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进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
2019-06-18佳木斯市总工会
文/佳木斯市总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省厂办关于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10年开始,我们按照“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选树典型,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握工作重点,特别按照省《两个条例》和创建示范单位工作的《标准》和《考核办法》要求,通过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选树,高质量运行,全面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民主权益。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在坚持认识高起点上全力推进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工作已经走过了十三个年头,虽然我们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这项工作时间跨度较大,新时期又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致使部分工会干部出现了畏难厌战情绪和工作浮在表面的现象。由于国退民进,民营企业加速发展,所有制形式日益多元化,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民主管理意识淡薄,“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想公开、不必公开”的思想有所抬头。部分企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也有所减弱。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努力调动工会干部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民主管理意识,保护和激发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热情,确保思想认识的高度统一。
(一)强化培训,提高认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把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放在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去认识,放在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的高度去把握,放在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高度去部署。并将以往中央、省、市下发的29个民主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组织编印了《民主管理制度指导手册》,将我市金融、教育、卫生等多个系统的职代会操作规程及流程图,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参考等内容进行整理,编印了《职代会操作指南》,印刷3000册,免费下发给企事业单位。各级工会以这两本手册为教材,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提升水平。领导重视是各级工会干部推进创建工作的重要动力。佳木斯市委把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列入各级组织的一把手工程,3次调整充实了由市委主管书记为组长,市纪检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组织部、工信委、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亲自撰写了关于《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企事业单位科学管理水平》的论文,在省厂务公开简讯第137期刊登,极大地激发了全市各级工会干部推进创建示范单位的工作热情和自觉性。
(三)统一行动,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根据需要,积极协调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问题,确定目标,统一行动。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也积极行动,落实创建工作。我们将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覆盖面,保障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运行,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健全了企业、职工和相关部门互联、互动、互补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了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在典型示范高标准中创建品牌
为不断拓宽示范单位领域,我们坚持高标准、多层面选树,全方位、多角度示范,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打造佳木斯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品牌。
(一)多层面选树,拓宽示范单位辐射领域。针对国有企业持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的特点,选树了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示范单位;针对外资企业注重保护和落实职工民主权利,及时公开员工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工提案得到有效落实的特点,选树了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作为中外合作企业示范单位;针对公司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大会制度健全完善,能够积极采用公开栏、民主恳谈会等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的特点,选树了汤原县新天地商厦作为公司制企业示范单位;针对民营企业公开全面、及时,职代会召开按期、规范,职工民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的特点,选树了桦川县新开公司作为民营企业示范单位;为了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还选树了汤原县总工会、富锦市总工会作为推进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做到了多层面、多角度、多领域选树典型,拓宽了示范单位辐射领域。
(二)高标准考核,保障创建工作良性运转。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高标准运行,我们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考核验收标准”,涉及到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职工董事监事等四个方面,100个分项,实行百分考核。对申报示范单位的各级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逐项打分,综合评定。同时对已授予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每年进行复检,杜绝“终身制”“轮换制”,未持续达到考核标准的,取消已授予的示范单位称号。
(三)全方位示范,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为扩大创建工作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引路作用,我们召开了全市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5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通过现场交流、解答和指导,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开了一些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对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存在的疑惑,极大地促进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会的公有制企业建立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的达到240户,占应建制总数的96%;已建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达到1761户,占应建制总数的81%,建立职代会制度的达到1802户,占应建制总数的82.9%;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的达到98家,占应建制总数的88.3%。
三、创新载体,在科学运行规范管理中全面提升
在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过程中,我们将机制创新作为保障创建工作科学规范运行、丰富发展、扎实推进的有效载体,确保了我市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推进创建工作规范化运行。我们在培育和选树示范单位的过程中,严格规范创建程序和内容,细化党政、纪检、工会等部门具体分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创建标准和考核检查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检查细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等五个配套文件,对涉及创建工作的单位(部门)起到了约束作用,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建立有序的效能机制,提升创建工作标准化水平。以往在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常常会出现标准不一、推进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避免在创建工作中出现这种不利局面,我们在创建过程中注重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工作标准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创建原则上,我们始终坚持创建工作的严谨性、选树过程的严肃性、示范单位的真实性,在创建标准上,我们坚持做到“五个有”,即有创建工作方案;有保证创建工作的配套制度;有创建工作的载体;有日常管理组织;有选树工作的记实和反馈。在创建效果上,进一步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民主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帮助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科学化发展。要防止创建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保证创建工作质量,就必须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加强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从而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我们在创建工作中,建立了上级检查、本级联检和职工评议三级考评机制,把厂务公开的过程、质量、效果等各项要求进行具体量化,制定了合理的评价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全方位验收。同时,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目标管理体系之中,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之中,纳入到创建“六好”企业党组织验收工作之中,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真正融入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中来,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工作开展三年来,全市共选树省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4家;市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48家;县(区、局)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32家。培养和树立了一大批类别全、层面广、代表性强的典型示范群体,逐步形成了省、市、县(区)三级示范单位层级体系。促进了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极大地带动了我市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