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家的人间词话
2019-06-28盛可以
文字是工具,但不是机械的、冰冷的,像剪刀钳子之类的具体器物,它是凿通心灵,搭建桥梁,创造新世界的,具有无限潜能的、有生命的东西。对文字敏感程度的深浅会影响人对文字好坏的判断。敏感的人,能感觉到文字的气息,触摸到文字的肌肤,看得见文字的颜色,咀嚼出文字的味道。是的,文字是有色彩、有气味、有温度的。“文字就像食物,语言是可以吃的”,赫塔·穆勒曾经这么说过。只是我们不是将文字吃进胃里,而是吃进大脑里。纳博科夫有种奇特的天赋,他能看见字母的颜色,他从小就意识到数字和字母有不同的色彩。这是一种奇妙的神经科学现象,被称作联觉——就是各种感觉之间产生相互作用的心理现象,即对一种感官的刺激作用,触发另一种感觉的现象,也称为共感、通感、或联感。这种手法在文学中常见,是很重要的一种美学修辞。
钱钟书的《围城》,语言幽默有趣,大量地使用通感、比喻修辞。首次将中国现代文学介绍到西方的评论家夏志清先生曾经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说:“《围城》比任何中国古典讽刺小说优秀。”称之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写得最有趣、最细腻,或许也是最伟大的小说”。虽不敢赞同“伟大”,但其“有趣”是毫无争议的。多年前读《围城》时,总会合上书笑一阵。钱钟书先生的比喻刻薄,他毒舌,然而又是善意的。我特别记得关于女人穿衣与“真理”的联想,因为鲍小姐穿得少,“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但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
卡尔维诺在他的《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中,有一篇题为《轻逸》的文章,谈论了文学价值观里,轻与重之间的对立。说的是现代主义文学致力于在人物、叙事、结构上,减少作品的沉重感,古典主义则相反,始终追求一本正经和庄重性,卡尔维诺倾向于对“轻”的价值判断,或者说审美取向。我同样倾向于将语言变成云朵、尘埃一样毫无重量的因素,他说:“应该像一只鸟儿那样轻,而不是一根羽毛。”为什么?因为鸟儿是有生命、有温暖的,而羽毛是死的,是脱离了生命本体的。再简单一点,米兰·昆德拉的小说标题《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某种程度上解释了轻与重的复杂关系。
有趣的中国作家,除了钱钟书,还有王小波的天马行空,朱文的冷幽默。余华的作品也有趣,他的有趣不是语言的有趣,而是叙事中某种粘连的隐秘的逻辑。《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等都有沉重的主题,但他的叙事可以说就是卡尔维诺指的那只鸟儿,他像避开危险品一样,机警地舍弃了沉重的叙事。
我在写作中偶尔会造词,不是生搬硬造,而是想象力所致,在当时的语境下,一个新词就会跳出来。2013年,我的短篇小说集出版后,忽然发现编辑将我最得意的新词修改了一个字,致使句子的意思与方向完全变了。我写了条微博,探讨这个词的来龙去脉,引发了对字句的审美讨论,还有文学语言的规范性,或者编辑的权限,以及作家有没有资格造词等问题的探讨。
这个词叫“花开阔绰”,被改成了“花销阔绰”。原文是:“这个花开阔绰的姑娘,内心早已一文不名。”这是写一个姑娘的美达到最顶峰的时期,非常艳丽,与她内心的委顿,一盛一衰相反衬,人物的青春美貌和内心的灰暗贫瘠相对比。“花销阔绰”是指一个人花钱大手大脚,属于行为描述,生活作风。我一直认为语言不应被囚禁,文学的作用是释放语言的自由性,挖掘它的丰富性,文学创作也不是从词典里调出词来,插在所谓规范的位置,而是在于将普通的词,重新搭配,用活、用新、用出意味。在艺术领域强调“规范”是很可怕的,因为规范就是限制,就是按部就班,就是僵化,僵化就是不能突破。艺术的发展往往有赖于反叛与突破,文学的词汇不仅仅来自于极度规范的新华词典,也来自于文学的想象与创造。文学有责任让词语变得更人性,更有温度,更有魅力。
我是湖南益阳人,靠近洞庭湖。我们那儿的方言,特别土,音调很高,发音和语速像吵架一样,好像随时会动手打起来。出于政治正确的理由,我不能说自己家乡方言的坏话,但我可以用两个形容詞:粗鲁、瓮声瓮气。我对老家方言的感情特别复杂,称得上百感交集。一方面,从方言转变成普通话,我费了很大的劲,也花了很长的时间,由于方言导致沟通障碍,让我对方言近乎痛恨。走出国门,发现普通话不过是一种更大的方言,造成了另外的交流障碍,人到中年,还得腾出时间去学英语,于是就想,为什么世界上不统一使用一种语言呢?可是马上知道自己这种想法不对,是企图消灭多元文化的错误思想,只好回到美好的现实:正是因为不同与差异才构成世界的多姿多彩。
