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共和县湿地生态成效监测评价研究
2019-06-18吴信社夏启财
王 周,吴信社,夏启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西安 710048)
湿地是地球上分布极为广泛,水文与生物群落类型十分复杂的生态系统[1]。湿地发育于陆地生态系统与水体生态系统之间,是一种水陆过渡性质的生态系统,它结合了二者的属性又不同于原来的生态系统。湿地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方面有其它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受到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加强对现有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于扭转现在的湿地丧失趋势,对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青海省共和县湿地现状
根据青海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共和县湿地总面积285 174.12 hm2,其中:河流湿地8 799.84 hm2、湖泊湿地234 829.15 hm2、沼泽湿地21 562.40 hm2和人工湿地19 982.73 hm2。共和县位于青海湖南岸,青海湖湖体周围分布有湖滨湿地和河口湿地[2],青海湖湿地目前的威胁主要有(1)水源补给不足,水位下降,湿地萎缩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2)野生动物栖息地遭到侵蚀,破碎化加剧。(3)经济发展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给动物栖息生境带来负面影响,使野生动物的生境质量降低,发展空间缩小,栖息地得到侵蚀,阻碍了物种间的基因交流,使得鸟类的繁殖和种群的分布发生变化。青海湖湿地是青藏高原多种候鸟集中栖息、繁殖和越冬的重要场所[3]。
据2006年观测记录,在青海湖保护区内繁殖的斑头雁有1.9万只、棕头鸥0.9万只、鱼鸥2.1万只、(普通)鸬鹚0.9万只,这4种水鸟资源量有5.8万只;国家I级保护动物黑颈鹤在繁殖季节,其种群数量达50余只;还有1 500只大天鹅在此越冬。如此数量巨大的候鸟在迁徙、栖息和繁殖过程中,由于湖区周边海拔高,植物生长周期短,造成食物短缺,尤其许多鸟类繁殖期间,就会对周边农作物进行取食,造成周边耕地及饲草料基地产量下降,直接影响湖区周边农牧民经济收入,严重影响当地农牧民保护湿地和湿地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2 评价内容
根据湿地生态成效监测的要求,内容主要包括设置固定样地、监测鸟类栖息、农户走访调查等方面内容:① 布设农作物检测样地点7个、在监测点观察鸟类栖息的情况,包括栖息时间段、主要鸟类种类,纳入补偿范围耕地农作物危害严重的范围等。②农户走访了解其补偿后农作物产值的变化情况;了解和掌握青海湖周边农户对湿地补偿项目的知晓度,是否提高了公众湿地保护意识以及农户对湿地补偿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 监测目标
通过监测,实地调查地开展,掌握项目实施是否改善青海湖湿地生态,增强和改善青海和保护区功能,建立青海湖湿地资源数据,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和历史调查资料,构建适合于湿地生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满足湿地补助试点项目对生态监测工作的要求,为湿地保护补助试点项目的工程成效、项目评估,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
4 监测评价方法
4.1 设置监测样地
共设立7个监测固定点。倒淌河镇甲乙村2个;江西沟乡2个,其中莫热村1个、大仓村1个;黑马河乡文巴村1个;石乃亥乡2个,其中尕日拉村1个、向公村1个。在监测点观察鸟类栖息的情况,包括栖息时间段、主要鸟类种类及纳入补偿范围耕地农作物受损严重区域调查等。
在每个监测点设立1个标准地,设置要求为边长28.28 m×28.28 m(800 m2),标准地定位点为标准地西北角点。每个角埋设PVC角桩,喷红漆作为标记,同时在四角样方内布设1 m×1 m小样方,便于调查农作物生长状况及鸟类栖息时农作物受损情况调查。
4.2 农户走访调查
一是了解其补偿后农作物产值的变化情况;二是了解和掌握青海湖周边农户对湿地补偿项目的知晓度,是否提高了公众湿地保护意识;三是农户对湿地补偿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5 成效监测评价
5.1 监测样地结果
依据地面固定样地监测及问卷调查统计结果得知:
5.1.1 候鸟农作物地栖息或寻食时间段 鸟类迁飞节点生态补偿涉及4个乡镇6个村共计5 649.1 hm2,鸟类到农田栖息或寻食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油菜(大约在5月中上旬种植)、青稞(大约在4月中旬种植)种植后出苗后的时间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农作物高度在7~10 cm时间段,候鸟来栖息或寻食较多,主要以班头雁、赤麻鸭为主,(6月中旬至9月底)后,待农作物长高后不利于飞行,同时湿地的植被可以寻食,候鸟很少在农田栖息或寻食,待10月农作物收割后,少量的候鸟重新回到农田来寻食(见候鸟农作物地栖息或寻食时间标示图,其中Y代表的是鸟类在农作物地出现的时间段)。
