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法官的水平应该是这样的
——“2018年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的点评
2019-06-20刘桂明
什么样的法律文书才是优秀法律文书?裁判文书如何写才能成为优秀裁判文书?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成了社会大众关注的话题,而且还成了专家学者研究的课题,更成了所有法官探索实践的主题。当然,也成了像我这样的媒体人策划与采访的选题。
对于此次入选“2018年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总评阶段的20篇裁判文书,总体来看,完全达到了优秀裁判文书的标准。无论是刑事裁判文书诉辩主张的综合评判,还是民事裁判文书不同诉求的聚焦争点;无论是商事裁判文书权利义务的理性论述,还是行政裁判文书证据陈列的比对说理,尤其是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专业知识的正确分析,都可以说是可圈可点,值得大书特书。
在我看来,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言必有理。既有严密有序的逻辑推理,也有入情入理的专业说理,更有一目了然的脉络条理。二是言必有据。从法律依据到事实证据,既不疏漏,也不偏离,更不生造,力求做到每一个结论都有出处,每一份判决都有根据。三是言必有度。文书格式要正确规范而有准度,语言表述要明确而有力度,条文引述要准确而有精度,判决说理要精确而有温度。
在此次入选的20篇裁判文书中,可谓各有特色、各具风采。可以说,在谋篇布局上做到了前后呼应,在遣词造句上实现了字斟句酌,在起承转合上完成了分进合击。虽然有些裁判文书出现了一些错别字,但也是瑕不掩瑜。
经过仔细阅读与认真比较,大致可以作出如下点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刑再终字第00615号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可打95分。主要理由是:既有条理,也有道理,更有法理。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的叙述,层次分明,逻辑严谨。从一审判决3个罪名到二审判决2个罪名乃至再审1个罪名的判决,综述有理,论证有力。可以说,通过此案判决书,来龙去脉清晰,前因后果清楚,定罪量刑分明。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民终字第1055号民事判决书。我认为,对该判决书可以给予95分。其主要理由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对一审判决事实和理由的综述全面细致,对二审证据上的变化认真关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二审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聚焦有方,论证有序。比如从主体、作品、时段、权利、保护、数额等6个争议焦点的释法说理,循序渐进,环环相扣,最后得出了清晰明了的结论。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书。这是一份来自基层法院的商事判决,其裁判水平与写作能力,可以得到95分的高分。主要理由有:裁判思路清晰,论证逻辑严密,写作方法简洁。从其聚焦的案件管辖、法律适用、中止诉讼、付款义务、欺诈问题、费用负担、计算标准等7个争点来看,既有程序问题,也有实体问题。既有计算问题,也有论述问题。其先易后难、化繁就简的论证思路,值得肯定与推广。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2017〕京0117行初18号行政判决书。该判决书同样可以给予高分,我认为可打95分。具体理由是:层次清晰明了,说理透彻明确,诉辩主张归纳得体,证据列载有条有理。尤其是在“本院认为”中对于“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释法说理,既有法律温度,更有政治高度。可以说,这是一份与时俱进、与法同行的判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335号民事判决书。对此,我的看法是,这是一份有条有理、有根有据、有模有样的判决,当然同样可以得到95分的高分。其具体理由有: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说理有据、论证有方;格式规范、语言流畅。从双方当事人诉辩主张的归纳到争议焦点的聚焦,从一审事实证据的综述到二审审理查明的论述,从双方争议焦点的论证到具体赔偿数额的认定,可谓有点有面,有粗有细,有板有眼,有始有终。通过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论证,最后真正实现了法律适用的一锤定音,完全达到了审判功能的案结事了。
以上5篇裁判文书,我认为应属于此次评选的最佳之列。所谓最佳,就是完全做到了言必有理、言必有据、言必有度。在我看来,这5篇裁判文书,应该可以是此次评选的模范之作、典范之文、示范之书。
另外,还有5篇裁判文书可以称为此次评选的优秀之列。所谓优秀,就是条理清晰明了、说理透彻充分、学理简明扼要、法理通俗易懂。所以,我认为都可以给予85分的评判结果。这5 篇裁判文书分别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3民终11997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2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2民终3858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行终4554号行政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507号民事判决书。
至于其他10篇裁判文书,或因其条理上不够清晰、或因其论证上不够严密、或因其文字上还有错别字等一些因素,最终未能入选“最佳”或“优秀”之列。但是,经过了此前的过五关斩六将,这10篇裁判文书同样也有亮点,因而可以作为此次评选的“良好”之作,成为首都法院裁判文书的另一道闪亮的风景线。
在国人看来,与全国其他地方法院相比,北京法院的裁判文书写作应该体现出更高的水平和能力、更广的眼界和境界。作为此次评选活动的阅评专家,也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律文书学研究者,我认为,通过此次评选,我看到了北京裁判文书写作实践所体现出的整体水平与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