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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之标准,阐己之思想

2019-06-20郭雅雯

牡丹 2019年17期
关键词:文帝苏辙君王

郭雅雯

苏辙一生散文创作量丰富,苏轼曾评价说:“文如其为人,故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其《栾城后集》中《历代论》共收录“论帝王”文20篇,分别为:《尧舜》《三宗》《汉高帝》《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汉昭帝》《汉哀帝》《汉光武上》《汉光武下》《刘玄德》《孙仲谋》《晋宣帝》《晋武帝》《宋武帝》《宋文帝》《梁武帝》《唐高祖》《唐太宗》《唐玄宗、宪宗》。通览其论帝王之文,颇可见其心中明君之标准,亦可一窥其个人思想。

一、明君标准

苏辙在论帝王时,常辅以历代帝王盛衰之经验教训,用历史事实来佐证己论。于亦正亦反、亦褒亦贬之间,传达其对君王为政之建议,亦可反映其心中明君之标准。

(一)学道爱人,重视德行

苏辙评价帝王时,尤为注重衡量君王思想,即是否知“道”。唐太宗開创贞观之治,历享贤名。苏辙亦肯定其“任贤使能,将相莫非其人,恭俭节用,天下几至刑措”,政绩斐然。然太宗之世虽治,却传至子孙而遭武氏之乱,子孙亦不绝相戮。苏辙以为失在太宗,失于不知大道。

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苏辙亦取楚昭王例,举昭王患疾不怪罪于河祟,将死而不移祟于股肱之臣,愿受天责之事。以昭王比之太宗,历数太宗开边黩武、父子间以爱而轻予夺、信谶言而杀无辜、挟数以待臣下数事。由此观之,太宗不知大道,明矣。而不知大道,施行于世,则必有违于天理,失之于民心。故辙以正、反两例,提出对君王思想之要求——知大道。而如何知道,则须志学,“古之贤君,必志于学,达性命之本而知道德之贵”。“论三宗享国长久,皆学道之力”,为君者,身居高位,自当学于古训,学道致用,方能如尧舜一般,久于其位而无害于政、无害于民。“《语》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故人必知道而后知爱身,知爱身而后知爱人,知爱人而后知保天下。”君王既知大道,还须爱人,施以德行。

“汉哀帝自诸侯为天子,方其在国,好礼节俭。知成帝优容舅家,权夺于王氏。及即位,收揽威柄,朝廷竦然,庶几于治。既而傅太后侵侮王后,僭窃名号,始失天下心。帝复宠任幸臣董贤,位至三公,富拟帝室。虽欲贬损王氏,而身既失德,朝无名臣,所以资之者多矣。”辙以汉哀帝为君前后之变化,结合实例,论证汉亡之缘由。《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哀帝未能领悟德行于君王统治之重要,失德之行,以致倾覆。

所谓德行,具体而言,苏辙“论帝王”文中提到要躬行恭俭。汉景帝常与汉文帝并称,而文帝宽仁大度,人素称其有汉高帝之风。而景帝,苏辙以为,其“忌克少恩,无人君之量,其实非文帝比也”,其于臣,如周亚夫,征战四方,平定战乱,却因其守正不阿,恶其不屈之志,而以无罪杀之。“梁王武,母弟也,骄而从之,几致其死。临江王荣,太子也,以母失爱,至使酷吏杀之”,汉景帝于君臣、兄弟、父子,皆有背德而伤道之举,固不及文帝。然与文帝并举称贤,辙以为是其躬行恭俭,罪不及民之故也。君王恭俭于社稷之重,可观唐玄宗、宪宗之失也。玄宗任用韦坚、杨慎矜、王鉷、杨国忠等人,皆聚敛进利者,故而有天宝之乱,政局分裂。宪宗则“以天下略平,欲崇台池宫观以自娱乐”,宦官顺帝意而得道,不出三年,祸发于宦官。此所以苏辙从君王骄奢淫逸招致祸患而谈君主恭俭之德行也。为君者,自当绝利之念,无敛于百姓,方能免于祸乱。

