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地区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发展问题研究
2019-07-05卡迪亚·塔西杨俊孝
卡迪亚·塔西 杨俊孝
摘 要:以新疆南疆维吾尔族农村妇女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了解当地妇女生活状况。借鉴国内学术界对农村妇女发展的相关研究文献,分析了维吾尔族农村妇女生产生活困境,针对家务劳动、婚姻自主权、经营能力、家庭环境、经济支配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维吾尔族农村发展落后的具体原因。立足当地社会经济宏观环境,分析妇女综合素质、农村生活经济条件、人生价值观、农村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结合乡村振兴相关要求,提出了南疆妇女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妇女发展;少数民族;南疆地区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8-0036-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少数民族是我国人口组成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民族妇女事业发展对维持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和构建和谐中国有着重要作用。当前,少数民族农村妇女群体受传统思想束缚,在生活中既要保障家庭饮食起居,又要下地务农,还要承担赡养老人、抚养小孩的任务[1]。开展农村妇女发展问题研究,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全面改善经济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农村妇女的生活状况迫在眉睫。
1 南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发展状况
1.1 基本情况
在职业方面,南疆地区农村妇女以家务和种地居多,占到90%以上,其余10%为个体户、在外务工、乡镇企业员工等。在所有调查对象中,接受过培训的妇女有78%,培训内容为农林、种植、新兴科技等;其余22%的调查对象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培训。在对实际收入的调查中,由于收入情况涉及到被调查人员的个人隐私,60%的妇女没有填写相关内容。
1.2 家庭经济参与情况
调研发现,约70%的家庭是夫妻共同承担农业劳动;15%左右的家庭把地包给了其他人耕种,夫妻从事其他工作;15%的家庭中,妇女从事农活工作,丈夫外出打工或从事经营工作。从调查问卷能够看出,妇女对于孩子教育、种植养殖、投资等方面有着一定话语权。约90%的妇女表示,家庭重大决定由夫妻二人共同商量得出决策,而家庭琐碎小事由妇女做主。从中可以看出,在农村环境中,传统思想观念束缚出现渐为弱化趋势[2],妻子与丈夫之间能够维持着较为良好的平衡关系,并在经济方面有一定的话语权。
1.3 婚姻家庭情况
调查显示,大部分妇女(90%)对于婚姻的理解与预想没有太大偏差,多数妇女认为拥有2个孩子或3个孩子最为理想。但有些方面依然受到传统思想限制,比如子女教育问题上,一部妇女(30%)认为女孩接受高等教育没有实质性作用,初中毕业之后女孩应进入社会帮助家庭分担经济压力;另一部分妇女(70%)认为女孩与男孩一样,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很有必要。
2 南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发展存在问题
2.1 思想落后、受教育程度低
调查发现,南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文化程度一般处于文盲或初中小学文化水平。教育缺乏导致农村妇女在实际劳动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主要表现为思想保守,对新兴事物缺乏求知欲[3]。反映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则严重影响下一代发展。在访谈中了解到,一些农村妇女对新型操作方式、技巧或涉及经济知识的常识性问题,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力不从心的状态。
2.2 家庭生活、生产状况差
受农村环境限制,农村妇女一般选择留在家中务农,而丈夫为了给家庭带来更好的生活选择外出打工,导致我国农村呈现出了“劳动力女性化”的趋势[4]。大部分妇女选择留在家中,逐步成为日常生活的中坚力量。她们不仅需要承担起农活,还需要保障家庭内部各类开支,繁琐的工作导致妇女需要承担巨大的生活压力。就身体素质而言,妇女与男性劳力存在一定差距。高强度的家务和农活,使女性身体健康问题日渐突出。此外,在教育孩子、赡养老人等家庭内部工作方面,妇女承担着巨大的心理负担。
2.3 民主政治参与能力不足
妇女参政是妇女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体现,也是妇女实现自身价值、维持男女平等地位的重要手段。在农村中,最高行政机关是村委会。村委会每年开展选举工作,通过全村投票表决,选定任职人员。在此基础上保障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实现内部公平与公正。现实情况下,村民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自身素质不高等现象。大量外界因素制约妇女参政进程,妇女参政寥寥无几[5]。因此,当下南疆地区少数民族农村妇女权益仍未得到充分保障,所拥有的政治权利依然难以得到实现。
3 优化南疆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提高妇女综合素质,改善经济状况
目前,阻碍农村妇女发展的最根本性问题就是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首先,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通过构建乡村图书馆、成立乡村大讲堂等教育基地,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其次,要引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建立技能培训中心,对妇女进行实践性讲解,帮助妇女群众改变落后的生产观念,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再次,要加强对种植技术等实用技能的培训,手把手地帮助少数民族农村妇女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3.2 转变传统观念,保障妇女健康权益
对南疆少数民族农村家庭而言,在传统观念影响下,妇女地位普遍低下、处境艰难。为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平等的生活权利,让女性在家庭中能够拥有自我实现的能力,就要帮助她们改变现实状况,从繁杂的家务和农活中解放出来。通过组建妇女联合会等公益组织,切实营造平等和谐的环境,提升婦女在婚姻中的家庭地位,让丈夫能够对妻子的能力给予充分肯定,从而提升婚姻的稳定性和幸福感[6]。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医疗设备齐全。鼓励民营诊所及乡村健康服务站发展,提升农村医疗水平。卫生部门也要进行相应的规范化管理,对药物采购、卫生环境构建、服务质量提升等,进行科学合理监测。在此基础上,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与县卫生服务站之间保持良好联系。考虑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乡村卫生服务站应构建相应优惠政策,针对性地进行医疗费用控制,以减轻农村妇女看病难、看病贵的顾虑。
3.3 培养妇女参与意识,提高参政能力
新疆是我国少数民族边境地区。民族化地区的社会环境相比非民族地区有着显著的区别,其经济发展状况、人民思想开化程度及综合素质,相比内地都存在较大差距。南疆大部分妇女群众缺乏抗争意识,对权力存在畏惧感,害怕在领导岗位上难以发挥作用,引起负面影响。这种逃避心理是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阻碍。
政府相关部门应激励妇女群众自觉学习党和政府提出的相关政策,领悟政策中包含的精神,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养,充分发挥妇女在推动农村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各类媒介宣传手段获取社会各界支持,扩大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妇女群众对于参政、议政等相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结论与展望
从政治经济地位、精神文化生活、婚姻家庭状况等方面分析了南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生活常态,探寻了少数民族农村妇女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原因。综合而言,改变观念、技术引领、脱贫致富是提高妇女地位的关键。一方面需要妇女自身努力积极打破传统观念束缚,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另一方面需要社会文化环境改善妇女地位及社会各界重视,给少数民族妇女更多均等发展机会。在社会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通过加大技术投入、引进人才、建立社会保障、丰富文娱活动、完善医疗卫生等措施,并呼吁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可以改善少数民族农村妇女的境遇。
参考文献:
[1]王雪丽.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研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0(11):491-492.
[2]全国妇联调研组.农村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J].中国妇运,2017(3):11-13.
[3]陈方.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村妇女发展[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3):5.
[4]樊慧.甘肃农村基层少数民族妇女参政的现状与困境[J].改革与开放,2010(6):103.
[5]蔡秋红.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与教育实证研究[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43-47.
[6]蒋培兰.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妇女发展[J].中共黨政干部论坛,2016(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