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精准供给研究
2019-06-25巫志南
编者按:在公共文化服务实践领域快速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具形态、规模的现实条件下,如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问题更加凸显。围绕这一重大现实性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本刊邀请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巫志南组织了本《公共文化建设与图书馆服务供给》专题。专题三篇文章分别围绕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精准供给、“文化之都”建设与城市图书馆服务体系构建、城市文化创意与图书馆服务空间构建三个主题领域,系统地阐述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精准理念”“精准机制”和“精准方法”,从城市文化建设与交流、专业化主题化服务发展两个不同视角,对优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进行了分析。
我们相信,本专题刊发的文章,必将为“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文旅融合、公共图书馆服务创新及供给侧改革等提供坚实的学术研究支撑。
摘 要:精准供给是所有公共服务的本质要求,也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本质要求。在我国传统文化事业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跨越的转型期,满足公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精准供给水准摆在重要位置。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精准供给,关键在于围绕公民基本文化需求,明确工作主线,发挥好公共文化引领社会风尚、提高国民素质的核心作用。在此基础上,我国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以需定供、供需对接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实施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化发展战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同时还应大力加强数字网络技术应用,搭建平台、优化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关键词:公共文化;精准供给;文化需求;文化产品;文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G258.2;C91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68/tsyqb.1003-6938.2019005
Abstract Precise supply is 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 for all public service. In the transit period, it is necessary to increase the level of public cultural products and the level of precise supply so as to meet the increasing needs of citizens for good life. The key lies in leading the social trends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he people. More jobs such as deeper reform, expanded opening, and government purchased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can be done on this basis.
Key words public culture; precise supply; cultural need; cultural products; cultural service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精准供给,是政府保障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履行好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与向往的现实需求。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增强文化自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推動公共文化服务平衡发展、充分发展、创新发展,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本文结合公民基本文化需求特点及变化,对当前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现状,新时代公共文化发展战略取向,进行调研和分析,力求为下一步强基础、补短板、促均衡、提效能,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参考。
1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念
1.1 精准供给
公共文化服务“精准供给”是指供给侧与需求侧的高度吻合。供给主体在全面、准确掌握需求方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供给方式和内容,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需求方的现实需求和根本利益。林敏娟和石良亮[1]认为,当前“精准化”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应有之义,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其必要性、重要性及可行性,其理论意涵是服务而非“掌舵”、治理而非统治、满意而非随意。从需求方根本利益角度看,“精准供给”的核心是引领,“精准供给”绝不是简单地迎合公民表面的、浅薄的短暂诉求或一般的、甚至是低端的欲望,而是诉诸于公民的切身根本利益,引导和支持公民不断提升本领、增强发展能力。从我国民族振兴和国家长治久安角度看,精准供给必须着力于提升全体“国民精神文化素养”,带领人民群众向上向善,引导和淳化社会风气,大力建设全民自觉参与的学习型社会,为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来自文化的引领动能。
1.2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精准供给
1.2.1 公共文化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其中“公民基本文化需求”是指既考虑到政府支付能力,又兼顾公民现实需求的那些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符合导向、具有共性的文化需求,那些位于社会道德中准线之下及法律基准线之上的非基本社会需求,抑或可以直接经由市场提供得到满足的公民个性化需求,不属于政府倡导范畴,也无需政府特意提供或保障。
1.2.2 公共文化服务的特点
