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之乱”与“奢安之乱”对比研究
2019-06-17党会先谢宇
党会先 谢宇
【摘 要】“播州之乱”和“奢安之乱”是明中后期发生的两次土司叛乱。这两次叛乱都是明王朝在加强专制集权、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发生的,且都严重削弱了明王朝的实力,并对西南地区的政治形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在叛乱的规模、战后措施等方面二者又有所差异。
【关键词】“播州之乱”;“奢安之乱”;相似性;差异性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12-0002-02
明中后期,西南地区先后爆发了两场土司叛乱,即“播州之乱”和“奢安之乱”。这两场叛乱规模大,对西南地区和明王朝的政局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播州之乱”与“奢安之乱”概述
“播州之乱”,即明万历年间播州宣慰司使杨应龙发起的一场叛乱。杨应龙,播州杨氏第二十九代统治者,性格骄横残暴,统治播州期间,内外矛盾突出。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杨应龙因为次子杨可栋病死于重庆狱中,决心武力复仇。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2月,杨应龙率兵八万陷綦江,对军民进行屠杀。贵州巡抚江东之命都指挥使杨国柱和指挥李成栋率官兵征讨,结果在飞练堡遭到埋伏,都司杨国柱被俘。“飞练堡”一役成为平播战争的导火索。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3月,万历皇帝指任郭子章接替江东之为贵州巡抚,史称“匹马入黔”。同年,万历皇帝颁圣谕,命李化龙著以原官起,任四川、贵州、湖广总督,担任征剿播州杨应龙的最高统帅。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阴历二月初十二日,李化龙调遣兵力24万(其中西南夷土司兵十六万,朝廷兵将八万),兵分8路,进逼播州。同年六月初六,平播大军直抵海龙囤,杨应龙最终兵败自焚。播州杨氏长达700多年的世袭传统治至此结束。
“奢安之乱”,即天启元年至崇祯二年四川永宁宣抚使奢崇明和贵州水西宣慰司安邦彦发动的联合叛乱事件。天启元年(1621年九月),辽东战事紧张,天启帝遂下旨于奢崇明,命其率川兵援辽。奢崇明表面奉诏,实则派遣部将樊龙、樊虎等率军径直占领了重庆,之后一路进发,占据龙泉、泸州等地,并进围成都。后称帝,号“大梁”,封何若海为丞相,设立五府等机构,声称非要拿下成都不可。对此,《明史纪事本末》是这样描述的:奢崇明“一举而全蜀震动,剽锐莫挡”[1]。但奢崇明包围成都两百零两天,最终以失败告终。天启二年(1622年),安邦彦以援川为名,率领了两万军队至毕节,响应奢的叛乱,自称“罗甸大王”。这就是“奢安之乱”。随后,四川东川、云南沾益、贵州洪边十二码头等地土官纷纷响应,切断了官军援助贵州的和云南的道路,西南地区陷入混乱之中。直至崇祯元年(1628年)六月,明王朝任命朱燮元为兵部尚书,赐尚方宝剑,加官少保,担任云、贵、川、湖、广西军务兼贵州巡抚,负责平叛,战事有了较大转变。崇祯二年(1629年)四月,朱燮元谴贵州总兵许成名等由永宁出兵收复赤水卫(今四川叙永县赤水河镇),揭开了与叛军主力决战的序幕。同年8月,在四川巡抚朱燮元,四川总兵官侯良柱,贵州巡抚王三善等联合作战下,斩安邦彦、奢崇明及叛军头目一百四十三人,基本消灭了叛军主力,时称“西南奇捷”。崇祯三年春,剩余的残兵败将被彻底消灭,至此,“奢安之乱”彻底结束,西南的两大土司势力被铲除。
二、“播州之乱”与“奢安之乱”相似性比较
