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征途是大海(14)
2019-06-30星辰月
星辰月
中国、葡萄牙、西班牙、英国、荷兰,大航海时代最主要的参与者都已亮相。接下来,该最后一个主要玩家——法国上场了。
圣马蒂厄之战
要说法国,让我们先将时间拨回大航海时代刚刚拉开帷幕的15世纪末。
就在葡萄牙人如火如荼地开始探索前往亚洲的新航路时,欧洲大陆却正在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从1494年持续至1559年)。战争双方分别以法国和西班牙为主,目的是争夺意大利城邦的控制权和欧洲霸权,包括英格兰在内的部分欧洲国家也会不时地卷入其中。1512年的圣马蒂厄之战就是发生在法国和英格兰之间的一场海战。
這场海战对战争的局势影响不大,但在海战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因为它是带有舷侧炮的风帆战舰第一次正面交锋。最终,这场海战以法国舰队战败遁逃而结束。
加莱船
加莱船是一种桨帆战舰。桨帆船早在公元前8世纪就已经横行地中海,两千多年来一直是这片海域的霸主。
加莱船的排水量在200吨左右,舰艏和舰艉均装有火炮。
它既可以靠风帆行驶,也可以由船身两侧的船桨驱动。这些船桨多达150支,每支重约300千克,长达12米,需要3到8名桨手来操作。因此,一艘加莱船上,仅桨手就超过500人。当这些船桨整齐划一地划动时,加菜船便能在海上快速行进。
加莱船的优点是机动性强,对风的依赖相对较小。但它的缺点更加明显——
由于船身低矮,加莱船无法对抗大洋中的风浪;与克拉克帆船等高大船只展开接舷战时,必须仰攻的加莱船更是相当吃亏。由于必须承载大量桨手,加莱船的载货量和远航能力都相当有限。因此,加莱船更适合在近海航行。
当克拉克帆船和盖伦帆船带着勇敢者们驰骋大海、跨越大洋时,加莱船几乎就要被人们遗忘了。
占不到,抢不赢
虽然和西班牙的争霸大战还在进行中,但受哥伦布发现“新航路”的刺激,1523年,法国国王任命意大利航海家韦拉扎诺西行,探索前往亚洲的新航路。跟其他同行一样,韦拉扎诺自然无法完成国王交代的任务,但他也不是没有收获。作为美国纽约的发现者,他被世人所铭记。
除了主动探索,法国人还将目标瞄向了西葡两国已经建立的殖民地。法国先是在1555年入侵葡萄牙掌握下的巴西,结果铩羽而归。1612年,他们又将目标瞄向西班牙人控制的北美洲佛罗里达半岛,结果还是未能得逞。
没办法,法国人只好将目标彻底转向几乎无人问津的北美大陆。
法国之所以对北美洲提不起太大的兴趣,跟一个人有关,他就是法国探险家、航海家雅克·卡蒂埃。从1534年开始,雅克·卡蒂埃先后三次航向北美,目的是寻找通往亚洲的航道和传说中的黄金。当然,寻找亚洲航线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么寻找黄金呢?
鉴于西班牙人在美洲获得了大量黄金,卡蒂埃对自己的探索可谓信心满满。然而,当他完成第三次航行,满载着从北美大陆发现的“黄金和宝石”回到法国时,却被鉴定带回的只不过是几乎毫无价值的铜、黄铁和云母矿石而已。卡蒂埃从此名誉扫地,法国也对北美洲极度失望。
不过,法国人随后发现,北美大陆上有另一样“宝藏”在等着他们,那就是动物的毛皮。
你得火枪,我得皮
自从意大利航海家约翰·卡伯特在1534年发现北美东海岸的纽芬兰渔场以来,这里便成为欧洲各国渔民的天堂。在捕鱼的同时,渔民也会和北美洲沿岸的印第安人进行小规模交易。
印第安人对欧洲人的金属工具、衣物、火枪等物品很感兴趣,欧洲人则从印第安人手中获取动物的毛皮制品。
火枪既是欧洲人开辟新航路和建立殖民地的主要武器,也是他们沿途售卖的商品。大航海时代,欧洲人发明并使用的火枪主要有两大类。
火绳枪
早期的火绳枪结构简单。枪手从枪口填装火药和弹丸,然后按压枪身后部的弯钩,用弯钩上缓慢燃烧的火绳来点燃火药,发射弹丸。火绳,就是在硝酸钾溶液中浸泡后晾干的麻绳,能缓慢而持续地燃烧。
之后,人们发明出用扳机驱动弯钩下压的射击方式。这样一来,枪手就能用更加稳定的姿势握枪射击。
16世纪初,德国又诞生了螺旋式线膛火绳枪。这种枪的枪管内部刻有螺旋形膛线,能够让弹丸以旋转姿态更加稳定地飞向目标。
这两种设计在今天的枪械上依然能够看到。
燧发枪
燧发枪的前身叫转轮火枪。一位德国钟表匠在火绳枪的基础上,用一套类似闹钟发条的机械装置取代了火绳。击发前,枪手转动小扳手以压缩弹簧;扣动扳机后,弹簧松开,带动钢轮快速旋转;钢轮上的细齿与枪上的打火石摩擦出火花,将火药点燃。
转轮火枪克服了火绳枪无法在雨天使用的顽疾。也正是在一个大雨天,使用转轮火枪的德国军队打败了使用火绳枪的法国军队。
而燧发枪的发明者,正是被转轮火枪击败的法国人。一位法国钟表匠用夹有燧石的击锤,取代了复杂的发条结构。枪手扣动扳机,击锤带着燧石重重击打枪身上的金属击砧(zhen),从而产生火花点燃火药。燧发枪大大简化了射击过程,很快便风靡世界。
毛皮贸易
人类对动物毛皮的需求由来已久,它们甚至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14世纪时,英格兰国王就曾规定,只有王室成员、贵族等特权阶层才可以穿着珍贵毛皮。
对毛皮的过度需求,给欧洲的动物带来灭顶之灾。眼看着欧洲的毛皮资源逐渐枯竭,欧洲人开始将目光瞄向北美洲。
1608年,法国探险家萨缪尔·德·尚普兰进军北美洲后,他让毛皮贸易真正成为一门重要的生意。
在北美毛皮中,最受欧洲人欢迎的是河狸皮,其次是貂皮、狐狸皮和熊皮等。欧洲人对毛皮的狂热追求,成为这些动物噩梦的开始。
倒霉的河狸
河狸,又称海狸,是体型第二大的啮齿动物。它们会咬断树木并用树枝建筑水坝,然后在由此形成的池塘中建立巢穴。
大约从16世纪开始,用河狸皮制成 的帽子成为欧洲上流社会的新宠。河狸皮不但不易变形,而且防水性非常好,在雨伞发明之前,河狸皮帽子甚至被当成雨具使用。
于是,大规模捕猎河狸的行动开始在北美大陆东部展开。到了18世纪中期,北美东部的河狸几乎绝迹,河狸猎人们又开始往西探索。毫不夸张地说,北美洲中西部的开发,正是起源于欧洲人对河狸皮的狂热追求。
再见了,北美
毛皮贸易带来的丰厚利润,让法国国王开始鼓励商人和探险家们前往北美进行殖民扩张。然而,法国人的扩张引发了英国人的不满。英国人同样在北美进行着殖民开发和毛皮贸易,两国之间由此摩擦不断。到了1763年,法国在同英国的竞争中彻底失败,不但失去了北美洲几乎所有的殖民地,而且彻底退出了由他们开创的北美毛皮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