(1)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重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出于纯粹的公益目的,具有面向不特定群体的基本特征。在我国,“政府主导”是公共文化的核心。因为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之一,是政府所必须履行基本职责之一。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最终的责任主体;(2)基本性。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不大包大揽,重在“保基本”,旨在满足公民各种文化需求中“基本”的那部分需求,可以直接由市场提供或私人的、自我的、过于小众的那些需求均不在“基本”之列;(3)均等性。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是均等的,因而,地不分东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幼,均应享受基本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我国逐步实行标准化的公共文化服务,目的即是尽快推动实现全国基本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4)社会性。政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职责,但政府不可能也不必要事必躬亲、包揽所有,日常事务性服务工作,政府可采取购买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在当今社会,“社会化发展”越来越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具有鲜明现代特征的实现路径;(5)便利性。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是满足公民需求,公民是否能够便利地获取产品、享受服务、参与创造、表达诉求是判断公共文化服务有效性的实际尺度,这也是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原则的直接体现。
1.2.3 公共文化服务“精准供给”必须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公益,坚持面向最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有益于公众向上向善的发展。一是要善于鉴别和排除非公益内容、方式。不能以过于小众化的服务取代面向公众的公益服务,不能以管理者的地位和便利将私人性偏好强加于公众,不能以粗鄙、简陋、媚俗、低端、迷信的服务迎合或激發公众低端的欲望,不能以品种繁杂、无需混乱供给方式诱惑、魅惑公众;二是不能搞市场化,不能把政府的基本职责转嫁给社会或市场主体,凡是以营利为目的、或将经济利益凌驾于社会效益之上的所谓文化服务,在我国公共文化领域之中均不具有长期存在的合法性;(2)坚持开放,坚持不懈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一是要逐步提高公共文化领域开放水平,政府不包办,政府所举办的公共文化单位不垄断,政府制定政策、出台目录、公平采购,面向全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二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方式下,全面实施公共文化单位与社会力量机会均等、同台竞争、优胜劣汰,逐步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发育新型社会化专业化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和品牌;(3)坚持基本,坚持实行有限财政提供有限服务,动态平衡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与公民文化需求。政府过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则有可能力有不逮,也必然冲击了社会供给主体发育生长,淹没了市场自发生长和自觉参与的成长环境;过少则因总量、结构所限,即便是“字字珠玑”,也难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现实需求;过低则流于低俗媚众、迎合欲望,有可能诱导公众在道德、能力、诉求等方面走下坡路,导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不知不觉中退化为社会风气娱乐化、庸俗化、低端化的推手。
基于上述分析,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应是各级各类责任主体和服务主体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普遍而又存在一定差异化需求,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加以精准识别,分门别类、形式多样、精准有效地供给,并对所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行精准管理和精准评估,引导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精准配置,实现供需对接、充分利用。
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的核心问题在于有效利用有限的资源,提供基本的引领性服务。其中,对事前合理需求的精准识别,事初根据需求组织的精准生产,事中方向和对象明确的精准供给,事间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精准管理,事后对于供给绩效的精准评估,构成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提供的全过程。这是一个动态的、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实现这一过程,有助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公众最大限度地享受适用、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有助于不断提升公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2 当前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现状
2.1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文化自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规定,高度重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党政领导政治意识逐年增强、认识水平日渐提高,把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到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增进人民福祉的高度上来认识,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与重大工程项目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基本实现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2.2 文化行政部门积极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着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高度聚焦率先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供给体系,高度聚焦发挥公共文化在满足和引领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提升人们的精神文化素养的重要作用。2016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苏州、长沙、宁波、嘉兴、佛山、株洲、铜陵等地区的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引,紧密结合当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围绕破解制约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地区以公共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公共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路径与方法,进一步明确增加总量、优化供给、把握导向、提高效能的公共文化供给侧结构改革思路,进一步明确统筹城乡、整合资源、优化配置、转变方式的工作方针,也进一步明确加快推进公共文化供给社会化,积极运用先进科技提升公共文化供给效能的工作重点。