1.两者爆发的背景相似。
首先,这两次叛乱的爆发都与明王朝加强专制集权的政策密不可分。明初,为稳定西南地区,不得已继承了元代的土司制度,分而治之,“以夷制夷”。随着政权的稳定,加强集权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和政策。在西南民族地区,则表现为加强对民族地区土司的控制,完善土司制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改土归流,思南、思州的改土归流就是一个明证。播州杨氏统治播州700余年,势力非同一般,再加上播州重要的战略地位,早已为明政府所忌惮,但碍于之前杨氏土司一直保持着与明王朝的良好关系,所以无理由动手。但杨应龙治播后,情形有了大的变化,杨应龙与明王朝的关系日益恶化,正好给予明王朝以可乘之机。“奢安之乱”亦是如此。无论是奢崇明还是安邦彦均是西南的大土司,并且在其治理下,所辖地区各种矛盾比较突出,已经影响了明王朝在本地区的统治利益,所以借机改土归流也是必然之举。所以说,“‘播州之乱、‘奢安之乱都是在明廷加强专制集权背景下发生的。”[2]
其次,这两次叛乱,都是在明王朝内忧外患的境况下发生的。“播州之乱”爆发之前,明军在朝鲜半岛上与倭寇剑拔弩张,相持不下。明王朝首尾难以相顾,也因此对杨应龙的几次挑衅希图用政治手段解决。“奢安之乱”爆发之前,明王朝面临的则是后金的威胁。辽东战事紧张,因此下令让川军援助,这才给以奢崇明可乘之机。内忧亦是这两场叛乱前明王朝的面临的一大困境,主要表现政治上阶级矛盾的尖锐、官场的腐败,经济上财政的拮据等。如李化龙在《条议贵州移師、增府佐、募苗兵疏》中曾提及:“军中拖欠军饷的问题非常严重,贵州合省二十卫所的官军中,有的半年未曾发粮饷,有的八九个月未曾发”[3],由此可见明政府财政上的困窘。“奢安之乱”之前,明王朝更是社会风气败坏,官员们互相结党,以公谋私,苛捐杂税繁重,故各地不时有叛乱发生。如朱燮元就曾在《报接敕印莅任疏》中讲土司樊龙等倡乱,其中或有激变等情。因此,这两场叛乱的爆发,都是因明王朝内外交困,才会让两位土司有了叛乱的心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2.两者产生的影响相似。
首先,这两场叛乱都导致了明王朝国力上的巨大消耗。虽然明王朝最终平定了这两场土司叛乱,但是这两场战争都对明朝国力产生了巨大的损耗。关于“平播战争”,李化龙在《请留陕银取云南银充粮饷疏》中就曾提出:“四川布政使司每年协济陕西军饷一十万四百三十五两五钱,前银取解留银三万两在川防虏,今昔的事势发展,又不同于往昔,杨应龙屠城,四川东南一带需要处处布放,应募精兵不啻数万,所有需解送陕银七万,以本地之银,留当地之用,事理所当然。”[4]由此可以看出,为了平定“播州之乱”,明王朝可以说是挪新补旧,几省之间互相筹措军费,动用了大量的兵力、财力、物力,援兵所到之处,幕夫搬运、民不堪命、逃窜亦空,明王朝因此由盛而衰。而在平定“奢安之乱”中,明王朝用了8年的时间,国力消耗更为巨大:“蜀变匪茹,往往而是。若夫谊激视师,忠披报国,白刃交加,甘以身殉,同时遇害如分守川东道按擦使孙好古、分守下川南道副使骆日升,驰驱军旅各殚综理之劳。较诸造寡而遇变者相去何啻霄壤。且自遭难至今已逾半载或死骸暴露,未卜还葬之期,或眷属瘴伤全无伤敛之主,夜台有知亦为哀炱”[5],从此可以看出战争的惨烈。崇祯二年(1629)四月,朱燮元带领官兵在永宁一带,经过两百多天的围剿,最终取得了平叛胜利。但明王朝亦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数以万计的官兵阵亡,据《少师朱襄毅公督蜀疏草》记载:“此役,共击毙叛军两万七千九百余人,俘获了一万二千六百余人;官军阵亡两万六千八百八十八人,伤者一百九十四人”[6]。军事力量的过度消耗,客观上减弱了对后金、对李自成农民军的抵抗能力,加速了明王朝灭亡的步伐。
