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绩效工资改革对策研究
2019-06-24吴长勇魏媛陈禄
吴长勇 魏媛 陈禄
摘 要:绩效工资改革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这套工资体系在地方高校的执行,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结合地方高校的实际,在分析高校绩效工资改革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地方高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绩效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地方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編号:1673-291X(2019)09-0101-01
一、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的背景
2006年,国家出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意见,明确将绩效工资纳入收入分配改革范畴,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大个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由国家统一规定,全国一个标准。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由地方政府规定标准。但在2006年国家进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时,由于各个地方的津贴、补贴标准没有得到及时规范,且津贴、补贴项目组成复杂,若强制立即全面推行可能会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因此,绩效工资改革允许各行业和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步骤、分行业逐步推行。2010年,全国各地中小学、基层医疗单位和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基本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上,西部地区推出地方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本文主要以贵州省为例,介绍地方高校绩效工资改革。
二、实施绩效工资的主要原则
2011年,贵州省政府要求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对省属高校等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即将政府的各项津补贴以及高校自己设置的项目统一规范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清理规范津补贴,即全面清理规范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同时要求严肃分配纪律、规范高校等其他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好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约占66%)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34%)两个部分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固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所在岗位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省属各高校依据考核结果并结合分配方案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度进行发放。
四、实施绩效工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的构成不够合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过高,对应职称和行政级别固定按月发放,不利于地方高校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2.绩效考核激励作用发挥不够。绩效工资政策的初衷是倡导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奖励突出贡献的教师,从而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但由于高校所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够科学和合理,导致绩效工资的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3.绩效工资的纳入范围界定存在问题。教学科研成果、博士教授高层次人才是地方高校发展的基础,将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发放的特殊津贴纳入绩效工资范畴后,在绩效工资总额受到政府人事、财政部门限制的情况下,影响了其他教师的收入,不利于地方高校出更多成果和留住高层次人才。
4.高校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高校的四大职能主要是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绩效工资改革以前,高校对外开展的培训、服务社会等工作创收后,一部分可以用于发给相关工作人员,因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都比较高,工作开展顺利。绩效工资实施以后,高校开展的对外培训、服务社会等工作创收如果要发人员经费,就必须列入绩效工资,而绩效工资总额又受到限制。因此,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极大的影响。
五、对策建议
1.适当降低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建议降低到50%左右,同时赋予地方高校更多的自主分配权,以最大限度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2.出台绩效工资分配考核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考核的核心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各高校根据指导意见并结合自身实际再进行细化,使考核方案更加完善和科学合理,考核达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奖励突出贡献的政策目的。
3.根据地方高校的发展实际,考虑将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博士教授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暂时不纳入绩效工资的阶段性方案,或者研究制定一个标准,在标准范围内不纳入,超过标准部分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这样才能激励高校教师出更多的教学科研成果,才能留住高层人才,从而为地方高校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4.出台指导性政策,允许地方高校开展的对外培训、服务社会等工作创收在上交一定比例给学校后,可用于发放人员经费,且每年发放的人员经费每人不超过多少标准。这样,在保障学校利益的基础上,对高校教师发挥好主业主责也做了要求。这样,既可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也可以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
参考文献:
[1] 吴美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J].中外企业家,2017,(8):134.
[2] 吕娟.绩效工资制度的发展[J].中外企业家,2017,(15):104.
[3] 谢萌.河北省广电局T发射台绩效工资改革研究[D].石家庄:河北工业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