2.3 公共文化单位持续创新
2.3.1 公共图书馆
近年来,部分市、县公共图书馆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的要求,统筹规划、编制方案,纷纷建立起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总分馆制。为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能,内蒙古自治区以及株洲、铜陵等地公共图书馆探索建立了“我阅读、你买单”系统,以“流程再造”的方式,将年度购书经费的一部分用于读者自主选择的书籍采购,这些书籍在进入图书馆编码、入库、上架之前即已为读者选中借阅。公共图书馆系统采用这一方法,大幅度提高了“新增可供借阅图书出借率”这一国际通行的效能指标数值。
2.3.2 文化馆
2015年起,各地文化馆在市文化行政部门指导下,以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全民艺术普及”的要求为契机,以“现代文化馆”改革发展为主题深化改革创新。(1)找准基本定位:主要承担面向社会的群众文化艺术规划指导、资源配置、业务管理、群文创作、活动组织、培训辅导、非遗传承、工作协调等方面主要职责;(2)优化服务架构:以总分馆制建设为抓手,建立全域覆盖、城乡一体的群众文化艺术服务组织体系,推进县域建立总分馆制;(3)厘定主营业务:把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艺术素养作为主营业务;(4)提升组织功能:进一步扩大群众文化艺术服务领域开放,一些地区文化馆主动配合政府做好购买服务工作,以社会联盟方式把全社会专业化、品牌化文化艺术服务企业和其他机构纳入组织体系。这些改革重塑了文化馆公共文化单位的主体地位和社会形象,激活了内在活力,在全行业起到了引领改革和创新的显著作用。
2.4 公共文化設施网络显著改善
各地党委、政府及文化部门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综合采取强化主干、突出特色,拾遗补缺、均衡布局,分点设置、健全功能,提档升级、盘活存量,政社协同、共建共享的建设举措,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目前基本已构建起省(区、市)、市(地、州)、县(区、市)、街(镇)、社区(村)以及社会组织兴办的多级多元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如江苏省张家港市在县域范围内建成以“网格化”为显著特征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4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扩大、品质提升、布局优化、网络趋于完善。
2.5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不断提升
在中央精神和法规政策的指引下,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单位以及社会力量成立的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持续多年坚持不懈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能,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稳步提升。具体表现在:(1)各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民阅读不断向纵深推进,全民艺术普及深入人心,优质资源和服务源源不断地向基层延伸,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2)全国各地街(镇)文化站建成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党员学习、宣传教育、文化服务、科普普法、体育健身等相互融合、相互带动;(3)浙江、山东等地社区(村)文化室建成新型的“文化礼堂”,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日常服务更加规范,人员队伍得到保障,与乡村振兴贴得更紧;(4)社会力量参与渐成气候,如上海已基本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和专业化管理,宁波市文化馆吸引近200家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以联盟方式参与全民艺术普及,各地涌现出不少社会捐赠资金、赞助活动、兴办实体的生动案例。
3 当前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短板
立足于公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目前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仍有以下不足。
3.1 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主线需要进一步明确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在数量上有了长足进步,社会文化也呈现出繁荣景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生活已经较为丰富。但问题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引领性需要加强,公共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核心功能需要更为鲜明的体现。目前的公共文化,“以文乐民”的比重较大,但是在当下社会文化娱乐化、肤浅化、低俗化倾向十分严重的大背景中,一味“乐民”已非党委政府的“政事”、公共文化单位的“正事”。特别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奉行的“崇文重教”优良传统,客观上受到泛娱乐化社会风气侵袭已久,迫切需要在当代和未来回归恢复、传承延续、发扬光大。为此,有必要在现有基础上,高端起步、再上台阶,明确主线、强化引领,把“向上向善”“崇文重教”“诗书礼仪”“读书学习”摆在公共文化服务的突出位置。
3.2 城乡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精准性仍有巨大空间
近十几年来,各地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享受”的运作模式,把“送演出送戏下乡”纳入政府实事工程,连续多年,基层财政投入较大,但由于品类相对单一,实际效果有递减趋势。为了改进和提升服务效能,东、中部部分地区将“演出下乡”逐步转型为“乡村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演出剧目面向社会采购,有些地区还以菜单方式提供,此举虽然在供给手段上有所优化,但仍然囿于“一村一年一场戏”的粗放框架,供给的品类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供给的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3.3 城乡公共阅读、全民阅读设施、资源和服务总量需要扩大
目前各地城乡虽已按标准配备了一些综合性文化设施,但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城乡居民就近就便的阅读设施相对较少。近几年来,浙江温州、上海嘉定、江苏扬州等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定,在城市小区大力推广“城市书房”建设,在乡村社区实施“百姓书房”“乡村书屋”建设工程。如温州市城区已初步实现规模以上小区大门外侧拥有一座300平米以上的“城市书房”。亲民、便利、整洁、安静的便利化阅读设施建设,对于方便小区群众、引导公众阅读、改造社会风气起到了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