不过,在写作中,我对方言的认识与情感发生了巨大变化。写《北妹》时,脑海里所听到的女主角讲方言的声音,几乎不受我控制。当她在讲方言的时候,她才是活的,更具真实性,更能代表那个乡下泼辣的、不管不顾、率性自我的性感的野丫头。她和她的伙伴们就是这样带着乡下的尘土、阳光,以及原始的气味,在现代都市里跌跌撞撞,冒冒失失,方言赋予了一种原汁原味的东西。
当然,要体会汉语的丰腴美好、神韵意蕴及其丰富性,还得看古典文学作品,比如《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对于诗词的专业品评,不得不提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王国维是中国新学术的开拓者,连接中西美学的大家,在文学、美学、哲学、甲骨文等领域成就卓著。他在《人间词话》里主要提出了关于诗词“境界”的说法,评价词人的得失、作品的优劣、词品的高低,都从“境界”出发,而境界的高低,就看诗人对文字的运用与理解。谈作品的气质,神韵,都不如谈境界,因为境界是最本质、最关键的。
在我的早期阅读记忆中,有句诗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准确地说,是诗中某一个字的运用。第一句是“春风又绿江南岸”,好像小学课本里的,过去背下来,没什么感觉,等到自己开始琢磨文字的时候,这句诗从脑海里冒出来,猛然体会到“绿”字的妙处。这是王安石的《泊船瓜洲》里的句子,据说他曾经先后使用了 “过”“入”“满”,十几个字,换来换去都不如意,最后定为“绿”。真的是 “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可见好诗不易得。“绿”是形容词,在这里做动词使用,立刻成为运动的、有生命的,焕发蓬勃的生机。
又比如唐代山水田园诗人孟浩然的《宿建德江》,这首诗是他在旅途中,船停泊在江边时写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不知道对于一首诗的理解,是不是有标准答案,我觉得不应该有标准答案。所以,我很少去看别人如何教你赏析一首诗,如果我要了解的话,顶多是去了解一下作者创作的背景。就这首诗来说,它表达的是作者失意的愁绪,羁旅之愁思。我们可以想象,作者站在江边,望向远方,四周空阔寂寥,“野旷天低树”,精彩的是这个“低”字。有人分析这话是形容天比树还低,把“低”理解为形容词。当我读到这句诗,第一时间觉得,这个“低”是动词,类似于“抵”,天空抵压树尖,有种逼迫感,天低得不能再低了,这在视觉想象效果中是非常真实。如果说是天比树还低,那么你会想到树戳破了天空,那可能就没有天压下来,而是云雾缭绕的一种样子。而且天抵树的状态,恰好传达出一点压抑的情绪。我这也不是标准答案,我只是想说,对于一首诗,一个字,我们有自己的想象和感觉,即便你理解是错误的。但文学不是数学题,即便作者跑出来告诉你,他原本的意思是那样,不是这样,你也不存在错误,因为,自由想象是文学或诗歌的本质和空间,这也是文学的意味和魅力。
最后一句,“江清月近人”,我同样认为“近”字是动词,是月亮向他靠近,甚至带着微笑。当作者在旷野中孤身一人,失意的旧绪新愁涌上心头,此时此刻,只有江中的月亮陪伴他、理解他、同情他,当他低头看着清澈的江水,月亮那么清晰,仿佛正向他靠近,像要来抚慰他。我小时候在乡下生活,太熟悉人、月亮和水的关系,水中望月是很日常的场景。那时候的水没有任何污染,水中的月亮像小动物一样,是有表情的。我对这首诗的理解带着个人的生活经验,它一下激活了我的童年印象,包括“天低树”。我老家是湖区,没有山,旷野一望无际,天空和树的构图,也是孟浩然所描写的那样。
如果按照王国维的句秀、骨秀、神秀之级别来讲,前面这两首诗顶多算骨秀。我想再提我喜欢的北宋词人宋祁的《玉楼春》,从题目看,就知道是写春景的:“绿杨烟外曉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教科书式的庄重的诗词赏析中,是这么理解和翻译的: “绿柳梢外的淡烟漫笼里,轻晓的寒气悠悠飘荡,寒意已减。枝头上红杏盛开,一簇簇红艳艳的,好不热闹!”王国维将此词评为神秀,皆因着一“闹”字,境界全出。而这神秀级别的“闹”字,仅被理解成热闹,这简直要了诗词的命,要了王国维的命,也要了宋祁的命。
这个“闹”字,是令全诗活色生香的关键字,神出,境界出。我曾经试图找一个字代替“闹”字,比如,红杏枝头春意浓,红杏树头春意重,红杏枝头春意暖……这些普通的形容词,用在这儿更没有特点,使全诗顿失意境,原先的春意透着近乎敲锣打鼓的欢闹,仿佛一群小孩在枝头拥挤、打闹,活泼泼的,当你替换成形容词,动静没有了,声响没有了,趣味没有了,就流于平庸了。
