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负荷条件下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压力与防范
2019-06-17林元山胡超吕长平杨华
林元山 胡超 吕长平 杨华
摘要:在高等院校,随着实验室教学科和研负荷日益激增,实验室安全压力愈发明显。针对高校教学、科研安全管理的新形势,本文提出了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操练演习化、安全责任细分化、安全监控网络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教学模式,尽最大可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高校生命财产的损失。
关键词:安全管理;教学;科研;安全防范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18-0013-02
一、新形势下高校教学、科研面临安全压力与风险
科研创新已经深入高校教师绩效考核体系、教师职称晋升体系,高校教职员工主要精力是围绕科研项目申请、科研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取紧张运转。因此,高校教学、科研面临巨大的安全压力[1]。
1.安全用电压力。高负荷科研增加科研平台的数量和科研用房面积,大大增加了科研设备添置规模。科研设备的添置,显著增加科研用电负荷;空调、烘箱等大功率设备的持续使用,使电源线路老化、交接元件局部高温,特别是在春、夏、秋等季节极易发生自燃,由此引发的火灾风险明显增加。
2.危化品使用压力。高负荷科研加大试剂耗材的采购,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急剧增加,一些有毒重金属、易燃易爆品、污染物、有机废弃物、致癌物的日积月累,在分发、存放、使用和回收方面的管控难度越来越大。
3.科研人员安全意识与素质欠缺的压力。高负荷科研改变了从事科研的人员结构和数量。科研力度的加大,使得从事科研的研究人员层次复杂,不仅有教师、研究员,还有博士,硕士,本科生,甚至相关卫生勤杂人员、试剂推销人员等。这些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参差不齐,对安全隐患的防治、危化品的使用、存放、处理措施认识不一,严重影响科研单位的安全管理[2]。
4.安全管理体制压力。高负荷科研增加安全管理制度漏洞,安全管理会出现“有责无权更无利”现象。现行体制促使科研人员追逐科研成果,往往淡化科研安全和日常卫生管理。目前,高效安全管理表面上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于“一把手”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重心是科研和教学运行,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分身乏术,往往配有兼职安全员,可谓实现安全责任“巧妙过度”,安全员只有责任,没有相应的“权”和“利”,实际造成安全责任没有落到实处,因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高校教学、科研安全压力与风险的释放
1.健全落实安全管理高效运行体制,明确安全责任“责权利”。高校安全管理在原有“一把手”负责制基础上,设立四级安全监管体制,增设“校—院、部门—科研平台、实验中心、中试车间、实训中心、系—实验室”四级兼职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安全用电监督管理、危化品的使用与回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与安全防范。四级安全员的责权规范以后,应明确安全员享受的利益,并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绩效、或津贴中加以体现,考虑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安全员的待遇应参照同级别副职待遇执行。这样,高校安全管理责任制,既落实“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又强化了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和直接责任,保证安全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因此,高校教学、科研安全压力与风险可以在体制管理层面得到了有效监管、释放。
2.加强高校安全检查日常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层层管控。安全管理既不能搞突击,又不能搞应付,安全管理自始至终伴随着科研实验全过程。经研究发现,校级管理层面,安全管理适宜两月一检查;部门、院级安检层面适宜一月一检查;科研平台、实验中心、中试车间、实训中心、系级安检层面,适宜一周一检查;实验室级安检层面,适宜一天一检查。这样,将安全管理细分化、常态化,重点突出日常管理的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验室层面。安全管理实行的是“一把手”负责制,但“一把手”精力有限,不可能對每一台设备、仪器和每一间实验室的运行状况、设备性能了如指掌。恰恰相反,实验室成员对所使用的设备仪器是最清楚的。因此,将安全责任落实的实验室成员的每一个使用者是最有效的。进一步研究发现,除重大设备专人管理外,一般的设备仪器、安全卫生通过实验室团队微信群实时管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任何一个团队成员对违反安全规定操作和实验室卫生要求的行为,实时进行微信群视频或图文发布监控,并要求微信群成员在10秒内做出响应。特别是第一个到实验室和最后一定离开实验室的成员应对实验室的用电、用水、台面卫生做总结性的检查,对日常安全管理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安全网络化管理如同每一个人的呼吸一样,需要常态化运行,安全隐患会得到有效防范。
3.增添必要的安全检查仪器、补救设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经安全管理研究发现,任何安全管理应坚持“防”“救”“逃”三原则进行。其中“防”是指预防为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救”是指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自救,特别是在事故引发前期,有一个最佳自救期,比方说火灾事故的前五分钟,前十分钟,如果措施得当完全可以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自救不行,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予以抢救。“逃”是指无法挽回财产损失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应快速逃离事故现场,尽量避免事故危及生命安全。在安全管理具体实施案例中,高校的科研安全危害性的来源主要是用电高温起火、危化品为害以及压力爆炸等。
由于高校仪器设备较多,负荷很高,仪器局部温度很高,一般温度计无法测定,配备远红外温度探测仪非常必要!通过远红外扫射,及时发现仪器设备高温区,并加以防范,体现“防”的原则,精准的远红外温度探测仪价格在几千元不等,适合科研平台、实验中心、中试车间、实训中心、系第三级安全管理层面使用。针对危化品事故或失火概率较大的情况,每间实验室应配备沙桶、干粉灭火器等设施,重点实验室应配备视频监控、烟雾报警器等,以便在火灾引发时及时自救。同时,应在每间实验室醒目处张贴“危化品处理以及火灾处理基本操作流程”,以应对突发事故,体现“救”的原则。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事故,采取措施快速逃离是极为必要的,因此,实验室应配一些备防毒面具,绝缘靴、绝缘手套、毛巾等,体现“逃”的原则。切实提高科研、教学工作者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