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深入推进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 严厉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
2019-06-18
公安部3月2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部署开展全国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和依法严厉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情况。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印章在我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在现代社会,印章是法人、自然人的重要信用凭证,广泛用于人们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和方方面面。印章虽小,事关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8年3月,按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和公安部党委要求,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全国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这项改革主要包括7项任务,分别是:深化涉章领域“放管服”改革措施、建设印章业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深化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健全印章业治安管理法律体系、完善印章业治安管理标准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稳妥推广应用公章专用安全芯片等。这项改革工作系统、全面,历时一年,取得了积极成效,可以用“三个明显提升、一个有效遏制”来概括:即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科技信息运用水平明显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有效遏制了涉章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同时,公安机关始终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依法打击整治,坚持露头就打,有效保障了印章刻制行业“放”而不“乱”,健康发展。
会议通报,此次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各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在简政放权方面,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取消了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用章单位到印章刻制企业刻制完印章后由印章刻制企业将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备案,并且允许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跨县(区)刻制印章。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采集企业登记信息并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用章企业不用再重复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公章刻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行“阳光审批”“阳光备案”,通过网络发布、现场展示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以及公章刻制备案法律依据、程序、流程、结果等审批、备案信息,依法保障申请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全面停止印章信息系统承建运维企业向印章刻制企业收取入网费、服务费,严禁强制换章、壟断经营,严禁公安机关指定印章刻制单位刻章。
在管理打击方面,公安机关不断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通过下发指导意见、修订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在涉章领域内的11项管理服务职责和11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措施。公安部结合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各地公安机关按照部署,针对当前制贩“三假”违法犯罪活动网络化、家族化、团伙化、跨区域化等特点,以案件侦办为牵引,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战果。共破获制贩“三假”刑事案件750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54名,成功侦破一批跨区域广、涉案人员多、团伙专业性强、影响危害大的大要案件,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在优化服务方面,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指导公章刻制企业将公章刻制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引导公章刻制价格不断趋于合理化,积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各地公安机关以开展“互联网+印章业务办理服务”为牵引,以推进服务向“一网一门一次”迈进为目标,不断深化便民利企服务。吉林、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陕西8省(区)和河北石家庄、云南昆明、曲靖、西藏拉萨进一步压缩公章刻制时间,实现公章刻制时间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江苏实现了公章刻制、备案在2个小时内完成。北京、天津、吉林、安徽、河南、广西、海南、重庆8省(区、市)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方式,实现网上办理刻章业务,方便了刻章用户。公安部部署全面停止印章信息系统承建运维单位收取入网费、服务费后,降低了公章刻制成本。在此基础上,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引导公章刻制企业降低刻章价格。据统计,2018年全国公章刻制费用累计下降11.6亿元,圆满完成2018年涉章领域清费减负任务。
下一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将进一步聚焦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不断深化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持续严打“三假”违法犯罪活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有效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
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及打击“三假”违法犯罪相关问题解答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和变造公章的行为实施诈骗和招摇撞骗等犯罪活动,这些犯罪行为有哪些现实危害?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有什么预防和打击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伪造、变造印章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假公文、假证件、假资质、假合同等被不法分子使用,实施诈骗和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直接侵害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正常社会活动和信誉,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侵蚀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发生在融资、借贷、证券、债券等金融领域的大量案件中都涉及伪造、变造、私刻印章的问题,而且涉案金额巨大,对金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对此,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始终坚持管理防范和查处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高度重视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全环节管理防范水平,不断增强印章的综合防伪能力。同时,始终保持对制贩“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及时清除社会“毒瘤”。
结合2018年3月开展的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一些典型案件的侦破,有力地打击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公章当中植入芯片能够增强它的防伪能力,公安部在推广应用公章专用安全芯片方面有什么考虑?
增强公章防伪能力,可以有效预防伪造、变造公章犯罪。借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技术可以有效防止伪造、变造的做法,在公章中植入专用安全芯片来防止伪造、变造,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在这方面,北京、江西、广西、陕西等地公安机关已经作出了有益尝试,并且与本地的税务、银保监、人民银行等部门也建立了联动核查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了伪造、变造、私刻印章违法犯罪活动,也保障了用章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中,把推广应用公章专用安全芯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专题部署,并且在天津、江西、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等6省(区、市)和江苏省扬州市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使用的专用安全芯片都是基于国产密码技术,以智能安全芯片为载体,运行于国家印章大数据平台,公章与芯片进行唯一绑定,信息只能一次写入并不可复制。
公安机关通过统一制作、统一发放,确保公章专用安全芯片的排他性、合法性,這样有效杜绝了芯片的伪造和滥用。植入专用安全芯片的公章,在网上就能简单、快速、准确地验证,如果发生公章丢失或其他的意外情况,可以迅速锁死芯片,有效防范公章被冒用风险。公章专用安全芯片的推广应用,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秩序特别是保护用章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具有积极的意义。试点期间,公安部明确要求公章专用安全芯片推广应用仅对新刻制及因磨损、丢失或其他的一些不能再使用的印章,要求严禁借机垄断经营、强制换章或者抬高公章价格。目前,将在试点及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全国范围内推广。
公安机关在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公安部于2018年3月下发了《公安部加强和改革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开展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其中“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便民利民方面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审批权限下放。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全部下放至区县级公安机关,简化了审批流程,实行“阳光审批”“阳光监督”,压缩了审批时间,由之前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二是纳入“多证合一”。公章刻制实行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受理,实现了信息共享,用章单位不用重复递交材料,由公章刻制企业在完成公章刻制后向公安机关备案。
三是刻章公开自主。涉及印章管理的法律法规、刻制流程、公章刻制企业目录等在办理的行政服务场所和共享平台上公布公开,用章单位可自主选择刻制单位,严禁公安机关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
四是压缩刻制时间。指导公章刻制企业进一步提高刻章效率,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大幅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
五是降低刻章成本。全面停止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承建运维单位收取入网费、服务费等费用。这部分收费禁止后,各地刻制公章价格普遍下调30元至50元,有的地方降幅达到28.6%,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开办成本。
六是拓展服务功能。开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印章经营许可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实现“最多跑一次”,公章刻制网上自助办理并引入快递服务实现“一次不用跑”。
七是严禁垄断经营。一个区县设立2家以上公章刻制企业,并结合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即用章需求量,科学规划本地的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允许省级行政区划范围内跨区县刻制公章。
随着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印章的应用被提上日程,公安部在加快推广应用电子印章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目前,公安部正在积极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其中,建设政务领域内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是平台建设的基础支撑之一。
公安部已于2015年启动了电子印章信息系统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起草形成了《电子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完善中;制定修订包括电子印章信息系统标准在内的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初步建成了电子印章密钥管理、基础设施和查询验证服务等信息测试系统,并且在广东、广西等地开展了试点工作,先行先试。
下一步,公安部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加快推进部级电子印章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动省级电子印章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全国联网,并且与政务领域内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互联互通、互信互任,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