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政策做法与成效
2019-06-24丁元欣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文/丁元欣(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大力推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也越来越重视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发展中的作用,出台了系列政策推动全省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基本形成了覆盖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评价的政策体系。
一、安徽省促进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政策做法
1.以加快建设创新平台为契机,加速科技人才集聚
创新平台是吸引科技人才集聚的强大磁场。改革开放以来,安徽抓住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契机,以创新平台为依托,出台多项政策,积极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激发创新活力,加速人才汇聚。
(1)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2017年1月,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以下简称“合肥科学中心”)经国家批准设立。合肥成为继上海之后,国家正式批准建设的第二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得到了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托合肥科学中心这个重大创新平台,为安徽更好更快地汇聚科技人才奠定了基础。2017年5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人才工作的意见(试行)》(皖办发〔2017〕23号),有针对性的从薪酬待遇、出入境便利、编制职称、以及住房、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解决人才和用人单位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旨在引进一批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重点领域高精尖人才,推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七大平台建设。同年6月,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 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实施人才发展“6311”工程,这是合肥吸引人才落户的创新之举。《意见》明确未来5年安排不少于2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经费,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力争新引进及培养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600人、省市级领军人才3000人、高级人才10000人,集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不少于10万人,以人才优先发展打造新一轮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
(2)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自2008年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获批以来,安徽省依托合芜蚌这一重大创新平台加速集聚科技创新人才。2008年10月,安徽省委、省政府连续印发《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和《关于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皖发〔2008〕18号),将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列入六大创新工程之列,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指出要以重大项目和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为支撑,提供优良的生活、科研和创业条件,培养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试验区创办企业的,给予公司注册资金50%、最高200万元资助以及6年内保留编制的支持政策。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端之年,合芜蚌试验区进入国家“3+1”示范区序列。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塑造竞争新优势,《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省属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皖国资改革〔2011〕215号)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民营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实施细则》(皖经信科技〔2011〕278号)明确,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可享受股权和分红激励,激发了合芜蚌试验区科技人才创新的积极性。2012年3月,《关于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人才特区的意见》(皖发〔2012〕7号)发布,实施“611人才行动”,加快突破高端技术、落地高端项目、开发高端产品、发展高端产业,努力把试验区打造成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人才特区,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战略支撑。同年8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落实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人才特区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297号),明确人才特区政策实施办法,推动政策落地。
2016年,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示范区开启了新的征程。为推动示范区建设,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104号),再次将加强合芜蚌人才特区建设列入重点任务,明确加大高层次人才扶持力度。扩大顶尖人才培养引进数量,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合芜蚌创新创业,省、市(县)分层次给予参股支持。建立合芜蚌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试验区,支持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建设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2.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导向,加快科技人才引进
产业是精准引才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安徽围绕不同时期的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引进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在促进全省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科技人才事业蓬勃发展。
(1)引进高层次人才
2009年3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部署,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为加速安徽崛起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书》,以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为重点,围绕人才集聚、人才培养、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利用国外智力。启动创新人才培养“511计划”、皖北实用人才培养“311行动”、试验区引智基地建设“2111工程”,开展引进国外智力系列专题活动。同年8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09〕20号)发布,明确安徽省从2009年起,用5至10年时间,根据安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创新产业的需求,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来皖创新创业,并建立10至20个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业机制,促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集聚。2012年3月,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来皖创业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2〕16号),从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健全创业工作机制等几个方面支持留学人员来皖创业。同年8月,为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建设美好安徽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8号)发布,提出围绕安徽省优先发展的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领军人才经费资助、建立工作奖励机制等,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2015年,《关于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皖办发〔2015〕24号)出台,推出10条新政,重点从财税金融、科研资助、保障服务、政策激励等方面对高层次人才在皖创新创业加以扶持,首次提出设立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在全省推行高层次人才医疗绿色通道服务等。
(2)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
2015年,《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皖政办〔2015〕40号,以下简称“《细则》”)发布,指出根据各地市首位产业或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招引科技团队到本地创新创业。《细则》明确对省政府审定且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团队,根据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意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在皖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分A、B、C三类分别予以支持;对成功上市企业给予奖励;根据企业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同,分别予以奖励。2018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0号)发布,其中明确指出支持大院大所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申报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计划。对入选团队,安徽省在市支持的基础上,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方式,按其类别,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支持。同年7月,《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皖科〔2018〕1号)发布,明确省政府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择优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给予支持。
3.以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为目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主体能力提升的基础和动力是人才。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出台系列政策加强企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着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新主体能力提升。
(1)技能人才队伍培养
2008年1月,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2号),强调了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提出系列具体措施构建完善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体系。2011年,《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76号)发布,指出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制度,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2014年3月,《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皖人社发〔2014〕7号)出台,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企业高端人才队伍、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政策体系。同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皖政办〔2014〕17号)发布,提出加快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主要模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2)技能人才评价使用
为进一步激发安徽省广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有科技型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6年8月,《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财企〔2016〕1228号)发布,指出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给予股权或分红激励。2018年6月,为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增强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安徽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行办法》出台,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4.以创新环境日益优化为保障,加大人才激励力度
科技人才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创新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持续完善科技体制机制,营造创新创业政策环境,为科技人才支撑安徽创新发展打下基础。
(1)营造良好氛围
1994年,《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决定》(皖发〔1994〕12号)发布,明确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断完善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大胆地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选拔到重要的科研和管理岗位,加快跨世纪科技人才的培养。1996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1996〕2号)出台,提出要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根据安徽省的基础和需要,选择若干重点领域,有计划、分步骤地培养一批进入国内乃至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纪科技人才。2005年,《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5〕35号)发布,为科技人才的使用与成长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2006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的通知》发布,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培养杰出科技人才和中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带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号)和6个配套文件发布,提出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计划,推进国家“千人计划”等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2016年,中共安徽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5号),提出要改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更大力度实施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和科技人才团队支持计划。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发布,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安徽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予以支持。201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105号),强调要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2)加大激励力度
2006年和2016年,《安徽省突出人才奖励办法》(皖办发〔2006〕32号)和《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皖办发〔2016〕35号)出台,旨在奖励获得重大国际奖、重大国家奖、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2018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27号)发布,进一步完善安徽省科技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2018〕108号)发布,提出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方案)决策权、切实精简各类人才“帽子”、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清理、加大对高层次科研人才的激励等,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二、政策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为契机,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加速科技人才汇集,示范区内人才集聚效应凸显。截至2017年底,合芜蚌示范区共集聚中国科学院院士2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两院院士1人,建有院士工作站93家,院士工作站柔性引进院士人数106人次,分别占全省的100%、90.91%、100%、44.5%、45.11%。围绕不同时期全省产业发展重点,安徽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导向,不断加快科技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7年底,安徽省共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1人、两院院士1人、院士工作站209家,柔性引进院士数235人次,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15个。安徽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企业高端人才队伍、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张。截至2017年底,安徽省共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739人、城镇非私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1474273人、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167242人、折合全时当量合计103598人年。安徽省大力优化创新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科技人才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有力的政策支撑。着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不断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大科技人才激励力度,为科技人才在皖创新创业创造搭建了更广阔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