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9-07-08马长军
马长军
摘 要:退耕还林是一项全国的工程,但随着工程的不断推进,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有效解决退耕还林过程中的问题,避免毁林复耕,是值得深思的。本文通过对退耕还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了一些建议对策,为制定后续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对策
随着近些年来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进步及人们活动的影响,社会发展与环境恶化间的矛盾日益突现,掠夺式开发的结果必然是环境的破坏,从而引发气候的变化。通过多年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体现出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很多地方水土得以保持,风沙有所控制、洪涝灾害较之以前明显减少,多地恢复了青山绿水,人们的生存条件有明显改观。
一、退耕还林工程在生态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
1.退耕还林工作应结合基本农田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地区发展农田基本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首先应当确保农田建设中的粮食安全;其次根据具体地形情况,以坡改梯,并建立相关的配套设施;再次针对区域范围内的地形情况种植草木、水毁工程项目、排洪沟以及小水窖等。
2.退耕还林工作应当结合生态移民工作。退耕还林的过程中,一些地区的矿产资源会得到开掘,但是这种开掘过程容易给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的地质情况,充分考虑退耕还林工程當中的灾害因素实施移民。通过以工代贩的移民方式转变落后村落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解决当地村民的生存问题。这样不仅有利于改善落后地区的发展问题,还是解决重灾区环境情况的关键所在。
3.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农村能源建设相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开展过程中,能够有效开发一些地区的地下矿产资源,其中煤矿资源开发的比重较高。针对这种情况,不科学的开发容易使环境遭到破坏,更加不利于我国能源结构的发展。农村能源开发的水平较低,造成了环境的高度污染以及能源消耗,给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不便。煤炭属于非再生资源,因此开发地区在开采煤炭资源时应注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还应该加大新能源开发,并加大乡镇沼气池建设力度。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且降水量充足的地区,要大力发展核电、水电,以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地区生态建设中还可充分发挥水电站的发电功能和综合灌溉功能,利用电能提高当地的电气化水平,从而减少民用、工业燃煤的污染物排放量。
4.退耕还林工作应当与发展畜牧业有机结合。退耕还林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的畜牧业发展情况,积极开发地区的畜牧经济优势,形成规模经济。如某地区在实施退耕还林的过程中提出关于建设畜牧大县的构想,在退耕还林进行的同时,可在林下种植牧草,并饲养家畜。
5.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应当有所加强。积极发展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应当从整体上进行统筹规划,形成可行性方案。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农业、林业以及相关部门的功能发挥有机结合起来。这个过程中,产业结构性调整、劳动力转移以及贷款问题都是退耕还林工作应当考虑的重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积极发展后续产业,形成规模性的种植园区.并在这个过程中选择一些经济效益相对较好的植被进行种植。这项工作的重点在于对农村能源的建设以及园林建设,应当为工程建设的后续开发创造良好的环境。
6.退耕还林应当结合经济发展。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外,退耕还林还应该结合当地经济的发展。退耕还林虽然是为了提高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但是不应该建立在损害人们经济利益的基础之上。事实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利益可循的。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地区在进行退耕还林时,不仅没有给当地人们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还为当地的人们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这种做法是及其不对的,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是,我们也发现,一些地区的退耕还林,还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如其退耕还林工程结合当地的自然景观,通过退耕还林,形成了一个具有特色的景点。其实,利用退耕还林工程还可以从多个方面获取经济效益,只不过每一个地区有每一个地区的特点,需要深入的结合当地的特殊情况来进行研究。
二、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分析
1.规划和计划欠周详.影响农民积极性。退耕还林的主要目的是使一些耕地还归林木地,从而达到生态改造的目的,对于退耕者,国家给予一定补偿,比如粮食补偿、现金补偿、种苗费补偿等,通过这些形式,使得退耕者在退耕后的生活有所保障,但在实行过程中,有的地方规划和计划不周详,不能从全盘进行考虑,达不到按部就班开展工作,有的地方财政补助不足,使补偿不能及时兑现,影响了农民退耕的积极性。
2.退耕好.还林差。虎头蛇尾。有的地方,对于还林目的及还林政策把握不准,退耕工作做得不错,地是退出来了,但是还林却未能保质保量完成,有的地方种苗量不足,有的种苗质量差,有的栽后管理不当,难以保证成活,还而不成林的现象屡屡发生。还有些地方,还林时,缺乏科学规划指导,经济林和生态林比例不科学,往往为了短期效益,经济林比例过大,难以达到生态效益的实现。
3.宏观指导不足.难以应对市场风险。有的地方在还林过程中,缺乏宏观指导,不能进行统筹规划和市场预测,在还林时,往往只考虑生态目标,而忽视经济效益,不能兼顾市场风险,在经济林的布局上,种植结构趋同,不以多品种兼顾,往往大面积单一品种,市场一旦不佳,则整个地区都会受损,使还林户的收益大幅减少,难以维持生计,有的地方还会出现毁林复耕的情况。
4.政策法规需要完善。落实不到位。一方面是基层管理不规范,有的地方对于退耕者应有的补助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该发的不能及时发放到退耕者手中。在退林资金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有的弄虚作假,有的挪用、挤占,甚至贪污。以粮补偿的地方,有的出现以次粮充好粮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损害了退耕者的利益。另外在还林后,有的套种一些低矮作物,随着对套种作物耕作,对苗木的生长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退耕还林条例》是不允许兼种其他作物的,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也是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建议与对策
1.做好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调查研究、编制规划方案,做好作业设计。科学合理确定造林面积、树种,以乡土物种为主,提倡造混交林,慎重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生物入侵。
2.整好地。选好苗。整地质量影响树苗成活率、幼林生长和水土保持,整地要沿等高线进行,挖穴呈“品”字形排列,保留植被带以控制水土流失。纳入退耕还林苗木,必须有“一签两证”,即出圃标签、苗木合格证、苗林检疫证。严禁使用劣质苗或挖野生苗上山造林。
3.做好栽植工作。严格验收管理。退耕还林造林方式必须是人工苗造林,要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抓好起苗、运苗等环节,选择阴雨天气,随起随栽,做到深栽、压实、苗正、不窝根。要建立退耕还林的从上至下的层层管理机制,还林后要把好验收关,确保所植树木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对于不合格的,达不到标准的,按照层级责任,逐级追查,及时返工。同时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政策兑现的可靠依据。
4.大力宣传退耕还林方面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退耕还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现代的媒体工具,宣传《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等,提高人们对于退耕还林能改善生态方面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及干部都能从根本上认识到退林还林的最终目的,都能投入到恢复生态的多样性和综合平衡工作中来,为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汪锋.农户利益视角下的四川省退耕还林政策绩效研究.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