(二)宽仁大度,以柔克刚

汉文帝素享有宽仁大度之名,以柔御天下。老子曰:“柔胜刚,弱胜强。”苏辙以为,以柔治国,能使刚强者靡而顺之。吴王濞,暗藏祸心,称病不朝。而文帝以宽容之态待之,赐其几仗,使濞无处发作,其乱亦无所作。而文帝之后,景帝则以鼌错之策,削诸侯地。后有吴王号召七国反之,汉乃竭尽全力方破之。“错言:诸侯强大,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反疾而祸小,不削,反迟而祸大。”苏辙则以为,若如文帝以柔治天下,以柔待诸侯,忍而不削,世事变迁,或未有此乱矣。故为君者,当秉持宽仁大度之心,对内、对外以柔御之,方能御刚强者而顺之,减少动乱。基于此,人君择用臣子,尤当托孤之时,须甄选辨别,“以进取之资用进取之臣,以徼一时之功可耳,至于托六尺之孤,寄千里之命,而亦属之斯人,其势必至是哉”。为君者,当宽仁大度,为臣者,亦当为温柔敦厚之辈,方能上下一气,以柔胜刚强,求得长存。

(三)礼乐政刑,安稳民心

君者当重视民之地位,使民治。苏辙认为周、孔之“礼乐政刑”是经国治民之良方,“诚以形器治天下,导之以礼乐,齐之以政刑,道行于其间,而民不知,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泯然不见其际而天下化”。《礼记·乐记》曰:“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教“礼”,是为使其形成等级区划理念,使民从于官,臣顺于君,上下有序。而“刑”正维护其“礼”也。上下臣民,遵礼而行,如否,则就刑矣。且因尊卑有别,刑亦各不相同,故刑亦体现由礼所规定之等级差别。“乐”则可反映时代兴亡,有亡国之音,亦有治世之音。《礼记·乐记》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以礼、乐来教化于民,而政令则管理、统筹于民,刑法则警戒、规范于民。故礼、乐、政、刑相结合,民治矣。

(四)知人善用,举贤任能

君王居于深宫,深居简出,鲜能观天下之事。是故君王何知天下利害,则“士大夫心平而气定,高不为名所眩,下不为利所怵者,类能知之”。而若有好名贪利之臣,奉和迎合君王之好恶,趋利避害,则君知天下事难矣。

于人才一事,苏辙提出“人主之德,在于知人,其病在于多才。知人而善用之,若己有焉,虽至于尧舜可也。多才而自用,虽有贤者,无所复施,则亦仅自立耳”。辙以汉高帝与光武帝比,高帝谋事、用兵、治国皆不若其臣,然其用人不疑,以张良谋事,委韩信以用兵,由是能破秦伏项。天下既平,则使萧何以治政事,令出民安,而后国定。而反观光武帝,文武兼备,固优于高帝,然其尽心竭力、亲力亲为,“专以一身任天下,其智之所不见,力之所不举者多矣”。光武帝未能知人善用,信而用之,故东汉政风,远不及西汉宽厚。贤臣士大夫虽立于朝,却难酬壮志。故苏辙以为“人君不能皆贤。君有不能,而属之大臣,朝廷之正也。事出于正,则其成多,其败少。历观古今大臣任事而祸至于不测者,必有故也。今畏忌大臣,而使他人得乘其隙,不在外戚,必在宦官。外戚宦官更相屠灭,至以外兵继之”。由此可知,明君知人善用,实为社稷之福,反之,则生祸矣。

二、思想旨归

孔子编修《春秋》,微言大义,以一字寓褒贬,即确立以史鉴今之理念。苏辙“论帝王”文中所提明君标准,及其对历史兴亡之看法,实际皆本于其个人思想,可据其论帝王之文以窥之。

就苏辙自身思想而言,深受儒学思想影响,然其亦笃信佛、道。朱熹《杂学辩》称其“合吾儒于老子,以为未足,又并释氏而弥缝之”。观其论帝王之文,虽兼收并蓄各家思想,而儒家思想仍为主流。苏辙大量创作史论文,关注历史,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治世之道,本就体现儒家致世之思想,“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章句上》),这亦是其作为文人士大夫之基本处世素养。

(一)民本思想

“世之君子,凡有志于治,皆曰富国而强兵。患国之不富,而侵夺细民;患兵之不强,而陵虐邻国。富强之利终不可得,而谓尧、舜、孔子为不切事只知情,于乎殆哉!”苏辙批判一味追求富国强兵而盘剥百姓、欺凌邻国之君,终不可致国富民强。儒家一贯讲求民本,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强调国家统治中民之重要性。《荀子》有言“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将君与民之关系比作水之于舟,更体现出“民贵君轻”。苏辙继承儒家民本思想,重民之作用,使民心安定,此亦为政第一要务也。他对民本思想的承认,对人民作用的重视,也透露出关心人民、以人民利益为重的思想。苏辙以为,当重视安民,使民休养生息,受教化而知伦理、讲仁义。为君者,须养民、善待于民,德育民众,由此才能得其长久。

