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的思考
2019-06-20陈沛麟
陈沛麟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2-095-02
摘 要 目前,伴随着企业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向完善。然而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向着现代化企业的体制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在新的时代和背景之下,就需要国有企业的纪检部门在监督能力上有所强化,将党风、廉政的建设不断地落实,同时要将工作责任到个人身上。现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工作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就是让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如何有效地发挥出来。本文将分析企业纪检部门监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方面采取阐述,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如何开展工作进行阐述,让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发挥出自身的作用。
关键词 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职能 党风廉政建设 问题
在新的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同时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开展工作的重要的一个环节和关键所在。现阶段,要想让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有所发挥出来,不但要履行好“监督、教育和保护”,同时还要将工作中的方法、各项职能和作风采取转变,将监督的效果有所巩固。
一、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在功能性上不高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督部门在承担的责任上没有独立性,没有完成所完成的任务,同时在责任上没有承担,没有一定的权威性。当下,我国的国有企业纪检监督部门只是单纯地完成了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就造成了监督的主体没有发挥领导的职能,监督的主体只好服从监督对象,监督的作用和功能得不到有效地发挥。
(二)很多企业在纪检监察部门不太关注
当下,很多的企业领导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上和内容上不太了解,并没有认识到这个工作的必要和重要性,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重视,认为监督和没有监督上尚未有很大的差别,有的企业出现违法乱纪行为还会有所包庇,就造成了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纪检监督工作没有落实到位,领导也缺乏观念。
(三)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整体偏低,专业的知识和水平能力不高
在企业中,很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上不太了解,由于整体的政治理论很低,无法将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党的路线以及反腐工作有机地做到紧密地结合;在瞬息万变的时代背景下,一些纪检监察人员由于专业的知识整体偏低,造成了监督工作很难开展,没有处理问题和应变的能力;另外,还有很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担心得罪人,导致监督的职责无法发挥出来,同时在监督违规违法行为上不到位。与此同时,企业的纪检监察团队整体的素质、水平存在差异,给监督职能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强化自身建设,夯实执纪监督基础
要想让及纪检监督职责的效果有所提高,在纪检监察团队建设上要加强管理,让各个职能都发挥作用同时提高能力,为此,要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大大发挥出来,就需要建立纪检监察队伍,要求队伍在业绩能力上墙,作风上廉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大大提高,不仅要将党风廉洁的建设工作有所掌握,同时要成为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得力能手。
第一,在进行实际的工作中,采取阳光纪检的方式。纪检监察部门在纪检监督职责和宣传的效果上要采取加强,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程度,需要企业中的干部领导要熟练掌握。第二,针对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地加强监督工作,另外要防止企业在纪检监察队伍中出现内部一团乱的情况。第三,针对纪检队伍要定期地采取培训,让专业的技能水平有所提高。尤其是在纪检干部培训的过程中,要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地开展,同时要加强,进行多种方式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例如,采取集中的培训,进行课堂的授课,进入到优秀地单位学习参观等不同方式,让纪检干部不断地学习,紧跟时代的潮流,构建一支在作风上端正,业务能力突出和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干部团队,给日后的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基础的保障。
三、着力推进“三转”,保障纪检监察监督职责有效履行
在纪检监察部门,要将自身的监督问责职责做到认真的履行,就要大力地将三转采取推进,三转包括:职能的转变,作风上的转变以及方式上的转变。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地按照《党章》与《监察法》所制定的各种职责采取认真地履行,同时要将自身的工作岗位采取准确地定位,要合理地使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权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做到位。
(一)思想观念的要正确地树立,同时监督的主体责任要进行明确
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重点将工作重心抓住,给党委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提供帮助,同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划分。另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就是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要针对责任的意识要不断地强化,将思想进行转变,从之前的“要我抓”到“我要抓”的思想进行转变,同时要针对工作采取一对一的指引和引导,发展成正确的政绩观,在进行业务工作的过程中针对党风廉政工作建设要不断地加强,让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趋势。
