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法院系“王牌军团”》系列报道之七“四大门派”:历史悠久而薪火不灭的法学传奇

2019-06-20张志然

民主与法制 2019年21期
关键词: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

本社记者 张志然

法学“江湖”流传这样一句话:论武学正宗,首推少林、武当、昆仑、峨嵋、华山、崆峒等八大门派;同样,说起法学正宗,“五院四系”则当仁不让。

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法学教育也恢复了。传统“五院”恢复后,与综合性大学法律系发展较快的北大、人大、武大、吉大,形成了“五院四系”的格局。这其中的四系,如今都建设成为法学院。

这“四大门派”又有着怎样的传奇故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历史最为悠久:北京大学法学院

“四大门派”中,谁的历史最为悠久?答案是毋庸置疑的。那必然是发轫于1904年的北京大学法律系。

1977年,随着正常的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北京大学法律系迎来了新的转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北大法律系进入了大发展的新时期。

改革开放伊始,大学甫一恢复招生,北京大学就提出了学分制、本科生转专业、主辅修等在当时看来十分先进的举措。1988年提出的“加强基础、办好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十六字方针,指导北京大学的本科教育达二十余年。2013年,又提出了新的十六字方针:“加强基础、促进交叉、尊重选择、卓越教学。”

改革开放后,北大法律系把师资队伍建设当作中心工作之一,招回和调进一批教学骨干。从1979年起,每年开展职称评定工作。同时注意挑选毕业的博士、硕士留系任教,注意吸引在国外学有所成的博士、硕士回系、来系任教。

而专业体系和课程设置体系,是北大法律系在新时期中发展尤快的环节。首先,就本科生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来说,1979年,根据当时的急需,在全国率先增设了国际法学专业。1980年,又率先增设了经济法学专业。1993年,再增设了国际经济法学专业。这就形成一个包括法律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在内的在国内属于尤为完整的法学专业体系。

经过多次调整,1993年开始,本科生进校后任选专业,学满两个专业学分的可取得双专业毕业文凭。与此同时,再次修订教学计划,贯彻“加强基础,淡化专业”的精神,加强了基础课比重。

在新时期,北大法律系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逐步得以明确:把法学教育、研究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结合起来,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法治建设结合起来,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设置先进和完备的专业体系和课程体系,加强学术研究、多出优秀的学术成果,培养一流的、多层次的法学人才,促进和发展国际法学教育和法律文化的交流,使北京大学法律系成为法学教学与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对国家、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到1998年2月,全系在编教职员112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的41人。在编和返聘教授中有博士生导师21人,享受国家级突出贡献津贴的28人。教师中获博士学位的有24人。另外,有一批知名人士受聘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2009年,法律系已成为北京大学最大的系之一。

北大法律系非常注意教学研究机构的建设。到1998年2月,已设9个教研室,其中法学理论和国际法为国家教委批准的重点学科;另有资料室和办公室等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机构,先后成立了由法律系代管或隶属于法律系的12个研究机构和多个法律服务机构。这些研究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中,有的是国内所仅有的,有的是国内最先设立的。

在发展专业体系的同时,法律系的课程设置体系不断发展。经多次调整,全系所开本科生专业课程已逾70门。其中全系各专业必修课17门、法律学业必修课6门、经济法学专业必修课9门、国际法学专业必修课8门、国际经济法专业必修课8门、全系各专业限制性选修课23门。除专业课程外,还有若干门全校性公共课程。

>>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 网络供图

到1997年,全系在新时期共编撰各类高等法学教材近百部,出版学术专著160余部,发表论文1400余篇。各类工具书60余部。教材中有30余部系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教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教委、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统编教材。专著中有许多是属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许多教材由于编写与出版早、质量好,在法学教育界起了良好的作用。

北大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为国家重点学科,陈守一、沈宗灵等老一代法理学家和朱苏力、周旺生、贺卫方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带领北大法学理论学科,始终站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最前列。肖蔚云、罗豪才、姜明安等教授,则是我国宪法行政法学界的学术带头人。

自1977年以来,先后担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的有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朱苏力、张守文、潘剑锋。此外,在这四十年间推行的文/理科实验班、元培计划、高素质学术性人才培养等,无不体现着北京大学本科教育锐意进取的精神。

