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大类培养模式下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研究
2019-06-22鲁钊阳
鲁钊阳
摘要:对金融学本科专业而言,由于长期以来本科教育与实践教育脱节、大类招生与实践课程不完善以及家长与学生对实践教育的不正确认识,从而使得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宏观规划而对中观和微观的课程体系建设关注不够、高校职能部门重视课堂教学而对具体层面的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不重视、相关学院系所虽然重视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但在如何深入推进方面不足以及本科生自身不能有机协调传统课堂学习与实践课程学习之间的关系。要构建金融学本科专业的创新实践课程体系,需要优化既有金融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整合既有金融课程内容;需要搭建“平台+模块”课程体系,拓展金融专业课外实践体系;需要高度重视一线教师的培训体系,确保金融专业实践课程质量;需要高度重视实务教师的引进体系,畅通实践课程师资流通机制。
关键词:大类招生 通识教育 实践课程体系 人才培养模式
对于什么是创新,不同的学者基于不同的学科背景,均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比如,在经济学领域,美籍经济学家熊彼特就认为:作为生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是将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有机结合的“粘合剂”。当然,在实际过程中,开发新的产品、引入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的销售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供给以及采取全新的组织方式均属于创新。进一步地讲,创新可以是逐步的、缓慢的,也就是快速的、暴风骤雨式的,创新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1]。尽管如此,没有那个学科领域的学者否认创新的重要性。
一、学科大类培养模式下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中的问题
第一,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宏观规划而对中观和微观的课程体系建设关注不够。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宏观管理机构,只对负责管辖的高校进行宏观管理,而对于高校内部的具体业务并不负责管理。对高校而言,创新实践课程体系属于具体的业务范畴,并不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直接管理范围之内,或者说,教育主管部门只是引导高校构建创新实践课程体系,但在如何操作方面并不直接进行管理。以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为例,这既涉及到课堂内的实践课程,也涉及到课堂外的实践课程;既涉及到校内一线教师的授课,也涉及到校外实务导师的授课;既涉及到专业知识的直接讲解,也涉及到专业知识的直接运用。对于教育主管部门而言,受自身能力和精力的限制,他们往往无法对此进行精细化的管理,更多的是宏观层面的管理,缺乏必要的中观和微观管理必然会导致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的放任自流。对于金融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而言,短期的创新实践课程体系难以有效发挥作用,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努力完善,在一届又一届学生的成长中锤炼,最终将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的功能切实发挥出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课堂内的课程与课堂外的课程如何有机衔接、校内一线教师与校外实务导师如何有机衔接、专业知识的讲解与专业知识的直接运用如何有机衔接,对于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不断磨合的过程中实现,离不开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引导。
第二,高校职能部门重视课堂教学而对具体层面的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不重视。从高校当前的运作模式来看,职能部门主要有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后勤处、国资处以及教务处等;在这些职能部门中,教务处是直接与教学打交道,是与一线教师打交道,能够直接对创新实践课程体系进行监管;而其他的职能部门,虽然不直接与创新实践课程体系打交道,但却可以直接决定该体系实际功能的发挥。比如,人事处虽然不直接参与创新实践课程体系构建,但人事处能够在团队搭建方面起决定作用;没有人事处的批准,任何实务界的导师都将难以走上讲台授课。财务处虽然不直接参与创新实践课程体系构建,但财务处能够从经费投入的角度来决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离开雄厚的财力支持,任何课程体系都将无法运转。构建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不仅仅需要教务处的大力支持,更需要高校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只有高校所有的职能部门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实践教育的重要性,都投身到实践教育的过程中,高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才有可能培育好。特别是对于像金融学这样的应用性学科来说,更是如此。与其他学科相比,金融学学科非常注重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两者缺一不可。
第三,相关学院系所虽然重视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但在如何深入推进方面不足。绝大部分普通高校的二级管理并未落到实处,更多的是职能部门掌管一切,对二级学院而言,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对等。在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前提下,二级学院无论是在教学方面,还是在科研方面,都会面临多方面的制衡,最终的结果是科研教学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者是即便正常开展了教学科研工作,但在激励缺位的情况下,实际成效大打折扣,这表现在实践课程体系构建方面亦是如此。在国家高度重视本科教育的背景下,从上到下都开始高度重视本科教育,创新实践课程体系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重视并不等于成效显著。因为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不仅需要学院层面的强力支持,更需要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紧密切合;或者说,如果是让学院层面具体负责创新实践课程体系构建,那么就应该赋予学院相应的权限,确保财权和事权的对等;否则,即便学院再重视创新实践课程体系构建,在相应财权缺失的情况下,无法深入推动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的真正落实。
