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非洲猪瘟屠宰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019-06-26邓伟
邓伟
摘 要:当前,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疫病发生的概率。非洲猪瘟是生猪养殖业的头号杀手,积极做好屠宰免疫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着重对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非洲猪瘟;屠宰;免疫;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1.3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1-0769(2019)05-0027-02
非洲猪瘟是我国重点防范的一类动物疫情,死亡率高达100%。2018年8月3日,农业农村部确诊了中国首例非洲猪瘟疫情——沈阳市某猪场的非洲猪瘟,随后该病在全国范围内不断蔓延,以至于养殖户、消费者产生了“谈瘟色变”的现象。因此,我们必须要做好屠宰环节的防控工作,以减少或阻止此病的影响。
1 高度重视
和普通猪病不同,非洲猪瘟属于急烈性传染病,猪群一旦发病,死亡率高达100%,我国已经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目前,非洲猪瘟并无有效的疫苗以及治疗药物,一旦发现疑似感染非洲猪瘟的病猪,相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扑杀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生疫情的地区,当地政府部门应做好疫区封锁工作,并设立相应的消毒岗和哨岗,严禁运出疫区内的生猪。2018年8月3日,沈阳市某猪场暴发了中国首例非洲猪瘟疫病后,各级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防控。各个地区的相关部门必须充分重视这一项工作,尤其是在屠宰环节,更要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当作屠宰监管的一项工作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禁止屠宰企业、肉食品加工企业从疫区购买生猪以及生猪产品,以避免疫情在更大范围内的传播。除此之外,各个地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文件,迅速部署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屠宰环节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效。
2 强化监管
各个地区的相关部门对管辖区域内的生猪屠宰企业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确保生猪屠宰企业能够落实入场查验制度,一旦发现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必须禁止进场;一旦发现生猪以及生猪产品来自非洲猪瘟高发区,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无公害化处理。与此同时,各地区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待宰静养、屠宰检验检疫等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确保屠宰企业能够积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并对待宰生猪应加大宰前、宰后的检疫工作,尤其要重视生猪的脾脏以及淋巴结等部位的检疫;一旦发现类似非洲猪瘟的症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防控措施,并上报给兽医管理部门。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对屠宰环节要进一步加大病害猪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在屠宰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感染非洲猪瘟的生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猪肉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最后,对于屠宰企业的生猪以及产品的调入,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调运情况,应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如发现生猪屠宰企业屠宰来自疫区的生猪并将其顶替合格生猪产品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查处,并将其移动公安机关。
3 强化宣传
虽然非洲猪瘟是一种急烈性动物传染病,但是该病并不会感染人,因此各地要加大有关非洲猪瘟知识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降低消费者以及养殖户的恐慌心理,确保屠宰行業稳定发展。与此同时,如果屠宰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扩散,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追究其责任。基于此,各地区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屠宰企业下发非洲猪瘟预警告知书,使广大屠宰企业能够配合展开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防范意识,确保猪肉市场安全。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非洲猪瘟在全国范围内的肆意横行,众多的生猪养殖户以及消费者随之出现了“谈瘟色变”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积极做好屠宰环节的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屠宰环节防控措施,并且强化监管,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宣传等有效对策,以正确引导舆论,确保非洲猪瘟的各项防控措施在屠宰环节落实到位,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