有人说,倘若说“一塔湖图”勾勒了北京大学的燕园图景,那么“两楼一院”就是北大法律人的燕园印象。所谓“两楼一院”,意指凯原楼、陈明楼和四合院。三处建筑在燕园的东北角组成了当代北大法学院的物理空间,也承载着北大法律人的精神家园。

凯原楼是北大法学院的教学行政楼,因捐资者廖凯原先生命名,地处未名湖东侧,与博雅塔遥遥相望。陈明楼是北大法学院的科研楼,因香港爱国实业家陈明先生后人捐资得名,坐落于凯原楼东北侧。

而陈明楼的东侧,相隔一方桃李静林,坐落着一幢四合院。那是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燕大教授顾颉刚的故居,而在这座古色古香的三进院落中,法治发展的前沿研究、中外法律人的学术交流等现代感十足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

新中国法学家的摇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有学者指出,上世纪50年代,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的意义在于:第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学教育的开始。第二,对1949年以前的法统予以否定。

可以说,人民大学的主要任务是给全国培养法学教育的师资。她是新中国法学家的摇篮,是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

1990年,曾宪义教授担任法律系主任和院长后,人大法学院在他的带领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开设知识产权法等30多门新课程,许多课程当时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开出;将法学院“地石律师事务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作为师生的实践基地,模拟法庭、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理论联系实际,特色鲜明;举办全国高级法官培训班;聘请立法、司法机关具有较高研究和学术水平的领导同志为法学院兼职教授。人大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以出版的方式公布审判案例,在全国每年400万个案例中,选出400多个案例编成此册,分别用汉字简体、汉字繁体、英文每年出版一部,延续至今,对于宣传我国的法治建设、规范各级司法审判、丰富高校案例教学,具有重要意义。

曾宪义作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团结全国法学教育界的同人,领导、组织和开展了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从而探索出了一条属于中国的法学教育之路。

1998年,人大法学院举办了“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随后又举办了首届“中国—欧洲著名法学院院长论坛”“中国—亚洲法学教育论坛”“中国—非洲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并于1998年夏季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办了“中国法暑期班”。2000年,“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首届论坛举办,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论坛并发表了讲话。一系列高端国际法学教育交流平台接连创办,使中国的法学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和尊重。

经过多年努力,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的博士、硕士等学科点和研究基地最多;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际合作项目最多;教师在海内外出版学术著作、发表论文、承担项目与获奖项目居全国法律院校之首;人大法学院教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集体学习中,担任主讲人的次数最多;1998年5月,荣获国家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成为当时全国高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供图

2005年,王利明教授担任人大法学院院长,他认为人才是学科建设兴衰成败的关键,把队伍建设看作头等大事。不到一年时间,8位学科带头人和著名学者先后调入。一年时间里,法学院从海外引进了4名博士和博士后,派出了10多名教师到国外进修、访问,学术氛围空前活跃。

王利明教授重视信息化建设,他创办的中国民商法律网已经成为涵盖民事法学、商事法学、程序法学以及理论法学等多个学科的综合性学术网站,成为国内研习民商法者必读的网站。

1998年,人大法学院开始在原来资料室的基础上建设法学图书馆。当时,王利明正在美国访问、进修,听说此事后,他立即将自己节衣缩食省下的科研经费,买了十几箱英文法律图书,回国后全部捐给了法学图书馆。法学图书馆成立后,王利明教授亲自担任馆长。现在法学图书馆已经拥有各类法律藏书近30万册,成为目前全国高校中规模最大的法学图书馆。

王利明教授坚持以学术立院,在他率领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多项国家级重要奖项,学术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得到极大提升,学术引领作用明显,稳固获得一级学科评估领先地位。

韩大元教授担任两届院长期间,人大法学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他带领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等方面,采取多项创新举措,引领国内法学教育改革,不但确保人大法学院在学界的领先地位,继续保持全国一级学科排名优势,还充分提升了人大法学院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近年来,人大法学院举办第二届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持续组织开展中美、中欧、中非、中澳和亚洲法学院院长论坛等,为国内兄弟院校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搭建平台,倡导建立了“哈佛-日内瓦-悉尼-人大”四校法学院合作机制等,人大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慕尼黑大学法学院等名校签署协议并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实质合作,加强了与联合国机构等联系,推动学生海外学习和实习,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人大法学院乃至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合作交流。

