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村霸”还需打好“组合拳”
2019-06-12申国华
申国华
村干部,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干部,但在群众中所起的作用有时却胜过国家干部。一些地方涉及百姓的低保、惠农等标准评定、资金分配使用几乎全由村干部说了算。少数农村党组织长期处于瘫痪或者半瘫痪状态,有的班子成员不融洽、不团结、长年外出打工做生意,还有的只挂名不干事,理论学习存在“空白”,组织生活“走过场”,支委会“空转”等等,多种因素导致少数村干部往往胆子大、顾虑少,甚至仗势欺人逐渐演变成为“村霸”。
自2017年1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栏目总计发布22起“村霸”支书典型案例消息。这些案例反映出少数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且胆大妄为,由此可见,惩治“村霸”不能单凭“一招鲜”,还需打好“组合拳”。
强化群众监督。一些“村霸”也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与百姓“低头不见抬头见”。由于群众对“村霸”最了解,强化群众监督,如同在其门前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能够把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因此要保护和鼓励群众举报,彻底打消群众顾虑,真正使群众敢于监督、敢于举报。
严格依法惩治。农村不是“避风港”,“村霸”更没有“护身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惩治“村霸”有法可依,既能惩治,也能震慑,不会有“漏网之鱼”。当前,特别是要广泛动员群众依法举报,甚至实施有奖举报,深挖细查一些“村霸”横行乡里、作恶多端的证据,将每个“村霸”绳之以法,让其付出高昂代价,还百姓一片清朗的天空。
构建多方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惩治“村霸”既需完善制度措施,又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管理。村干部离老百姓最近,管好用好村干部,有助于增强党的执政根基。如果只让村干部唱“独角戏”,单纯依靠某一种办法或者制度,出发点是好的,但真正要落实下去,特别是遇到棘手问题时,要么留有“后遗症”,要么出现“夹生饭”,解决效果也会“雷声大雨点小”。因此要构建多方参与、开放包容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除了優选第一书记、乡镇派驻人员,还要拓宽返乡创业农民工、乡贤人士等优秀人才参与渠道,引导农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凝聚农村社区治理“正能量”。(责编/陈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