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泾源、彭阳告别贫困
2019-06-26荟编
宁夏画报 2019年3期
荟编
4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的报告》,正式同意以上3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工作的實施意见》和《2018年贫困县退出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过县级自评、市级初审、自治区行业部门检查和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固原市隆德县、泾源县和彭阳县退出“三率一度”指标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县脱贫退出“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错退率低于2%、漏评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不低于90%”的标准,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同时,这3个县的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脱贫质量较高,群众认可度较高,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有序、措施有力。
2018年,盐池县成为宁夏首个脱贫“摘帽”贫困县。2019年,宁夏还未脱贫的8个贫困县区坚定“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的必胜信心,真抓实干、精准施策,大力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全区11家行业部门组成综合工作组,对隆德、泾源、彭阳3个县脱贫退出县级自评、地级市初审、自治区评估检查结果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兰州大学提交的3个县第三方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同意,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符合退出贫困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