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时性角度再论孟子的人性论
2019-07-08李锐
李锐
摘要:孟子的人性论问题,论者已多,然而多未能从历时性角度考察孟子人性论的变化,故其中似有很多问题辨析不清。由于《孟子》一书的特点,历时性分析似乎很难进行。根据对孟子与告子辩论时孟子年岁的考察,此时孟子当很年轻,思想还未发展成熟。由此为基点,考察孟子人性思想的变化,可发现孟子由发现人禽之別,到破除自然人性论,提出性善论,再到力图解决圣人与常人人性差别之问题的思想历程。
关键词:人性论;孟子;性善论;历时性
中图分类号:B22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9)03-0099-005
有关孟子人性论的讨论,古今中外非常多。孟子从人禽之辨来讲人性,故人性善,这一见解早已是尽人皆知。但是,陈大齐在《孟子待解录》中列出了孟子人性论中“性”义的多样性[1]1,说明孟子的人性论并不是那么简单。牟宗三也推荐这本书,尽管他批评陈大齐“重要的地方大体都错”,而且说“头一段就讲错了”[2]11——这应该是指讲性的第一段。陈氏说根据公都子问孟子“‘今曰性善,然则彼皆非与。问语中有‘今字,可见孟子的弟子确认性善说之为前人所未道”,而牟宗三等新儒家是或明或暗地认为孔子已经讲到性善的。但是,由孔子、早期儒家的人性论来看,牟宗三等的结论恐怕是由当今的情景反溯古代,由孟子来讲孔子,所说可疑。[3]397-408
目前关于孟子人性论的研究,非常细致,并且广及海内外[4],但多是用共时性的方法,将孟子论性的观点比类而观之。这一方法有未尽善之处,特别是没能从历时性的角度分析孟子的人性论,而把孟子对人性的看法预设为一成不变的了。虽说孟子思想的历时变化不可尽考,但某些言论还是可以考见其发展轨迹的。
一
前人已经研究过,告子及见墨子,那么他与孟子辩论,当在其晚年而孟子年轻之时。《墨子·公孟》中二三子诋毁告子,墨子却称赞他“言谈甚辩,言仁义而不吾毁”。《墨经》中还有批评“仁内义外”说的内容,则墨子去世时告子至少当有二三十岁,甚至更长。(1)而孟子出游见梁惠王是在公元前319年,时孟子已五十余岁,告子若在世,至少已有八九十岁,辩论不大可能在此时进行。因此,孟子当是远在此之前与告子辩论,且从辩论过程来看,当时孟子的人性思想尚未定型。
二人的辩论,《孟子·告子上》曰: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桊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桊。”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桊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桊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欤?”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欤?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曰:“嗜秦人之炙,无以异于嗜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嗜炙亦有外欤?”
其实,《墨经》对于“仁内义外”的批驳更为有力。《墨子·经下》云:“仁义之为内外也,内,说在仵颜。”《经说下》云:“仁:仁,爱也;义,利也。爱利,此也。所爱所利,彼也。爱利不相为内外,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其谓:‘仁,内也;义,外也。举爱与所利也,是狂举也。若左目出,右目入。”而告子、孟子二人的辩论多是用譬喻,譬喻并不是严格的思辨方式,所以陈大齐深怪孟子与告子的第一辩没有首先指出告子之譬喻不当,并以之为孟子人性论中不可解者。[1]15-16其实,当时孟子是晚辈,只能顺着告子之譬喻而为说,而墨家长于譬喻。第一辩中,孟子留下了一个可能的解说没有讨论:对于“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桊乎”,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桊也”,他只批评了后者。后人对于“杞柳”与“桮桊”的解释已经有些分不清,如果照朱熹的解释,“桮桊,屈木所为”,则告子可以说“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桊”,“性无善无不善”。因为告子的人性论本墨子的所染而来,所以是可以说“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桊”的。所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当是此义——决定人性的,是决诸东还是西。
对此,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看似第二辩胜,其实已经把告子所说的水流的东西向,改为了上下,偷换了概念,逻辑上有问题。《墨子·兼爱下》说:“我以为人之于就兼相爱交相利也,譬之犹火之就上,水之就下也。”《孫子兵法》也说:“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告子应当也知道水之就下的道理,最多只能说自己譬喻不当罢了。
因此,告子直接用接近下定义的方式讲“生之谓性”。在第三辩中,孟子用归谬的方法得出“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的结论。人非禽兽,这在一般人看来很有道理,其实《性自命出》讲“四海之内,其性一也”,而且人非禽兽的观点墨家早已经有了。《墨子·非乐上》云:“今人固与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异者也,今之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树艺,雌亦不纺绩织纴,衣食之财固已具矣。今人与此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因此,告子似乎是胸有成竹地补充说:“食色,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