第四,本科生自身并不能有机协调传统课堂学习与实践课程学习之间的关系。从本科生的发展轨迹来看,继续深造是相当部分学生的首要选择;即便是金融学专业的本科生,考研仍然是不少学生的首选。对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而言,要顺利考上本专业研究生,不仅需要高度重视对专业类课程的学习,还需要高度重视对数学类课程的学习;与其他的课程不同的是,短期内学好数学类课程并不现实,需要在平常的学习中付出努力。在现实中,金融学本科学生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对本專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创新实践课程学习;从理论上来说,两者是相互促进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有助于动手能力的提升,实践课程的学习是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的重要途径;但从现实来看,学生的学习时间有限,在某方面投入的时间过多,必然会影响对其他方面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地讲,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大多存在不能有机协调传统课堂学习与实践课程学习之间关系的问题。
二、学科大类培养模式下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一,本科教育与实践教育的脱节导致不能正确看待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与本科教育不同的是,专科教育更为侧重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训,更为侧重学生的动手能力;而研究生教育则相对更为侧重理论培训,注重学生在某些领域专业知识的掌握[2]。基于本科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独特地位,绝大多数国家都比较重视本科教育阶段对学生专业知识的教育;当然,在本科教育阶段,实践教育同样不可忽视,只不过与专业知识教育相比,实践教育相对比较弱化而已。以金融学本科专业为例,国内高校都普遍高度重视学生对专业基础类课程的教学,而对于专业拓展类课程则通过选修课的方式来进行要求;很显然,选修课的要求无法与专业基础课的要求一样,对前者的要求远远低于后者,如果学生自身学习比较积极,则可能达成应有的教学效果,反之,教学效果则会大打折扣。基于就业要求和国家对本科教育的考核,除上述课程教学外,国内高校还比较重视创新实践类课程教学。比如,学校会要求学生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并在毕业之前必须参加相应的专业实践,也支持、鼓励和引导学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开设专业实务类课程;但是,从总体上看,本科教育与实践教育两者并未有效衔接,实践教育被忽视的现象比较常见[3]。
第二,大类招生与实践课程的不完善导致实践课程体系得不到高度重视。从目前的实际来看,大类招生主要有三种模式,分别是按学科招生、以“基地班”形式招生和以通识教育方式招生,每一种招生模式都有自身的特点。以按学科招生为例,国内高校主要是按照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材料类、机械类、公共管理类等大类招生,由于每一专业大类下面又可以分为若干具体的专业,不同专业之间虽然大体相同,但专业之间的差别仍然比较突出,这就意味着不同的专业需要有与之相匹配创新实践课程体系,以专业大类的方式来构建创新实践课程体系无法达成理想的教学效果[4]。以“基地班”形式招生的代表性高校主要有北京大学的“元培计划实验班”、清华大学的“人文科学实验班”和“社会科学试验班”等;在具体实验班的内部,第一年和第二年主要学习基础课,打好专业学习的基础,也接触专业相关的核心骨干课程,而到了第三年和第四年再由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相应的专业;即便是以实验班的方式来培养学生,专业的限制仍然是学生头上的“紧箍咒”,很少有学生可以跨越专业大类的限制去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专业。当然,基于专业大类考虑,与基地班相匹配的仍然是比较宽泛的实践课程体系。通识教育的具体做法是学生首先进校学习基础课,待到大二的时候再进行专业细分;从表面上来看,这种做法是科学合理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学生都是理性的经济人,热门专业受欢迎的程度远远超过冷门专业,为确保不同专业都有学生修读,学校一般都会设置基本条件限制学生的专业选择。与前两者相同的是,通识教育下的学生仍然无法拥有满足自身实际需要的创新实践课程体系。具体到金融学本科专业自身,无论是哪种方式招收的学生,只要学校对专业选择人数的限制不取消,学生的专业选择权就无法得到保障;受专业指挥棒的引导,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就无法得到卓有成效的保障[5]。
第三,家长与学生对实践教育的不正确认识导致实践课程体系难以健全。从现实来看,课程效果到底如何取决于三个方面,即一线教师、学生以及教学环节。对于学校而言,一线教师比较好考核,且对教学环节也比较容易监管,但对学生的引导则相对较难。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来看,虽然高中生进入大学时都已经成年,但在部分家长的溺爱下,即便是生理年龄达到成人标准,但在具体决策时,绝大部分大学生仍然要依赖家长。进一步地讲,目前高校创新实践课程能否得到学生的支持、配合,不仅仅与学生密切相关,还与学生家长的认识高度相关,学生家长的支持是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课程并取得实际成效的重要因素。对部分学生家长而言,更多的是觉得大学本科教育应该接受专业培训,而不是过多地参与创新实践课程,甚至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校外的实习活动中,这必然会影响学生本人对待创新实践课程的态度。实际上,部分学生家长并沒有意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即大学生专业知识学习得再好,无论是直接就业还是继续深造,最终还是要步入社会,要走到工作岗位中去锻炼,没有基本的素质,仅靠专业知识很难在工作取得成绩;从短期来看,参与创新实践课程,可能会浪费学生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甚至是影响学生的正常专业课学习,但从长远来看,积极参与创新实践课程以便全面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对大学生个人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好处。
三、学科大类培养模式下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
