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能效虚标 鼓励企业互查是条路
2019-06-20辛省志
辛省志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日前印发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提出要大幅度提高制冷产品能效标准水平,强制淘汰低效制冷产品,同时严厉打击产品能效虚标、认证检测作假、虚假宣传等行为,增大制冷产品抽查力度,鼓励消费者监督、第三方监督、企业互查等社会监督,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产品能效,是衡量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国家对用能产品设置了能源效率强制性要求,只有达到能效标准的产品才可以进入市场。符合准入条件的产品,又根据能效水平分为5级并要求明确标注,也就是能效标识。能效1级的产品能源利用效率最高,最节能,5级则最耗能,比5级标准更耗能的产品,则不允许生产和销售。能效标识能够让消费者更容易地分辨产品是否节能,作出消费选择。
能效标识推行多年来,已经有了广泛的社会认知。消费者在购买大多数家用电器,尤其是耗能较高的空调、热水器等家电产品时,能效标识已经成为消费者作出选择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更节能的产品,即使购买价格稍贵,也可能受到消费者青睐,因为这些产品在未来的使用中可以节省电费。
消费者作出判断的依据,是产品的能源标识是真实的。但是现实并不乐观。有媒体援引业内人士的话称,能效虚标、造假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如此,则会给消费者对能效标识的信任带来严重打击,而一旦消费者不再信任能效标识,购买商品时无法便捷地衡量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就可能只基于产品售价作出购买决定。而低能效的产品通常售价更低,更容易获得消费者青睐,拥有更先进技能技术的产品销量就会下降。这样一来,良币会被劣币驱除,推广节能产品的战略就会受到影响。
但是,目前的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让企业有空子可钻。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的产品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根据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然后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备案,即可使用能效标识。而负责备案的机构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只负责信息备案,并不能判定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这种自我检测、自我定级的办法,缺乏有效监管,给了企业可乘之机。
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因为其依赖产品生产者提供业务收入,也倾向于给出有利于产品方的检测意见。消费者监督也比较难以实现,因为尽管消费者可以直观感受到某个产品是否耗电多,但是确认该产品是否符合能效标准,只有通过严格的检测才能判断,而专业检测所需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都是消费者个体难以承受的。
企业互查则可以弥补上述短板。制冷行业大企业一般有自己的检测实验室,购买竞争对手产品的费用对大企业来说也容易负担。更重要的是,企业有监督竞争对手合法竞争的动力,因为如果竞争对手采用虚标能效标识等非法手段低价销售产品,将让自家高成本的节能产品处于竞争劣势。
一旦有消费者、第三方或者企业投诉,监管部门应该立即行动,对投诉予以核查,一旦发现违规就予以严惩。
当然也应该看到,现行法律对能效虚标的处罚不够有力,可能对企业威慑力有限。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节能法规定,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尽管直接的行政处罚不够给力,但如果监管部门予以处罚,消费者则可以虚假宣传、侵犯知情权的理由对生产者提出民事索赔甚至集体诉讼,加上被处罚的信息公之于众后消费者用脚投票,让造假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对造假企业形成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