的相一致,既不更详,也不更略;第二条是质量准则,即不要说自己认为不真实或缺乏证据的话;第三条是关联准则 , 即所说的话要贴切,要与交谈目的和方向有关系,不说不相干的话;第四条准则是方式准则,即所说的话要简洁明了,不拐弯抹角。格莱斯按照哲学家康德研究认识世界的四大范畴——量、质、关系和方式进行分析,总结出人们在实际的言语交际中为达到合作目的而普遍遵循了有关这四方面的准则。康德认为所有事物都有自身一定的量的规定性、质的规定性、有与其它事物的关系、有自身存在的方式。正是因为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源于这四个哲学范畴,使得它具有较强的概括力和解释力,不仅适合会话,而且适合人类其它有目的性的、合理的社会行为。我们根据格莱斯的会话合作原则对网络语言暴力现象进行分析,发现网络语言暴力在会话合作原则的四大准则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违背。
首先,网络语言暴力中经常出现虚假的话语,甚至这种“伪造”是恶意的,是对“质量准则”的粗暴破坏。“质量准则”指的是所说话要与真实信息相符合,做到准确性,尤其是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比如:
甲:请问图书馆怎么走?
乙:笔直走第一个路口左转。
如果听话者乙对去图书馆的路线是清楚的,那么他的回答遵守了质量准则,他们的交际就是合作的,甲也通过乙的回答知道了去图书馆的路线,交际目标得以实现。但是如果乙故意伪造了去图书馆的路线,欺骗了甲,那么,他们的会话就是不合作的。
在网络语言暴力现象中,经常出现故意违背“质量准则”的话语,使交际双方难以顺利地完成会话活动。特别是网络语言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网络谣言”,比如,秦火火曾在微博中写道:“曾经的一代偶像张海迪,请你回答以下这几个问题:你的妹妹张海燕为何更名叫张挪威?亿万富翁、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挪威,还是中国国籍吗?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承接过残联的工程项目?请用事实证明你们不是白眼狼,我们不想当年的爱心结果养了一头白眼狼。”试图造谣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是日本国籍,并在微博中恶意伪造事实,用明知是虚假的话语,对张海迪进行诽谤。在这起事件中,秦火火为了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恶意诽谤张海迪,严重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中的“质量准则”,是带有目的性和攻击性的粗暴破坏。
第二,对“关联准则”的不合作。“关联准则”指的是在关系范畴下,只提出一个准则,既所说的话是相关的。为了使会话活动成功进行,我们要求会话双方必须围绕话题展开,所说的话都是息息相关的,不要东拉西扯,言不对题。如:
甲:我们什么时候去爬山?
乙:明天要是天气好的话,可以明天去!
丙:明天我要考试,不如后天去吧。
丁:后天可能要下雨,到时候看天气吧。
在这个会话中,甲乙丙丁四个人共同围绕“什么时间去爬山”这个话题展开,虽然意见各不相同,但他们都严格地遵守了关系准则,从而达到了交际意图。
在网络语言暴力中,交际双方在急切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时, 尤其党自己的观点受到别人反对或批评时,常常罔顾对方的言语,以偏执、蛮横的态度予以回应,因此双方的交流会话呈现鸡同鸭讲、言不对题的状况。比如,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第二季中,因为黄多多经常在节目中讲英语,引起了大批网友的讨论。网友树海森发布微博“多多和普通话欠佳的费曼使用英语,明明是给大陆孩子长脸。大城市孩子说英语,就和乡村孩子方言外开始说普通话一个道理,是进步。说句官腔,九年义务教育都普及多少年了,居然还有观众因为听不懂多多那幾句英文口语而恼羞成怒,不丢人么。看着这么多人因为这事恨得牙痒痒,我都笑得快哭了。”在这条微博的评论中,网友开始站队分成两批对骂,双方在骂战中只顾表达自我观点,常常呈现出“言不对题”的情况,是对“关联准则”的不合作。下面截取部分言不对题的评论:
[1]没事开心点v:意思是不会英语的人看这节目是来丢人的哦,那农村的人大多英语不好,那意思压根不能看这节目咯,那我想说现在中国农村占大多数。
[2]今天你要采花吗:多多就是傻逼!讨厌多多!
这些评论没有对博主的话题进行合理而符合逻辑的讨论,利用字面意义曲解博主的意思,进行文不对题的回复,或用简单粗暴的攻击性语言进行回复,严重违背了会话合作原则中的“关联准则”。
第三,网络语言暴力中常常出现逻辑混乱的话语,是对“方式准则”的不配合。方式准则”指的是清晰明了地说出要说的话,尤其要避免含混不清、歧义的状况,要简短、有序。在网络语言暴力中,会话双方常常无法理性正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说出来的话含混不清,没有逻辑。特别是在网络这个天然的保护伞下,交际双方的身份往往是未知的,没有受到来自于自我形象的限制,在进行交流时更无所顾忌。而交际双方又是在争锋相对的语境下,态度上处于愤怒、急迫的境地,思维混乱,说出来的话往往杂乱无章,没有遵循会话合作原则中的“方式准则”。比如在上述提到的关于黄多多讲英语受到网友指责的案例中,也存在不少网友的评论缺乏逻辑性,急于辩解而导致含混不清。如:
[3]我住在莫干山路:黄多多以为自己牛死了,TM一个孩子说英语会死啊?
[4]你的天天:我没学过英语也完全听得懂,黄多多你吃外国的屎长大得吗
例[3]要表达的意思是黄多多应该多说点汉语,却在带有脏字的谩骂中将“汉语”打成了“英语”,造成歧义。例[4]逻辑上含混不清,前后两句没有关联,表达没有重点,纯粹为骂而骂。
通过对格莱斯会话合作原则的梳理和对照,我们发现,从言语交际的视角而言,网络语言暴力对一般言语交际规则的违背通常是恶意的,并且这种态度上的“恶意”造成了不光使会话无法达成的后果,同时也使交际对象在心理上或精神上受到严重的创伤。
【参考文献】
[1] 盛晓明.话语规则与知识基础:语用学维度[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
[2] 胡军良.哈贝马斯对话伦理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3] 李美霞.话语类型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4] 郭笃凌,郝怀杰.网络语言的失范与规范[J].语言应用研究,2006(6).
[5] 李妍.论语言暴力[D].黑龙江:黑龙江大学,2009.
[6] 李舒慧.网络暴力语言现象探析[D].辽宁:渤海大学,2013.
[7] 张春华.网络舆情:社会学的阐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8] 季安锋.网络语言与社会文化心理[J].暨南大学学报,2009(1).
[9] 任莺.网络语言暴力现状及对策分析[J].东南传播,2012(12).
[10] 山述兰,张力.网络“语言暴力”的形成与文化特征分析[J].中华文化论坛,2014(5).
作者简介:许婷婷(1990—),女,汉族,绍兴。研究生,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