第一,优化既有金融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整合既有金融课程内容。一是要开设专门的实践课程。考虑到金融专业的特殊性,需要开设针对金融专业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要将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的开设与既有学生的就业机构相联系,更好地引导学生创新创业。要加大力度开设与学生就业密切联系的金融衍生品课程、金融营销课程以及演讲与口才类课程,前两者对于学生在未来的就业市场中赢得就业机会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而后者对于从事服务行业的金融专业本科毕业生来说具有重要的帮助,能够极大地提升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二是要注重对实践课程环节的考核。与理论课程考核不同的是,任何高校对实践课程的考核不可能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来进行,因为部分课程内容可能是在校外金融机构完成的,单纯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明显不科学;因此,对实践课程环节的考核,需要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更多的是要采取措施确保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实践课程的每一个环节。三是要注重学生特殊素质的培养。与其他专业不同的是,金融学本科专业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还要求学生能够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在高压环境下与不同的客户群体进行有效沟通;为此,在创新实践体系构建方面,需要强化学生的心理素质、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搭建“平台+模块”课程体系,拓展金融专业课外实践体系。一是要强化校企合作,搭建符合金融学专业本科生培养的实践平台。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机构鱼龙混杂,并不是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与高校合作,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为金融学专业毕业生提供实践机会;高校应该按照自身的选择标准,选择正规的大型金融机构作为学生的实践基地,并通过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实践创造条件[6]。二是要推动“平台+模块”融合,全面激发金融学专业本科生参与创新实践的激情。在校企关系不断稳固的前提条件下,学校需要对金融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究,需要吸收和采纳校外金融机构的合理建议,不断调整培养方案,尽可能以市场导向为目标来培养金融学本科专业毕业生。要以校外金融机构为平台,对金融学本科专业课程进行剖析,以模块的方式优化本科课程知识体系,有机衔接校内理论课堂教育与校外实践课程学习。三是要出台配套的相关政策,拓展金融学本科专业课外实践体系。考虑到金融市场的快速变化,学校应该支持、鼓励和引导一线教师和金融学专业本科生自身根据金融市场需求,不断拓展既有的校企合作基地,引进最新的金融市场理论与实务,为金融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第三,高度重视一线教师的培训体系,确保金融专业实践课程质量。一是要创造条件让符合要求的一线教师出国交流访问,全面与国际接轨。随着教育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国内高校应该敞开大门,支持、鼓励和引导一线教师到国外交流访问。通过交流访问,不仅可以把国内金融领域的成功经验传到国外,还可以学习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为今后的课堂教学夯实基础。二是要创造条件让符合要求的一线教师到国内其他高校访学交流,竭力与国内前沿接轨。与一线教师到国外访问交流不同的是,国内的访学交流一样对于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比如,与中西部地区相比,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对金融市场反映更为灵敏,能够快速有效地传递最新的市场信息,对金融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倒逼机制更为显著,这对于中西部地区高校金融学专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三是要支持、鼓励和引导一线教师到金融机构挂职锻炼,拓展一线教师自身的专业视野。通过到实务部门挂职,可以让一线教师明白实务部门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第四,高度重视实务教师的引进体系,畅通实践课程师资流通机制。一是要建立实务教师的遴选机制。能够进入大学做实务导师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知识水平、丰富的业务经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校应该与金融机构共同遴选实务导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高校甚至可以直接委托专业人力资源机构招聘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到高校担任实务导师;当然,实务导师不是志愿者,需要高校支付相应的报酬。二是要建立实务教师的培训与考核机制。高校和企业两者存在显著差别,要让实务导师站好讲台,能够从容自如地把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传递给学生,高校需要按照授课的基本流程对实务导师进行相应的培训,告知实务导师高校课堂的基本要求、基本纪律;不仅如此,高校还需要与金融机构合作,对参与到高校教学中的实务导师进行考核,对优秀的实务导师进行相应的奖励。三是要建立实务教师的奖惩机制。高校课堂是严肃的,不允许授课教师有违背教师行为规范的地方出现,对遵守纪律、授课效果好的实务教师,可以由高校给予相应的物質和精神奖励;而对于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实务教师,高校要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实务教师及时清退。
参考文献:
[1]李政,杨思莹.《财政分权、政府创新偏好与区域创新效率》.《管理世界》,2018年第12期,第29页-第42页.
[2]郑庆华.《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一流本科人才培养路径探索》.《中国大学教学》,2018年第10期,第9页-第14页.
[3]成伟.《从背离到融合:大学生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的创新》.《教育发展研究》,2018年第11期,第80页-第84页.
[4]陈寿灿,严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大商科创业型人才培养》.《中国高教研究》,2017年第8期,第96页-第100页.
[5] 李海萍,上官剑.《自由教育、职业教育与通识教育:西方高等教育思潮谱系溯源》.《教育研究》,2017年第9期,第132页-第139页.
[6]陈廷柱,张静.《国内外高水平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走向》.《高等教育研究》,2016年第11期,第98页-第103页.
基金项目:本文系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17-2018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学科大类培养模式下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研究》(项目编号:CQGJ17057B)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