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灰度原则”,拒绝过度交付
2019-07-07孟丽萍
孟丽萍
设计部组长的位置空出来以后,资历最长的张朋势在必得。那天,一个同事在部门会议上诉苦:“这个甲方太难缠了,今天叫我给他修图,明天改字体……”极力想证明自己的张朋抢过话头:“我这个客户还挺好的,我们换一下好了。”
对接工作后,张朋才知道自己接了个烫手山芋,除了之前修图、改字体等举手之劳的小要求,他们这次竟然要求张朋多设计10个页面。因为担心甲方投诉影响客户满意度,张朋苦苦加班一周才完成。
本以为这件事会得到表扬,没想到周一的一大早,经理气咻咻地把他叫进了办公室,训斥道:“我们跟甲方签订的合同里根本没有设计10个页面这项,你却私自增加,这种行为是典型的过度交付。你不但占用了公司的资源,还要公司付你加班费,你觉得这种做法合适吗?”张朋被领导的气势震住,不自觉地辩解:“我也是为了让客户满意……”
“人家给你白菜的价格,你能给他上鲍鱼吗?”经理恨铁不成钢,但看张朋红着脸说不出话,态度也缓和了不少,继续说,“人都有占便宜的心态,我们合同都签了,偶尔让人家讨个小彩头也无伤大雅,但遇到这种需要增大工作量的项目就需要请示了。这也是我常跟你们说的要把握‘灰度原则。”张朋听完解释后茅塞顿开,感激地回到了办公室。
不久,张朋接手的甲方提出帮忙设计合同之外的公司商标。商标是一个公司的形象,但不是张朋公司所专长。张朋建议道:“这个不是我们公司擅长的,我给你推荐一个商标设计平台,里面有很多专业设计师可以接单。”最终客户接受了张朋的提议,只花了很少的钱就买到了设计师的优质服务,收获了一个不错的商标,甲方因此还特意打电话给经理表扬了他。
尝到“灰度原则”的甜头后,张朋运用得如鱼得水。一次,他接到一个难度系数比较大的项目,甲方中途提出了6项超出合同范围的要求,还不客气地放下狠话:“你要是做不来,我会跟你们经理联系换人来做。”
第一次碰到态度这么强硬的客户,张朋有点诧异,仔细评估了这6项“超纲”内容后,还是客气地提出了想法:“第1项的设计建议好是好,但跟你们产品的定位风格不搭;第2项涉及的元素虽然很时尚,但是‘北上广等一线城市都没有这么做过,你们确定要当‘小白鼠?第3项也不错,但是关起门来说句大实话,这个不应该归你们部门管,即便做成了,最出彩的那个人也不是你……”
甲方的脸色渐渐凝重,有点不悦地打断他:“你的意思就是一项都不做?”张朋不卑不亢地继续说:“第4项要求修改的几张图片,还有第6项要求修改的前端代码,我个人可以免费帮你处理。第5项要求增加的页面设计提议很好,符合实际情况,但需要增加比较大的工作量。我是公司的员工,需要听从领导安排,我跟经理请示后再答复你。”甲方得到点小甜头,脸色终于有所缓和,同意张朋跟领导请示。
张朋把这事汇报给经理,经理和张朋持同样的意见,几次跟甲方协商沟通增加费用。看到两人论调一致,说得也的确有道理,甲方和颜悦色地同意了打款。到款后,经理拍了拍张朋的肩膀,竖起了大拇指:“看来,你已经理解‘灰度原则了,不错!”
张朋笑笑,说:“我们配合得好,要是我们的态度、論调不一致,这事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经理表示赞同:“对于这种超出合约的交付,我们公司内部一定要统一论调,不然后患无穷。看来你开窍了啊。这才是当组长该有的样子。”张朋喜出望外,在“灰度原则”的指导下,总算踏上了晋升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