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个意识”做好督导工作
2019-06-13李菲
李菲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新时代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的整体部署。各级政府督学肩负着推动教育优先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强化五个意识,履行督学责任,做好督导工作。
强化角色意识,主动担当工作
教育督导是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教育目标实现的有效机制。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督学,必须强化角色意识、主动担当责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为教育督导应该坚持的原则,实际上就明确了督学的责任,即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政府负责、对国家教育长远发展负责。责任是一种品格,更是一种境界,只有强化了角色意识,才能更好担当责任。
作为督学,一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督导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积极作为,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进解决制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要具备教育理性和工作定力。督学要有思想、有境界、有胸怀。督学不能人云亦云、模仿比照,要静心思考,明确工作主题、目标、策略和措施,要有自己的工作定力和方向,善于审时度势,把脉问诊,有效督导。
三要坚持“督”不越位,“导”不缺位。努力做到了解情况突出一个“真”字,查找问题突出一个“准”字,分析原因突出一个“透”字,解决问题突出一个“帮”字。
强化学习意识,主动提升能力
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对督学提出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督学必须要强化学习意识,主动提升自身能力,成为教育的行家里手。当前,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平教育需求日益增长,对教育战线广大干部的素质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督学的素质以及专业化程度,是保障督导工作成效的关键。要做好督导工作,必须坚持在不断学习中提高业务素质和督导能力。
一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思路指导督学工作。
二要学习研究教育理论,在学思践悟中强化理论修养,在常学常新中升华境界,使自己深谙教育规律,成长为师德的楷模、教育的专家。
三要学习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方针政策、最新战略部署,通过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通国家教育改革新动态、创新发展新举措的实质,在细照笃行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担当作为。
四要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督导有关的规定,学习借鉴各地各校一线和基层的实践创造,丰富督导路径,规范督导行为,提高依法、依规督导治教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督导工作规范、准确、有效。
强化全局意识,主动融入大局
古人云:“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不足以谋一时”。督学站位要高、视野要宽、格局要大,主动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中,综合把握教育发展大计和相关工作部署。
一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提高关注大局、理解大局、维护大局的能力。
二要学会辩证思维,用发展的观点分析情况,处理问题。督学工作中,既要及时发现问题,又要认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既要善于从面上发现问题,又要能从点上研究问题;既要围绕任务和标准抓督促整改,又要研制政策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既要围绕目标督航向轨道,又要围绕既定举措督落地生效;既要坚持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新问题和老问题一起研究解决,又要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既要对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防控,又要对长期拖而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多管齐下进行整治,在“督政”“督教”“督学”上综合施策,体现发展要求。
强化一线意识,主动调查研究
督学要接“地气”,“地气”就是校情、生情、师情、社情、民情。要接地气,督学就必须主动深入基层实际、深入教育一线,全面、准确、及时地察实情、汇民意、集众智。
一要多深入学校、家长、学生,对学校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科学化建设情况和教育、教师、学生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二要多深入教育教学管理现场,在办学行为、办学质量等方面查摆问题,捕捉亮点,见微知著,总结经验。
三要多深入教育相关方,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在办学方向把握、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教育经费投入、教育基础建设等方面的保障情况进行督察。
四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调研工作中要对标对表教育工作重大部署,用好用实用活监督、指导、评估等工作措施,努力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凸显,经验在一线总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献言献策
教育督导的本质是为了促进教育发展,不是评价优劣。教育督导,不只在“督”,更在“导”。因此,督学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服务教育、服务师生、服务学校,绝不能把督学看作一種权力,居高临下,颐指气使。
作为督学,一要主动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服务,注意看主流、看大局,对个别问题要循循善诱、因势利导,真诚倾听学校呼声,真实反映学校愿望,真情关心学校困难,多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二要主动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督导过程中,关注社会热点,发现学校办学及教学工作难点,全面剖析,科学指导,真正体现教育督导的价值。
三要为被督导的地方政府服务,充分履行督学、评估、反馈职能,为政府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有效体现参政与督学并重。
四要善于发现、培树、推广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为推动教育事业大发展提供路径借鉴、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责任编辑/杨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