5.1.2 候鸟农作物地栖息或寻食范围区域分布 项目补偿范围包括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1 cm范围内属于共和县境内的耕地,从倒淌河镇甲乙村至石乃亥乡向公村青海湖沿线约145 km,根据布设7个检测点调查显示:以江西沟乡政府所在地为界限,从石乃亥向公村至江西沟政府段农作物地栖息或寻食候鸟,比从倒淌河镇甲乙村至江西沟乡政府段农作物地候鸟栖息或寻食候鸟数量多,原因分析:一是从石乃亥乡向公村至江西沟乡政府段有流入青海湖的卜哈河、黑马河及其他支流较多,在流入口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大面积沼泽地,吸引了许多鸟类在沼泽地寻食或栖息,因而到沼泽附近农田栖息或寻食的候鸟也较多。二是石乃亥乡向公村农田栖息或寻食鸟类较多,向公村附近是卜哈村在流进青海湖形成了较大面积的沼泽地,吸引了较多鸟类栖息或寻食,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青海湖管理局原来在这沼泽附近给鸟类投放食物,吸引了大量鸟类来寻食,因而给鸟类形成了惯性,卜哈河周边农作物地栖息或寻食鸟类较多。三是从江西沟乡政府至倒淌河甲乙村段流入青海湖的支流较少,沼泽地相对较少,吸引来鸟类相对就少了,同时二郎剑景区等建筑较多,人员活动较多,影响了候鸟栖息环境,吸引鸟类在周边农作物地栖息或寻食的相对较少(见监测点鸟类栖息标示图,其中Y各检测点出现鸟类的数量对比)。
图1 侯鸟家作物地栖息或寻食时间标志图
图2 监测点鸟类栖息标示图
5.1.3 湿地补偿项目实施后农作物产值变化情况 通过走访调查4个乡镇6个行政村部分农户了解到:一是倒淌河镇甲乙村、江西沟乡莫热村农作物产量比青海湖沿线其他地方农作物产量相对较高,加之鸟类栖息、寻食较少,补偿后产值比原来高,产值变化明显。二是江西沟乡大仓村至石乃亥乡向公村,农作物生长季节鸟类栖息或寻食较多,对农作物危害严重,农作物长势不良,产量低,补偿后产值变化不明显。三是近年来随着湿地补偿项目的实施,农户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增强,拿到补偿资金后,农作物生长季节人们在田间地头,驱赶前来寻食或栖息的候鸟的现象很少发生,候鸟在农作物地栖息或寻食的数量明显增加,对农作物产值影响较大。四是种植农户普遍反映几年随着鸟类数量的增加,候鸟栖息地对农作物损失减产数量超过10%,要求适当增加补偿金额。
5.2 成效监测效益分析
5.2.1 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通过鸟类迁飞节点农作物受损补偿,增加了鸟类的食物供给,为鸟类的栖息和繁殖提供了有利保障,增加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适宜的生活和寻食范围,减少与人类活动的重叠区域,有效减低互动寻食等行为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和繁殖生境。
5.2.2 湿地保护意识增强 通过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公众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加深湿地与水、湿地与野生动物、湿地与人类自身生存关系的了解和认知,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和湿地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使公众了解湿地、认识湿地,感受湿地的功能,增强自觉保护湿地的意识,项目区将成为了公众科普教育的理想基地。
5.2.3 项目区农户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改善 通过鸟类迁飞节点农作物受损补偿,项目实施区的牧户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广大农户从湿地保护中受益,改善了项目区与周边社区关系,增进和谐共同发展的契机,通过补偿资金的投入使用,使农牧民因自然灾害而受到的损失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转变对生态保护的抵触心里。随着环境改善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投入,使农牧民得到一定的实惠,增强对环境的认同感和促进自身行为方式的改变,为湿地保护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6 结论
湿地生态成效监测结果表明,通过鸟类迁飞节点农作物受损补偿,增加了鸟类的食物供给,为鸟类的栖息和繁殖提供了有利保障,增加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适宜的生活和寻食范围,减少与人类活动的重叠区域,有效减低互动寻食等行为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和繁殖生境。通过监测评价工作加强了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的保护,社区群众参与从“驱赶农作物地栖息或寻食的候鸟”到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从中得到补偿受益,解决了保护湿地造成的损失,达到了双赢的目的,从整地上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推进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以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为重点,开创湿地保护新局面。湿地成效监测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体大,因湿地监测起步较晚,目前尚未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统一、规范、符合青海省湿地保护成效监测体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湿地保护项目实施效果及实施效益的科学评估,建议建立青海省湿地保护区成效监测体系, 及时掌握湿地动态变化及生态功能发展趋势,定期开展湿地保护质量与保护成效评价,对促进区域生态建设和改善环境质量有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