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上海科技创新合作的空间分析及对策建议
2019-06-24余茂军胡功杰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文/余茂军 胡功杰(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一、合沪科技创新合作的必要性
深化合沪科技创新合作,是顺应科技创新合作时代趋势的必然选择。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技术改变了科技创新进程和模式,越来越多的重大科技问题和挑战需要全球尤其是创新城市之间积极联手、共同应对,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成为大势所趋。
深化合沪科技创新合作,是落实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国家从战略定位上赋予合肥、上海两地在全国科技创新格局中的尖端定位与策源功能,对避免“孤岛式”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深化合沪科技创新合作,是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途径。当前,长三角城市群正处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关键阶段,作为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副中心城市的上海和合肥,有必要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为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合沪科技创新合作的重点空间
1.知识创新:围绕基础研究领域合作
知识创新以基础科学研究为重点。合肥和上海两地拥有众多具备基础科学研究能力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具有对接合作空间。一是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合作。针对两地重点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的优势学科建设任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部署的基础研究领域,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基础科学上,共同推进基础研究合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源头供给。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复旦大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数学建设任务,结合上海交通大学国家重点学科应用数学、同济大学国家重点学科基础数学等优势,合作开展数学领域基础研究。鼓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物理学与复旦大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物理学、东华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物理学开展合作。二是推动科技前沿领域合作。面向国际科学研究发展前沿领域以及未来可能产生变革性技术的基础科学,鼓励两地重点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加强部署量子信息技术、磁约束核聚变能等前沿领域的超前探索。发挥合肥同步辐射、全超导托卡马克、稳态强磁场和上海市上海光源、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上海超级计算中心等顶级大科学装置优势,推动开放合作。整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中科院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等高校院所在量子信息领域的优势力量,共同组织和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
2.重点产业发展: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合作
当前,合肥加快传统产业升级,上海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应不断促进两地产业互补发展。一是优势嫁接,提高产业水平。针对两地均有布局的产业,合肥应聚焦上海在机器人、导航、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等产业领域的优势,找准发展差距,积极嫁接上海领先技术,采取并购、技术转让、共同研发等多种形式,提升相关产业发展水平。二是承接转化,激活技术转移。针对上海发展较好的、合肥尚未发展的产业,全面做好产业承接转化,发掘合肥产业发展潜能。在智能电网、都市农业、移动医疗等领域,优化合肥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承接上海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创新成果转化。三是共抓机遇,开拓新兴产业。针对两地目前均未发展的产业,共抢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做好对颠覆性技术替代传统产业拐点的预判,及时布局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发。推动增材制造、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技术的发展,加快发展燃料电池等新一代能源技术。
3.园区平台共建:围绕承载空间合作
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科创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孵化,两地重点园区平台实现合作对接。一是重点科技园区对接。上海科技园区走“一区多园”的道路,形成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体的格局。当前,有必要引导合肥高新区、合肥经开区等重点园区以上海相应的科技创新园区为标杆,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明确对接合作方向,运用多样化合作方式,对接重点科技园区的发展。二是科技创新平台合作。随着上海科技创新发展水平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向外扩张意愿强烈。合肥具备吸纳企业技术中心转移的良好基础,两地应就企业技术中心转移扩张开展合作,同时扎实推进一批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并在平台建设运营机制上做好对接。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合作制度设计。落实安徽省委书记、省长赴上海考察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做好合沪科技创新合作省级层面对接,确定责任领导及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正式协议商谈、签署。借鉴沪嘉杭国际创新走廊模式,在合肥上海科技创新合作行政层级上求“公约数”,由合肥与张江高新区、杨浦区建立联系机制,承担具体事宜。
二是支持科学中心对接互动协同。建议与上海就合力推动支持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对接、互动、协同订立专门协议,支持两大中心创新要素的流动、创新活动的互动和建设过程的协同,形成两地联动互通机制,放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引领带动、辐射外溢效应,加快打造全国创新要素最为集聚、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增长极。
三是启动新型飞地型科技产业园建设。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合作模式,鼓励上海、江苏、浙江到长江中上游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建议开展新型飞地型科技产业园建设,突出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集成,实现两地创新要素的深度对接。
四是弥补科技创新政策支持短板。目前合肥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与上海仍有较多落差,特别是在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技术转移交易、人才柔性流动、人才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建议确定有关部门,以上海为对标参照系,梳理已有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加快补齐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