而现任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为抓手,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目标,正在带领人大法学院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为了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给法治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人大法学院在王轶院长带领下,率先成立了未来法治研究院,促进法学学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及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力争抢占国际学术制高点,并致力于在这些新兴学科领域具备与世界顶尖法学院平等对话和竞争的能力。未来法治研究院已经成为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重要战略创新力量。王轶教授领衔探索实施一体多维、二元融合的新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以课程体系改革创新为重点,实现法学知识教育与实践教育的融合,力争把学生培养为“他们想成为并且适合成为的人”,该成果获得了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人民大学法学院佟柔、孙国华、许崇德、高铭暄、曾宪义、郑立、朱荔荪、吴磊、刘丁、徐立根、郭寿康、潘静成、关怀、林榕年、皮纯协、江伟、程荣斌、力康泰、杨大文、陈逸云、周惠博、张希坡、刘素萍、王益英、王作富、赵中孚、谷春德、刘文华、吕世伦等一批老一辈法学家,作为新中国各法学学科的主要奠基人和主要开创者,为新中国的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无可替代的杰出贡献;以王利明等为代表的第二代法学家,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法学界的中流砥柱。包括肖扬、张军、祝铭山、李适时、王景荣、宋鱼水、公丕祥、吴汉东、郭明瑞、崔世昌、梁美芬等在内的一大批海内外知名校友,也充分证明了人民大学的办学质量。

接受采访时,王轶告诉记者,中国人民大学的校训是“实事求是”,人大法学院的愿景和期许是——致力于成为理解中国的法学院,致力于建设受人尊敬的法学院。

珞珈山上的王牌军:武汉大学法学院

在经济并不发达的中部地区,居然能诞生并发展出一种赓续传统、融通中外的现代法科教育。你想到了哪里?

没错,这就是武汉大学的法学教育。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校名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先后云集王世杰、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

>>左图∶武汉大学法学院大楼 武汉大学法学院供图

>>右图∶吉林大学法学院院办东荣大厦 网络供图

“文革”结束后,武汉大学在全国最早重建了法学院,并且迅速重铸了武大法学昔日的辉煌,确立了法学学科“珞珈山上的王牌军”的地位。

被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先生誉为武汉大学法学的“晶核”的国际法大师韩德培先生,正是重铸武大法学院昔日辉煌的传奇人物。在无图书资料、缺乏资金,只有8名教授、8间作为学生宿舍的办公用房的情况下,韩德培先生靠个人的威望和远见卓识,迅速实现了法律系的重建。

用不到一年的时间,武大法律系创办了全国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和第一个环境法研究所,创办了内部刊物《法学研究资料》(在此基础上,三年后《法学评论》正式创刊),重构了学术活动网络。用两年时间获批了1个硕士点、1个博士点;四年时间,获批6个硕士点、2个博士点;6年时间,获批自行增列硕士点资格,3个博士点,培养出中国第一批国际法学博士。

这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韩德培具有战略家的胸怀和眼光,以常人无法想象的国际化视野和对环境问题及生态文明的前瞻性认知,率先成立了中国的国际法和环境法研究机构,开展国际法和环境法人才培养,奠定了武汉大学特有的学科发展方向,形成了武汉大学的优势学科。

马克昌先生是新中国刑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是我国公认的刑法学泰斗,也是1986年法学院正式创建后的首任院长。在1979年8月成立法律系筹备组时他就是筹备组成员,协助韩德培先生做了大量的恢复法律系筹备工作。1983年出任法律系主任,1986年7月法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成立后,马克昌先生由系主任改任院长,成为法学院首任院长,韩德培任名誉院长。1991年马克昌先生卸任院长职务。在其担任院长期间,法学院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科建设高歌猛进,1986年取得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授予权;1986年成功申报刑法学博士点;1990年,获批宪法学博士点。

为法学院的事业,韩德培先生和马克昌先生呕心沥血,即使不担任领导职务之后,依然高度关心和支持学院的发展。在他们的关心和支持之下,法学院蓬勃发展。武汉大学法学院1996年获批民商法专业博士点,1998年获批环境与资源法学科博士点,2002年获得全国首批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等,从而确立武汉大学法学院在全国的领军地位。

今年恰好是武汉大学法科恢复重建40周年。

多年来,武汉大学法学院培养了包括万鄂湘、张军、熊选国、黄进、蒋新苗等在内的海内外知名杰出校友。恢复重建40年来,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们进行了许多原创性的研究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知名学者,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珞珈学派。

