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携手芳华路 再绘合作新蓝图
—— 写在《中国农民合作社》创刊10周年
2019-06-20黄倜慎刘海波
■ 文 / 黄倜慎 刘海波
2 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们也迎来老朋友——《中国农民合作社》创刊10周年。
作为中国知名的鱼米之乡,过去的10年是湖北省沐浴惠农政策的东风,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10年;过去的10年是湖北农民合作社增量提质、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10年;过去的10年更是全省近10万家农民合作社与《中国农民合作社》携手相伴、风雨同舟、共创佳绩的10年。
10年来,《中国农民合作社》作为我国第一份面向农民合作社的专业性期刊,以其权威、深入、专业的报道,成为业内交流农民合作社政策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重要阵地。
10年来,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实现了数量几何级增长,质量稳步提升,湖北省农村形成了“领导想合作,农民盼合作,政策促合作,部门引合作,能人带合作”的喜人格局。
10年来,《中国农民合作社》把惠农政策、实时新闻、业内交流等第一时间送到湖北省合作社人手中,这份精神食粮为促进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10年来,我们在第一时间将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传递给《中国农民合作社》,其中《“农超对接”湖北在行动》《供给侧改革呼唤多元化经营主体》《着力打通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由“数量”到“质量”的裂变——湖北省开创农民合作社发展新局面》等多篇稿件引起业内高度关注,为《中国农民合作社》的理论研究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和重要的理论实践支撑。
可以说,过去的10年,是《中国农民合作社》与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相互见证、合作共赢的10年。10年来,湖北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率先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的基础上,又再次实现了农民合作社发展事业的多个第一。
2011年,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探索;2013年,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在全国第一个赋予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法人地位,填补了联合社登记管理的法律空白;2014年,出台《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直11个部门联合引导、规范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一项又一项重要政策的出台,一个又一个创新发展的突破,为农民合作社快速、高质量、创新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湖北省农民合作社,并亲切接见合作社负责人。
指导创新、模式创新、营销创新、金融创新的思路为湖北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不断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同时也为《中国农民合作社》提供着实践和理论的源泉。如今,站在新时代的又一个新起点,愿我们携起手来,在新的征程再绘湖北省农民合作新蓝图,共同创造新时代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