其次,这两场叛乱都进一步激化了明王朝的阶级矛盾。如前所述,这两场叛乱都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大量的财政支出导致国库亏空十分严重。从而引发了财政危机。为此,明王朝只有靠增大税收力度来保证国家的财政支出。万历十四年(1586),内阁首辅张居正对增加赋税的问题提出了自己意见:“近年来,赋税逐年增加,可如今人才短缺百姓劳苦,税收压力大,额外的财政支出已经不能保证!”然而平播战争爆发后,增派赋税之情况“比二十年以前,十增其四”;“天下盈实之户,比二十年之前,十减其伍”[7]。平定“奢安之乱”时,明王朝更是变本加厉的压榨和剥削百姓,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随据左布政使林宰回曾称,“当此兵糈告乏,公私罄悬,赋税重,民哭匠逃”[8]。虽然平定土司叛乱是为了维护明王朝统治的稳定,但其最直接的后果确是激起民愤,激发阶级矛盾,为明末后期的农民起义埋下了伏笔。
三、“播州之乱”与“奢安之乱”差异性分析
1.两场战争的规模不同。
首先,是明王朝平叛所用兵力和军费开支不同,平定“奢安之乱”所用更大。平播战争中,李化龙调遣兵力总数为24万。至于平定该叛乱所用军费开支,《明神宗实录》曾有明确记载:“倭之役费过七百八十余万,播之役费至两百余万”[9]。而平定“奢安之乱”用时则达8年之就,所耗之兵力和财力自然更大。关于“奢安之乱”平定所用兵力和开支,《明熹宗天启实录》亦有过统计:“除去战争间隙,平均计,镇压着安事件,十年间应耗兵560万人次.运夫45O人次,日用银12000两,日用米7200万石;集中大将、偏稗将、抚按司道印官上干员。”贵州巡抚王三善也曾上疏云:“黔兵之饷,一切仰给川、湖,今川既有事。湖亦震邻,钱粮征解未必如期,军需紧急卒不能待……·严敕川、湖、贵三省将额饷七万两,新增湖广折银以万四千余两,云、贵盐课银三万五千五百两及四川乌撒、乌蒙、东川、镇雄四土府每年应解米折银共三千七百两,本色米共一万二千三百二十四石,依期征解,无得后时。”[10]从上述两则材料统计得出,平定“奢安之乱”消耗的兵力是“播州之乱”的28倍之多,军费开支是“播州之乱”的21倍之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奢安之乱”比“播州之乱”的规模更大。
其次,是战争所用时间和波及范围不同。从时间上看,平播战争从明万历二十八年二月十二日正式打响,到六月初六结束,历时114天。而奢安之乱从爆发到平定,历时8年之久。就两次战争的波及范围来看,“播州之乱”主要波及播州、重庆一带,对西南地区其它地区影响较小。而“奢安之乱”,“自逆奢崇明父子造叛,不惟全蜀残破,即黔省切近卫所。荼毒不可胜言。道路隔阻,往返躭廷。生者皆中蜀祸”[11],可以说是牵制住了明王朝西南五省的兵力。故而,相比较于“播州之乱”,“奢安之乱”的战争规模更为巨大。
2.两场战争后的善后措施不同。
平定“播州之乱”后,李化龙以“复查向化移民,以安生命事”[12]为初衷,上疏将播州改土归流,一分为二,分别为遵义军民府和平越军民府,并做了十二条善后事宜,故而进一步促进了遵义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开启了遵义历史,同时也是贵州历史的里程碑。
附李化龙“十二条善后事宜”[13]
(1)“复郡县”改土归流,设置流管来改变夷俗。
(2)“设置屯卫”设置最基础的兵力来维护当地的秩序。
(3)“设兵备”设官道,设立官防,起到威慑作用,防止夷人以后想要叛乱。
(4)“设将领”设置总兵来调度,将七千兵力酌量的分布与田坝、真州、桐梓。
(5)“急选调”郡县恢复,设正、佐官员来管理百姓的事务。
(6)“丈田粮”将田地划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按等级纳粮,用以解决布政司边饷的支出使用。
