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浅析
2019-07-01张英亮张兄明
张英亮,张兄明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102)
1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对石油、钢铁、水泥、煤炭、石材等资源的需求迅速攀升。过去几十年,矿产资源在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出现了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不合理、资源浪费、环境遭受破坏等问题。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在此背景下,绿色矿山建设将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
2 绿色矿山的概念及现实意义
2.1 绿色矿山的概念
国内学者对绿色矿山定义大体可归纳为强调重点型及强调系统型两大类。前者强调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主要体现对自然的尊重,对资源的珍惜以及对景观的保护和恢复;后者强调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其中既有技术要素,也有经济发展协调性的问题,具有循环经济体系的复杂性。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既要实现有序开发,又要将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通过科学的设计、先进合理的措施,确保矿山存续乃至关闭的全生命周期,始终与周边环境协调共生,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矿业发展模式。绿色矿山建设对矿山开发过程产生的污染、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复治理,实现资源效益及社会效益最大化,生态破坏的最小化,其核心是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的全过程实践绿色发展理念。
2.2 绿色矿山建设发展历程
2007年11月,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提出“发展绿色矿业”倡议,自此拉开了矿业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的大幕。2009年10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指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矿业。2010年8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附文《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对绿色矿山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逐渐明确。截至2015年底,共有超过600家矿山企业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017年3月,六部委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2.3 绿色矿山的现实意义
从经济层面看,2017年我国GDP同比增长6.9% ,连续6年GDP增速低于8%,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方式要求我们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提高矿山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从制度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为绿色矿山建设做好了顶层设计;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首次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指出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空前,这就要求矿山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打造绿色、高效、节能、可持续发展的矿业发展模式。
从资源利用层面看,我国人口基数大,经济体量位居世界第二,对资源长期保持较高需求。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我们必须转变过去“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资源利用方式,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资源效益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综合以上分析,为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式,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已刻不容缓。
3 绿色矿山发展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3.1 绿色矿山发展现状
2010年以来,国家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树立典型的方式向全行业推广高效的资源利用方式、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规范的企业管理,带动矿产行业健康发展。
截至2015年底,共分四个批次评选出661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企业,四批试点单位的数量分别为37家、183家、239家和202家,其中共有超过190家企业通过验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这661家企业分别涉及石油及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化工、非金属及建材等领域,数量分别是13家、237家、96家、118家、75家、59家和63家,分布在山东、内蒙古、河南、河北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1)。
图1 各省、市、自治区国家级绿色矿山数量
3.2 目前绿色矿山发展存在的问题
(1) 完成绿色矿山基本格局任重道远。
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战略目标,虽然在国家积极推进绿色矿山试点的同时,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在推进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但收效甚微。相对于全国10多万座矿山来说 ,距离全面推进还有较大差距。
(2) 绿色矿山建设企业资金缺口大。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技术设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环境保护、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均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辽宁金凤矿业为例,该矿山2013~2020年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计划总投资6 490万元 ,年均927万元,如果以2012年实现利润3 472万元计算,绿色矿山投入占其利润的26.7%,占比较大。
(3) 矿山开采综合利用水平及开采装备有待提高。
我国有色矿产综合利用率为60% ,比发达国家低10%~20%;共伴生有色矿产综合利用率为40%,比发达国家低近20%。矿产资源总回收率约为30%,以选采回收率计算,铁矿约为67%,有色金属矿为50%~60%,非金属矿仅为20%~60%。尾矿综合利用率为18.92%,利用率较低。
矿山开采装备普遍存在大型矿山装备和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中型矿山的装备和技术水平较为落后,小型矿山的装备和技术水平非常落后的现象。而我国矿山大多数为中小型矿山。
(4) 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需进一步完善。
由于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自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现行规章制度中定性指标较多,而定量指标较少,且缺少上下游产业及不同行业间的联系、比较,使企业缺少切实可行的执行标准。
4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建议
(1) 完善绿色矿山相关法律法规。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淘汰落后产能、摒弃落后技术、关闭无法达标矿山、指导和督促企业发展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保障。
(2) 明确绿色矿山相关税费减免及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绿色矿山建设投入巨大,需要国家在税收及专项资金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对于坚决执行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企业应给与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可根据企业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考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对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给与资金支持,鼓励其加大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的投入,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 按资源类型分行业建立可量化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
对每个矿产行业制定可量化的评价标准,便于企业自我对照,改进自身的不足。根据标准实行定期标准化考核,为考评矿山情况提供技术支持和考核依据。
(4) 建立交流平台,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
广泛吸纳相关企业、协会、高校及科研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融资平台积极参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加强全产业链各个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大力宣传推广绿色矿山建设典型,充分发挥试点影响力,把先进经验推广到更多的矿山企业,通过示范和辐射带动,引领整个行业的升级转型。
发展绿色矿山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将矿山变成绿色环保的矿山,而是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全流程。这过程中不单单要恢复由勘查、开采造成的生态影响,而且要将矿区的和谐发展、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纳入整体进行考量,这对于转变资源开发方式乃至转换经济发展模式、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绿色矿山建设是当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机遇与挑战并存,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相关标准的不断健全,绿色矿山建设将会更加合理、有序,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国梦也必将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