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学理论研究贵州产业扶贫问题
2019-06-27余玉语
余玉语
摘 要:目前已经到了决胜脱贫的阶段,产业扶贫是脱贫的一大解决方式。利用相关经济学理论研究贵州省扶贫及产业扶贫的情况,从农产品是完全竞争市场、农业产品弹性的悖论、政府对贫困户的扶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点三个方面来研究产业扶贫的问题,并提出有特色地优化产业布局、提前解决产品市场问题、政府与其他机构联手进行扶持的对策。
关键词:产业扶贫;经济学;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編号:1673-291X(2019)12-0037-02
一、研究背景
贫困是当代发展背景下人类面临的世界性难题,贫困问题是世界各国发展到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关注我国的贫困问题和扶贫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贫困状况在之前进行的整体扶贫中得到有效改善,绝对贫困大大减少,但是相对贫困的人口数量依然庞大。精准扶贫是在2013年初次提出,在2014年实行的,精准扶贫是扶贫工作的新进程。精准扶贫主要提出在以前的扶贫基础上着重“精准”,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及不同贫困户的现实状况,做到宏观层面的四个精准和微观层面上的六个精准。从规模扶贫到精准到户,以实现我国贫困人口的全数脱贫,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同时,“精准”二字也体现在扶贫的方式上,主要分为教育扶贫、产业扶贫、政策兜底,在这三种扶贫方式中,产业扶贫的贫困户的人数占80%以上。也就是说,只有将农业产业发展起来,才能实现全面的小康,只有农业产业布局合理,才能实现最终的乡村振兴。
二、贵州省产业扶贫的现状
现在贵州在精准扶贫上下了很多的功夫,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下基层扶贫、当第一书记、给贫困户送温暖。但是,大家齐心协力工作换来的成效并不明显,还衍生了贫困户不愿意做事情,就一心等着政府来兜底的情况。这表明政府扶贫的方式还是存在弊端,政府让很多部门的人下基层,给贫困户送钱、物资等这样的方式是不妥的,这导致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所以应该采用“造血式”扶贫。而“造血式”扶贫大多体现在产业扶贫上,也就是政府以企业、合作社等为基础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带动贫困户发展当地产业的方式进行扶贫,没有企业或合作社带动的地方政府通过发种子和鸡苗鸭苗的方式鼓励贫困户进行种养殖。但是,种植出来和养殖出来的产品的市场和价格是有限的,贫困户的收入也达不到预期标准,使其达到脱贫的标准。
三、利用经济学知识分析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是完全竞争市场
扶贫产品的一致性,在贵州的产业扶贫中,在某个乡、某个村发展的产业只有一个,也发展同一个产业。例如,在贵州省Q县发展的产业都是种植蔬菜,而且每个地方种植的蔬菜种类基本一致,都是适合地方土质种植的,所以产出所带来的效益并不是那么喜人的。例如在冬天时节,该县的乡道边上都是成堆成堆的白萝卜,因为这儿的土地种植白萝卜的产出效益是最高的。问询当地农户,才知道本来农户种植的种苗是政府为了带动农户进行种植发的,之前种的时候说会有人进行采购,但是种好后并没有相关人员前来采购,而且挖出来的萝卜卖不出去,毕竟种植的农户太多,也销不出去。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因为地理位置的限制,一般贫困地区贫困户都是在偏远落后地区,交易都是在这个圈子内形成,所以就形成一个市场,由于蔬菜的保鲜期有限,所以也无法销售到远的地方。还有贵州省L市的扶贫产业是中药材种植,由企业和合作社带动,之前种植较少时收入较为可观,政府就要求所有的土地用来种植中药材,就造成现在当地所有的土地都用来种植中药材,当地的农户表示,“现在连一块种蔬菜的土地都没有,想吃自己家种的菜都不可能了,必须去外面买。”但是当大家都开始种植药材,产出多了,产品的经济效益也不那么可观了,平时吃的菜和粮食的价格因为当地产出的减少而增加了,但是消费包括种植中药材的投入以及生活必需品投入也是增加的,那么贫困户的收入是有所提高,但是生活水平是没有很大的变化的。
从以上两个扶贫的实例中可以看到,在种植蔬菜和中药材前因为地理位置以及交通的限制,首先要考虑是在当地形成的小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种植生产蔬菜和中药材的农户很多,且种植生产出来的产品因为位置土质、技术手段等一致的原因导致产品完全无差别,使得该市场在当地的小范围内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农户基本上没有价格的控制权,因为供给的产量多,一旦价格高了就不好卖出去,所以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的贫困户最多只能达到脱贫,是不可能实现致富的。所以,贵州扶贫产业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发展,目前的扶贫产业所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效益不是很高。
(二)农业产品弹性的悖论