(二)宗法观念

唐太宗为政,颇受后人赞誉,而苏辙责其“不知道”,正是有出于其言行不合宗法之由。“太子承干既立十余年,复宠魏王泰,使兄弟相倾。承干既废,晋王,嫡子也,欲立泰,而使异日传位晋王,疑不能决,至引佩刀自刺,大臣救之而止。父子之间,以爱故轻予夺,至于如此。”既立太子承干,又宠魏王泰,既有嫡子晋王李治,又欲立魏王。太宗因一己之偏爱,而致兄弟相斗,有失父子相处之道。苏辙以为,太宗“不知道”!这正是不知宗法之道。

嫡长子继承制,乃宗法制之核心。历来“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唐高祖起而夺天下,太宗助力多矣。及立太子,高祖以长立建成为太子,而建成亦当之。于是兄弟相争,后至大乱。苏辙以为“欲立长,非专其私也,以为立嫡以长,古今之正义也。谓之正义,而不敢违,胡不考之前世乎?太王舍太伯、仲雍而立季历,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而周以之兴。诚天命之所在,而吾无心焉,乱何自生?虽然,太伯奔吴以避王季,亦畏乱故尔。废长而立少,虽圣贤犹难之”。是故,辙非一意维护嫡长子继承制。太伯、文王舍嫡子、长子,择优以立之,后有贤君治于世矣。辙之意,实为“时平先长嫡,国乱先有功”,以为此道可规避兄弟相争,使政权平稳更迭,稳而不乱,可见其对宗法观念之重视。

(三)尊卑有序与遵时顺势

君臣尊卑,一直为封建社会基本特质,且一直受统治者阶级维护。苏辙作为封建士大夫阶层,带有强烈君臣尊卑思想,反映在其“论帝王”文中,突出表现于其对王莽、司马仲达之批判,对司马仲达之责难尤甚。司马仲达父子,幸得魏帝所重,却拥兵自持,威胁人主之位,已是不顺。后又杀王凌,害诸葛诞,苏辙斥其“非人臣矣”。苏辙以为,人当为诚,尽乎忠孝,而司马仲达,谋篡之举实不可取,又“以其地势迫切,置而不取,则身必危,国必乱,至自比骑虎不可复下,此亦自欺而已哉”。

苏辙斥仲达之不诚,却未过责孟德之罪。是以孟德所处汉室,实已为强弩之末,帝王势尽。曹公假汉室名号而逐鹿天下,上下归之十有八九。然曹公诚能安而俟之。而仲达所处曹氏之业尚固,颠覆之形未见,司马父子背而谋夺之,实异于门德尔。故苏辙非仅以君臣尊卑判人,而亦视其所处时代背景,就其势而言。遵时顺势,亦为苏辙所思也。曹氏所处时代,汉室将没,顺势取而代之,是历史之必然,而曹操未能自取之,实天命也,曹公亦顺应天命而俟之。反观司马氏,非时势造英雄尔,实黯而谋之,于曹氏功业尚固之时篡而夺之,无异乎逆天而為。司马仲达,更受托孤之命,却反而谋之,辙自当耻之。“势”之思想,实为苏辙史论文极重要之思想,其论六国之失,直言其不知势也。

(四)平和保守

昔日尉佗称号南越,汉文帝未发难之,而复其坟墓,召贵其兄弟,给予其荣耀。由是佗去其帝号,归而顺之,俯首称臣。匈奴向桀骜,而侵扰边境。文帝厚而待之,赠其缯絮,则兵革之祸比之武帝时,少而又少矣。文帝宽仁大度之风,素为辙所赞。正是因辙所持乃以柔胜刚,以弱胜强之思想,奉行平和保守之观。吴王濞,不应削之,而应仿文帝厚之,或未有此祸。辙更以猛虎比之,“猛虎在山,日食牛羊,人不能堪,荷戈而往刺之,幸则虎毙,不幸则人死,其为害亟矣”。由此视鼌错削藩,全而否之,且视错为“好名贪力小丈夫”,此皆源于辙之平和保守思想。结合其“势”之思想,辙所持为“守势”也,故其亦反进取进利者也。

总而论之,苏辙此二十篇“论帝王”文,以历史结果审视其过程,结合历朝历代君王之言行,分而论之,以期对后世君主有劝诫之用。其所论帝王言行、历史事件,虽受其局限性影响,非全然公正,然亦足见其思想闪光之处。

(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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