韩德培教授创立的国际私法学科体系的“一机两翼论”、姚梅镇教授创立的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投资法学科体系、马克昌教授提出的犯罪构成理论、梁西教授开创的国际组织法学科体系、李龙教授提出的法律人本观、漆多俊教授的经济法“国家调节说”、李双元教授关于法律“趋同化”和构建国际民商新秩序的论述、周叶中的统一台湾新战略、曾令良欧盟法研究、肖永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治理论、秦前红的监察法学研究等,均被公认为我国法学领域的“开山之作”。

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任院长冯果教授告诉记者,从民国而归当下,武大法科不辍不绝,弦歌不断。“于改造中自强,于流变中弘毅,秉承初心,求是拓新”,就是武大法律人精神传承的真实体现。为国、为民、为公义、为真理,代继相赴,薪火相传,才造就了武大法学今日之气象。

武汉大学校歌歌词“东湖之滨,珞珈山上,这是我们亲爱的学堂。百年沧桑,弘毅自强,根深叶茂育桃李,满园芬芳。啊,美丽的珞珈山,多少雄鹰竞翱翔……”描述了这所“全国最美丽的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的美丽景象。武汉大学校园内中西合璧的宫殿式早期建筑群古朴典雅,巍峨壮观,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旧址仍然在矗立在樱顶之上,每年樱花盛开的时候,这里仍会迎来一批又一批的游客。现在的武汉大学法学大楼与外语大楼相对而立,已经成为武汉大学新的标志性建筑。它与老建筑交相辉映,共同见证着武大法科昨日的风雨,守望着武大法科明天的辉煌。

绵延至今的传奇:吉林大学法学院

“十年浩劫”仍未阻断它的前进步伐,除了北京大学,你还想到了谁?

我们都知道,上世纪50年代人民大学的法律系创办标志着我党引领的法学教育的开端,可是,有这样一所大学的法学教育在我党创办的大学中是最早的。

答案就是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法学院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建于1948年,是“十年浩劫”中我国仅存的未停办的两所大学的法律系之一。有学者指出,吉林大学的法学教育在我党创办的大学中是最早的,且从未中断,这是最难能可贵的。

1977年这一年,招收法律专业学生的大学是三个,北大、吉大、湖北财经学院(湖北财经学院就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前身)。北大招了83个法学生,吉大56个,湖北财经学院50个,所以1977年全国一共招了189个法学专业学生。

改革开放后,吉林大学一路高歌猛进:1979年9月,法律系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从而使法律系的法学教育跃上了新台阶。1980年9月增设了国际法专业,开始招收了国际法专业本科生,成立了国际法教研室。1982年9月,法律系从82级新生开始试行学分制。1984年9月,法律系增设经济法专业……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和刑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尤其是吉大的法学理论研究,饮誉全国。早在1956年年初,时任法律系主任马起教授就针对苏联办学模式以及法学教材和中国实际严重不符的问题,提出了关于建立中国法学新体系的主张。

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

杜若君、王惠岩、王子琳、张光博、何鹏等先生的开创性研究,极大地促进了法学学科体系的成熟;李放、王牧、郑成良、马新福、崔建远等老师的理论建树,也有力地推进了法学的知识统一性和意义统一性。韩大元、信春鹰、王晓晖、布小林、张文显、王俊峰、乔佳平、陶修明等知名校友,见证了吉大法学院走到了今天。

如今,纵观这四大法律院系的学科建设,可谓蔚为大观,各有千秋,别有一番气象。

北大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教学科研力量雄厚,长期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并且其经济法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在经济法理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方面,一直居全国的领先地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学科交叉发展势头迅猛;武汉大学法学院优势学科突出,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吉林大学的律师实务颇具影响,法学理论在全国也是十分闻名。

“四系”的发展和崛起,是不是让你感觉大开眼界?不得不说,法学教育的发展和国家的历史进程紧密相关的,只有良好的时代环境才能促成这些院系突飞猛进的发展。国家的发展,则更是离不开高等院校培养的一批批人才。

过去和现在的故事讲完了,未来他们又会给我们写下什么样的新故事呢?

猜你喜欢

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
武汉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简介
砥砺奋进中的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兰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砥砺奋进中的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在武汉大学拜谒李达塑像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