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下微商经济的思考
2019-06-13曹晔晖
曹晔晖
【摘要】“互联网+”时代极大影响了传统行业的营销模式。从实体营销逐渐转变为网络营销,线上线下的转变不仅是空间距离的变化,更是一种基于创新2.0时代的行业剧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商作为新兴行业也将发挥出巨大潜力。
【关键词】互联网+ 微商
一、背景
1.1“互联网+”时代背景
“互联网+”是一种以互联网+传统行业为理论依据的,将互联网作为通信技术平台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交汇,促使新型行业交叉形成的一种形态。这种形态的形成可以把互联网的创新性加到传统行业上,提升全行业的创新力与竞争力,促进产业的优化整合。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发表相关意见,正式将“互联网+”作为一个新时代热点。
1.2微商诞生背景
21世纪移动社交软件的蓬勃发展,智能手机普及化,以及网络的不断优化使得网络联系相较于电话短信联系更加便利。2013年被称为微商元年,出现了以化妆品、母婴用品、养生保健品为主要商品,代购为主要形式的销售方式。
二、行业现状
当前微商行业呈现“快速+混乱”的发展形态。快速指从市场成交量,经济规模,从业人数等的上升速度远超过传统经济行业甚至多数互联网相关行业。从2016年12月24日国家下发有关“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起,2016年微商市场交易规模达3287.7亿元,2017年微商市场交易额达5225.5亿元,较2016年增长了44.86%,市场交易规模持续增长。
混乱指过去微商行业入行要求低,导致劣质产品涌入市场、扰乱行业秩序。并有不法分子利用微商进行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和利益。
三、行业问题
3.1销售渠道问题
很多微商業主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把做为微商本质的“销售产品获得利润为目的”变成了以“发展下级代理为目的”。导致渠道不清晰,,出现一级代理和二级代理抢夺客源的问题。甚至出现两个代理的客户群有交叉甚至包涵问题。阻碍了代理发展客户的稳定性。不少恶性的通过发展下级代理盈利的微商也有沦为传销的可能性,由此使得很多不了解微商的群体对微商行业采取怀疑态度。
3.2销售模式问题
微信率先建立网络商城使微信不仅仅处在简单的互联网社交软件的位置上,更成为一个集社交,商业为一体的新应用软件。微商销售模式是以社交软件为平台,销售代理为纽带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商品信息给用户来进行商品销售。在这一步中,作为代理的销售者通常为了推送商品信息不断刷屏朋友圈,使本来以社交关系为主的微信朋友圈充斥着商业气息,造成与客户社交关系的疏远,也易打扰客户的日常生活,更易引起客户反感。
3.3商品真实性问题
微商多是以销售者的社交圈为基础进行商品销售,其本质是分享经济,是以销售者为中心对商品进行分享活动,带动周围群体参与销售活动,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既方便了有需求的客户,又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感、获得了利益。可在实际销售活动中,很多实用性商品的品质得不到保障,而且在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商城销售的商品部分也得不到正规保证,而是销售的一刻就完成了售后的现状。
3.4人员培训问题
作为规范行业标准的电商法至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也尚未规定出微商行业一套完整的人员入职培训体系,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朋友介绍或者偶然加入到这个行业中去,缺乏对这个行业完整的认识。由于缺少培训或培训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发展的下级代理对自己所售卖的商品缺乏没有足够了解。这也是行业快速发展下的一个通病。
3.5行业监管问题
自《电商法》实施以来,不少无证的微商行业从业者为了规避无证销售的法律风险,用抽象的画作和隐晦的文字描述作为产品的宣传,尽管一定程度上带动美术行业的发展,但这绝不是以此来逃脱法律约束的理由。涉及到相关问题,没有相关条例作出对于该现象的明确约束。使得一些从业者逍遥法外。
四、思考及建议
现阶段而言,微商行业是一个有很大利润可言的行业,但缺乏有关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未来广阔的市场和发展潜力导致全行业涌入大量从业者,也同样导致很多乱象和问题的发生。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提出一些对于上述问题的思考和解决方案
4.1销售渠道的解决
建立一套完整的线上线下的渠道体系。如以行业转型升级为依托,依托原先行业渠道建立一个清晰的制度或者行业标准,在一级,二级代理中确定利润分配问题。微商主要的经济模式是分享经济,通俗而言就是销售者售卖商品,同时有下级代理的利润,而同理下级代理也有其售卖方式和渠道,那么意味着如果一级和二级代理的销售范围有所交叉,那么必然会发生一级代理向二级代理抢夺客源的情况,这也是现阶段微商的行业大忌。
4.2销售模式的解决
对于销售模式来说,绝大多数微商依托微信进行朋友圈,私信群发的信息。即使目标客户是有需求的。但是作为客户,并不能接受类似于信息轰炸的销售方式,也容易消耗代理的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度。所以销售模式的改进任重而道远,销售核心是要让有需求的客户锁定需求,让暂无需求的客户有需求的时候会瞄准这个微商品牌,而非信息轰炸。用有规律、有节制、有内涵的分享代替苍白文字介绍的刷屏。
4.3商品质量的解决
基于现阶段的交易方式以网络交易为主,买家无法现场验货,而且网上支付已经是以大学生为主的年轻人的首选。虽然当前已经迈入创新2.0时代,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有些信任还是建立在信息对称中的。所以不妨以全行业统一一个第三方监理的模式来保证交易安全与商品质量安全,如咸鱼、买家、支付宝。这种方式有利于资金安全的保证,也有利于增强交易双方的信任感。
4.4人员培训的解决
微商其本身不具备限制性,即很难在一个微商业主下能了解到到所有代理的情况。所以提议成立相关培训机构,来提供一个城市或者地区性的全行业的从业基础培训,作为一个基本的入行从业标准。再由各微商业主在此基础上对人员进行再培训。此举会提高行业入行标准,有助于减少不法分子的恶劣行径,切实保障行业安全。
微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固然是有利可图。在当下的法治社会,图的应该合法,图的应该无愧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