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民政职能 发挥民政作用共同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2019-06-28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区各族儿女在党的领导下,众志成城、团结奋进,使内蒙古的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作为自治区政府的下设机构,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服务大局、恪尽职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8+1”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实现了传统社会救济向现代社会救助的历史性跨越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下,我区建立起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要内容的“8+1”社会救助体系,全区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保障范围逐步扩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日益提升。在2018年民政部、财政部开展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我区获总分第一名。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截至2018年底,已将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政策条件的16.94万人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2018年全年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6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708.01万元。
以满足全区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主动顺应全区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政策制度,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文件。
积极推动城市、农村、牧区和社会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总结创建了包头市“三社联动”城市居家养老,乌兰察布市“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帮互助”农村互助养老,锡林郭勒盟“政府扶持、多元运营、集中居住、养老育幼”牧区养老等试点模式,在全区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生动局面。
老年人优待政策逐步完善。于2011年建立了8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制度,并从2014年起将80岁以上的城乡低保老人纳入高龄津贴补助范围。全区12个盟市相继建立了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推动高龄老人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全面推进城乡居(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制度体系,依法开展了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的直接选举工作逐步规范,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不断提升。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基层自治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先后总结推广了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通辽市开鲁县村级重大事务“532”工作法等经验做法,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城乡基层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从2008年起,自治区每年列支社区建设资金,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全区2198个城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面积全部达到了300平方米。指导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并进,截至2018年底,全区农村牧区社区试点总数达到3215个,一大批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社区展现在全区各族群众面前。
严格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着眼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坚持一手抓引导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实施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7260个,慈善组织数量达到90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每年的公益支出接近2亿元,提供公共服务200万人次左右,成为推进社会建设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进程中,建立了社会组织与贫困地区帮扶对接机制,目前已有138家自治区本级社会组织采取不同形式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帮扶资金2264.8万元,培训贫困农牧民5000余人。
儿童福利制度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将孤残儿童提标纳入六项民生指标,于2010年率先在全国提高了孤儿养育标准。2010年至今,自治区先后5次提高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
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困境儿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了全区苏木乡镇儿童督导员、嘎查村(居委会)儿童主任的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困境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新起点上,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