(二)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同时,要发挥出主体的实际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各单位的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指導工作,要让领导干部明确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另外,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工作,要作为工作中的重点进行,同时在考核上要强化,部署工作要周密,做到真正的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要和业务工作一样重要,共同检查和共同考核。与此同时,要发挥出主体的作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就是“一把手”,为此,要充分地将主体作用有效地发挥出来,让领导主动承担责任和组织的义务,在每年的年初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研究,同时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会议,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和部署工作,要定期地做工作汇报,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实行考核。
(三)针对监督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强化,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落实到位
进行纪检监察的工作中,在工作方式上要进行把控,针对过程和结果要加强,需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工作采取有机地集合,要科学、合理地进行部署,同时要综合地考虑,在业务上要采取检查和考核。另外,在思想上正确地树立,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不能代表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地上上级纪委及时地作出工作的回报和总结,尽管业务取得很大的成绩,但是党风廉政建设也能忽视,为此,纪检人员要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
(四)在监督工作中要突出重点,针对岗位的风险要及时地排查
纪检检查部门要向着三转方向去转变,同时就要将主责主业进行抓好,要将反腐倡廉工作的效果不断地提高。第一,针对作风纪律要采取加强,尤其是节假日和重要的节日,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干部多关心和爱护,给相关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做到廉洁观念的指引引导,让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得到整体提高,在思想上构建一道防线。第二,在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要进行监督。在企业中,资金的保障和避免出现案件发生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要将重点部门和相关的岗位采取重点的关注,若出现苗头的情况,要及时地作出预警和警告,同时要将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让案件风险有所降低。第三,要做到及时地将岗位风险做到排查。针对岗位的风险防范工作要强化,将业务风险排查工作做好,同时风险档案的建立要按照风险的不同等级进行建立。通常情况下,重点的岗位在风险上很高,要进行重点的监控。第四,针对重点的岗位工作人员要采取备案和审查,要加强思想政治的教育和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在工作之外的时间也要采取管理,针对岗位要进行轮换的制度。
四、完善制度、创新载体,突出监督效果
(一)针对建设的制度要采取完善和改进,将行驶的权利采取规范
制度和机制的构建,不但给反腐工作带来一定的效果,同时还能让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有所发挥出来。为此,就需要将制度化建设和领导体制建设一同做好,同时针对法律法规的制度要采取强化,针对人、事、权要实行约束性和强制性的管理。与此同时,针对单位的负责人要实行权利和制度等公开的制度管理方式,要将保障机制完善和改进,让权利的行使权做到规范和合理化,防止出现专权滥权的行为。
(二)针对各项监督资源要采取整合
将监督工作要采取全局的控制,在纪检监察和人事等部门要采取有机地结合,监督检查體系要不断地进行完善和改进,针对监督的手段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将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做到协调,同时各种监督资源在整合和能力上可以得到提升,监督的工作效果也能大幅提高。
(三)在监督手段上可以做到灵活的转变,将监督的效果大大提高
第一,在检查上可以采用上级检查下级,在异地上可以采用交叉的方式,将以往的同级监督方式替换掉,可以提高监督的效果。第二,针对监督工作在教育上要强化,将教育预防有所重视,让干部在思想上得到充分地认识和了解。第三,针对考核监督要进行加强。进行考核问责过程中,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准确地做到划分,同时针对领导干部的督促工作要有所加强,更好地将履行责任和义务。
(四)监督的检查机制要进行完善和改进
要想让纪检的监督实现权威性,及需要在监督和检查机制上进行系统地构建,构建一套系统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可以将区域范围小的,纪检干部会因为人情等关系造成的干扰,将监督的效果有所发挥出来。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纪检监察干部在一个单位呆着时间较长,构建了关系链的问题。与此同时,大力地推进监督公开制度,不但可以让工作人员在干部选拔和任用过程中实际掌握情况,同时还能让权利在运行中更加公平和透明化,真正实现了阳关监督的效果。
五、结语
综上所述,要想让纪检监察部门将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有所发挥出来,就需要构建一支强大的监督队伍,将监督工作真正做到实处,同时要向着“职能、方式、作风”的转变,将陈旧的思想模式进行打破,同时要加入现代的管理学,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不断地加强,同时针对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大力度,让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公共发展,给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提供强大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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