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县警方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涉案金额达2.4亿元
2019-06-18
2018年1月12日,陕西省富平县公安局接到郑女士报警称,有人冒用其丢失的身份证在富平注册成立了两家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虚开大量发票。在毫不知情中当上了“老板”,郑女士心里忐忑不安,只好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富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初步审查,很快立案并展开侦查。警方调查发现,以郑女士的身份作为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分别在西安、富平注册的公司多达8家,其中已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对外虚开的有4家。民警随即调取相关税务登记实名认证等信息资料,确定这8家公司均为“空壳公司”。民警以税务系统信息作为案件突破口,成功锁定了冒用郑女士姓名注册“空壳公司”的犯罪嫌疑人系西安人李某。
以此为突破口,民警进一步挖出了李某的上线白某、董某为空壳虚开增值税发票公司实际控制人。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成功将李某、白某、董某等三人抓获,并在犯罪嫌疑人住所和办公场所缴获大量涉嫌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证据。通过审讯,警方共深挖出李某、白某和董某三人合办虚开发票“空壳公司”22家,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侦办和审讯中,民警发现该案还有更关键的幕后操纵者。由于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较强,虚开人员与中间人仅通过网上进行联系,而且相互之间均以虚假名称称呼。民警从董某供述的中间人“周老板”入手,通过布控,将绰号“周老板”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现场缴获身份证50余张以及空白增值税专用专票、普通发票、发票领用簿、作案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等涉案物品。通过突审,杨某供认多次为深圳幕后“大老板”张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民警连夜奔赴深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查,2016年7月以来,张某远程操纵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白某非法购买的群众遗失身份证原件,先后在西安周边县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和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以每份发票1800元到2000元不等的价格,購买广东、湖北等十余省市原料供给企业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向公司所属税务部门申报,取得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收取票面金额4%的开票费的方式,向福建等地受票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000余万元。同时,张某还操纵其他省份代理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涉案金额总计达2.4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