在贵州省扶贫产业中,基本上是以种植农产品为主,一般是蔬菜、水果,以及当地的特色农产品,但是产品的特异性不强,每个地方的农产品大体一致。拿农产品的弹性来说,许多农产品的需求都是缺乏弹性的,即使价格大幅度波动,人们对其的消费数量一般不会有太大的改变。由此就产生了农业的悖论,当发生旱涝灾害时,农作物的产量将会下降,从而引起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恶劣的气候不仅没有使农民的收入减少,反而改善了农民的收入状况。与此相反,在风调雨顺的年份,虽然农产品的产量会显著增加,但是由于价格较低,农民的收入反而减少,所以“谷贱伤农”通常发生在丰收的年份,在大灾之年很少发生。扶贫产业则是选择当地适合发展的产业,并且利用相关技术进行大规模种植,所以扶贫产业的产量还是很大的。但是,农产品的高产并不会影响人们的需求,所以在需求面对大量的供给时,只有将农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才能将保鲜期有限的农产品大量地卖出去,至少可以保住投入的成本。所以,由于政府对扶贫产业大规模的推广和种植使得相应农产品的价格下降,收入也不如没有大规模种植前高。总体来讲,贵州省扶贫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三)政府对贫困户的扶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点
对于市场来说,因为需求的不同,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符合自己偏好的商品,那么市场的需求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产品各有特点,会在市场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在市场交易中有自己的竞争优势。但是,扶贫产业是由政府主导扶持,由企业或合作社带动的。对于贫困户整体来说,政府的服务是具有公共物品的特点,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一般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所以,政府对于贫困户的服务也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政府对于因为害怕民众的舆论以及工作的保守不敢放开手脚去做,使得在扶贫上一视同仁,对每个贫困户的扶贫方法和扶贫帮扶是大致的,没有特异性,在发展产业推广种养殖时也没有考虑市场的需求及产品收购的问题。所以在多家农户种植农产品时,没有相应的企业来接纳和收购这些农产品,可能会导致单位成本的浪费。
四、解决产业扶贫问题的对策
(一)有特色地优化产业布局
贵州省的贫困人口所在的地区一般都是老少边穷地带,所在地方的扶貧产业较为单一,所以会造成某一产品市场的饱和,导致该产品供给过多无人购买。所以在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时应选择有特色的产业,但也不能只是单一地发展最具特色的那个产业,应该选择几个较为有特色的产业,符合当地理环境、交通条件、气候土质等客观因素发展的产业对其布局进行优化,根据需求的大体情况对产业的规模、发展情况进行规划。在规划时,也要考虑农户的意愿,不能只考虑到其他方面进行规划,而忽略了农户本身的想法,这样会导致农户在发展产业时失去积极性,也不利于优化扶贫产业的布局,这样会大大降低产业扶贫的效果[1]。
(二)提前解决产品市场问题
大多数精准帮扶在实践中的问题体现在与实际的脱节方面[2],所以在进行一些种植产业和养殖产业的种养殖时,要同时解决产品的市场走向问题,先与一些企业和收购商进行对接,并且在对接过程中谈好后期产品产出后的收购量和价格,其收购量和价格的波动等都要控制其波动范围,这样在种养殖产品产出后不至于卖不出去,烂在地里,至少保证产品的销路,在一定范围内保证产品的收益,增加贫困户收入,也避免农户多次进入市场交易,增加其交易成本。所以,提前与市场进行对接,可以在保证产品销量价格的同时,降低其交易成本。
(三)政府与其他机构联手进行扶持
想要促进脱贫,必须要结合多方扶贫主体共同驱动。因为政府对每一贫困户的扶持和服务都具有非竞争性和费排他性,所以对每一户的帮扶情况基本一致,这样就达不到精准扶贫的精准,所谓精准就是根据每户情况资源的不同,制定适合该贫困户的帮扶形式,政府不应该要求所有贫困户必须去做一样的产业,应根据其意愿基于其现实条件发展适合的产业。在地方上企业和合作社的带动作用较多,尽量与企业和合作社合作,根据产业布局来进行相应的扶持形成小地方的以企业和合作社为龙头的自然垄断,这样可以降低农户的单位成本。农产品具有脆弱性,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所以在产量和价格方面具有不确定性,政府可以与保险机构合作,引领农户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投保,就算有什么变故至少保障农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所以,政府与其他机构联手进行扶持可以更有效率地提高贫困户收入。
五、结语
运用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贵州省产业扶贫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所以贵州扶贫产业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发展,目前的扶贫产业所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效益不是很高;因为政府对扶贫产业大规模的推广和种植使得相应农产品的价格下降,收入也不如预期高;政府对于贫困户的服务也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对每个贫困户的扶贫方法和扶贫帮扶一致的,没有特异性,使得产品销路难寻。对此,若有特色的优化产业布局,提前解决产品市场、政府与其他机构联手进行扶持可以大大改进目前的现状。使贫困户在以后政府不扶持的条件下,地方产业也能蒸蒸日上,增加农户的收入。
参考文献:
[1] 尧水根.论精准识别与精准帮扶实践问题及应对[J].农业考古,2016,(3):263-266.
[2] 何星,覃建雄.ST-EP模式视域下的旅游精准扶贫驱动机制——以秦巴山区为研究对象[J].农村经济,2017,(10):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