(7)“限田制”保证田地的主人属实,防止有人乱人田地导致纠纷和田地广阔人民少的情况发生。
(8)“设学校”用学识来教化夷人,移风易俗,潜消邪心。
(9)“复驿站”改土归流设置驿站的基础设置。
(10)“建城垣”建立城墙来保障安全,起到防卫的作用。
(11)“顺夷情”取消原本土官的特权,分别对待,不允许肆意妄为。
(12)“正疆域”划清属于播州的疆域版图,刻立石碑。
“奢安之乱”后,朱燮元鉴于当地的民情,否定了直接设立府县由朝廷直辖的做法,主张因地制宜,仍然利用当地土司的间接统治来管理,并相互制衡。同时设立屯卫、鼓励汉人移民,把边地可以耕作的土地分封给有功的将士,作为藩篱,以牢固边防的力量。在上疏中,朱燮元言道:“制御夷蛮的方法,在于安抚于他,而不是进行军事上的打压管理。现在水西土司已经缴纳银两投降了,请求归附,我们只需要和他们划清边界就可以了,让他们自己耕牧,自事生产,每年交纳贡赋。如果我们在这里建县设官的话,这个地方四面孤悬,易守难攻,也不利于援军快速到达,况且一旦设官驻兵,耗费繁重,后勤的补给困难。还容易激起他人的仇视之心,如果再开兵进行平定的话,并不容易很快平定下来。”[14]“对于原来土司的土地,分封给有功的将士,这样他们受到了朝廷的恩惠,又能使他们扎根边界,壮大边疆地区汉人的实力,削弱土司的实力,削弱他们造反的基础,可以巩固边防力量。”[15]后来他在水西沿河的军事要地建筑了三十六座城池,修缮邮亭,建立仓库,实行军屯,開垦边地两千多顷。通威清等上六卫及平越、清平、偏桥、镇远四卫道路达一千六百多里,沿途修缮邮驿及兵障,设置巡逻的人员,商人通过这里的时候有保障,加强了和外界的经济贸易的联系,促进的边疆地区的开发。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来两场战争平定后的管理方针完全不同。在叛乱前期,当时的杨应龙追杀五司七姓,已经剿灭了大部分小土司,他们的势力已经残破不堪,想在未来引起叛乱已经完全是不可能的了。加上杨应龙对五司七姓的残暴和压迫,让这些人民更渴望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这些原因无疑让朝廷直接进行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故而,明王朝在平定“播州之乱”以后采取了设立府县来有朝廷直接进行管理,改土归流的思想很明确的体现出来。而“奢安之乱”后,明王朝并没有直接实行改土归流的政策,而是比较无奈的继续让安氏继续管理统治,尊重各民族各部落间的统治习俗;分设土司,使得各族各部落间大小相维,轻重相制。
四、结语
明王朝中后期政治腐败不堪,内忧外患严重,在此大背景下引发了影响巨大的两场土司叛乱——“播州之乱”和“奢安之乱”,直接导致明王朝国力的衰弱,最终加速了明王朝的灭亡,这是这两场土司叛乱的共同性。但在战争的规模、战后措施方面,两者又不尽相同,从而对各自所辖地区的政治、经济产生不同的作用。播州地区实现了改土归流,促进了该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永宁、安西地区仍然保留了土司统治,短期内也有利于该地区的稳定,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又成为该地区发展的障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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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党会先(1975-),女,汉族,河南洛阳人,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地方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