不难发现,诗词中这些关键的、出神采的字,都是动词,或者形容词作动词用。当然,动词形容词作用,在古代汉语文言文中是常见的,包括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名词意动用法等等。我以前学的时候,也是晕头转向,但遇到实际的文本,立刻就会清晰起来,偶尔也会运用这种技法。可以肯定的是,现代作家如果不读古典,不学古文,其写作的滋养,尤其是语言上的,肯定会有遗憾的、潜在的亏损。
动词的魅力与灵动,在词诗中一次次体现出来。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伟大的作家,会那么厌恶形容,主张去掉形容词和副词。连法国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伏尔泰都认为“形容词是名词的敌人”。我们在海明威的小说中很少看到形容词,动词是他最喜欢的。美国著名作家斯蒂芬·金认为:“副词是通往地狱的道路。”虽被认为是通俗作家,但他在《写作这回事》这本谈论创作的著作中,却有着独特、有价值的文学观与写作观,值得推崇。很多人的写作之所以十分矫情,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内心的恐惧,总想借形容词的华丽羽毛飞上天去。
王国维先生说:“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词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他认为能够在诗词中不作赞美讽刺、呈递赠答的篇章,不写排比典故的句子,不用刻意装饰的字,那么人作诗词的方法已掌握过半。“投赠”免不了虚伪,文学被利益关系左右;“隶事”可以说是掉书袋;“粉饰”更是失之真实,这也正是小说写作所忌讳的,小说家、诗人、艺术家,都应是不失赤子之心的人。
有趣的是,这一个“闹”字,王国维称其“境界全出”,而李渔先生却认为这个字用得没有道理,他说:“争斗有声谓之‘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予未之见也。”很难相信李渔文学境界这么低,我情愿认为他当时喝多了。他这番话不免让我想起另一件事,有一回,我与一个外国作家谈虚构文学,这个作家是写政治分析文章的,他在我的小说中看到了动物会说话,植物会叹息,他说,动物怎么可能会说话,植物也不会有感情。好,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他是对的,但是如果按科学的逻辑来讨论文学,文学就必须像科学那样的真实与精确,这显然是会剥夺文学特有的属性:想象力。也会否定文学内在逻辑的真实性。文学的真实与科学的真实不是一回事。我想,李渔对“春意闹”的评价,也就类似于一个政治学者或科学家对动植物不可能说话,不可能有感情是如出一辙的。但问题是李渔本身也是文学家,而且他的《闲情偶寄》极富文采。当然,他的《肉蒲团》影响更广,被翻译成了很多外文版本,里头也有些经不起“科学”推敲的细节。
类似于“春意闹”的神秀之句还有不少,比如“云破月来花弄影”之“弄”字,让我想到猫和自己的影子玩耍;比如 “柳外秋千出画墙”之“出”字,比如“风吹草低见牛羊”之“见”字,等等。并不是说只用诗词才需要这样斟词琢句,小说语言中一字之妙,一词之彩,也是出神秀,出境界的。记得十几年前,第一次读到冯唐的小说,就感觉到此人受古诗词影响很深,他对词语的独特遣用,准确、逼真、有境界。比如他写到两个人热恋时,女孩走路把半个身子“焊”在男孩身上。这个“焊”字,原是电焊,焊接的意思,从来没有人用在两性关系上,我们常见的是依偎啊,紧靠啊,贴住啊,冯唐用一个“焊”字,写出了两个人的胶着,尤其是姑娘内心的情感。这一个字,抵得上长篇大论的形容描述,动感有了,力量有了,心理与形象有了,爱情也跃然纸上。这个字高度浓缩,达到了唐诗中的凝炼与意蕴。
作为文字工作者,不能低估一个汉字的能量,不能轻视单个词语于全篇中的作用,它不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无足轻重,它是展示大海神韵魅力的关键。“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王国维先生常常是一语道破天机,揭示本质,天才的体现在于创造力,打破习惯,一个平凡的汉字,唯有天才的双手能令它熠熠闪光,焕发崭新的生命。
2018年11月28日
盛可以,作家,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北妹》《水乳》《道德颂》《息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