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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集中打击“套路贷”犯罪取得明显成效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破获各类案件21624起

2019-06-18

中国防伪报道 2019年4期
关键词:套路贷专项斗争借款人

2019年2月26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有关情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发布会,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曾海燕、副巡视员童碧山和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胡文立、浙江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陈正方出席发布会。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调2019年是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公安机关在这场专项斗争中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主动出击,注重从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新型黑恶犯罪,及时依法打击,推动标本兼治。

“套路贷”就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这种新业态的黑恶犯罪为什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很大?主要是它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这类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公安部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专门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开展集中打击,打掉了一大批“套路贷”黑恶团伙,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通报,“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一是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债,甚至被逼自杀。二是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2000%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三是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四是影响社会稳定。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大。

对此,公安部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打“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将从事非法讨债、高利放贷以及“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列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二是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三是挂牌督办一批“套路贷”黑恶案件,派出十余个专家组赴多地实地督导案件侦办工作;四是主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的手段,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套路贷”线索、部署各地进行打击。2019年2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共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主动出击,以打开路,向“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强大攻势。河南安阳公安机关经过摸排经营,打掉一个主要侵害对象为在校大学生的特大“套路贷”黑恶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29人,受害人达1.8万余人;浙江温岭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以信息服务公司为掩护,实施网络小额贷款的特大“套路贷”黑恶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3人,涉案金额4亿余元;广东佛山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通过金融借贷平台和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套路贷”的特大黑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查扣虚高空白合同以及抵押的房产、车辆一大批,冻结涉案财物价值5090余万元;甘肃酒泉公安机关打掉一个涉及7个省市、14家网贷公司的特大“套路贷”黑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涉案金额近亿元。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严厉打击“套路贷”类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高分析研判和发现预警能力,不断提升打击能力水平,并积极会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集中约谈一批网络借贷平台,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行为,切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淮南首例校园“套路贷”涉黑案12人被提起公诉

4月18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项罪名,对胡玉等12人涉黑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淮南首例校园“套路贷”黑社会犯罪案件。

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胡玉等人以海阔金融公司名义实施非法放贷,攫取高额经济利益。通过让借款人签订双倍甚至更高金额的借条等,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通过转账形式制造交易流水,强迫借款人签订虚假借条、收条,以“砍头息”“续期费”“逾期费”等名义从借款人处收取高额费用。为索取非法债务,胡玉等人持虚假借条上门索债,采用言语威胁、纠缠、滋扰、喷漆、烧纸钱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偿还非法债务,并对借款人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借款人及周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破坏村居环境,造成周边群众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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