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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的甄别及高校帮扶策略研究

2019-06-12高男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9年11期

【摘 要】本文对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进行了界定,提出了甄别就业重点群体的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高校帮扶策略。

【关键词】就业重点群体;甄别;帮扶策略

【中图分类号】D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11-0002-01

Abstract:This paper defines the key employment groups of graduates, puts forward the criteria for distinguishing the key employment groups, and based on this,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helping strategies for universities.

Key words:Key employment groups;Screening;Helping strategy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但伴随高校扩招、就业体制改革、经济体制转型,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大学生就业困难日益凸显,出现了一定数量的未就业毕业生群体。在未就业毕业生群体里,有一部分是由于學生在学业、心理、身体、经济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造成的,这一部分群体成为高校就业工作的重点,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关系到家庭和谐、学校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国家和社会、高校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有效甄别就业重点群体以及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策略。

一、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的界定

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主要是指毕业生本人具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但由于社会、学校、家庭、本人等内在或外在、可控或不可控、稳定或不稳定的因素,造成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竞争力不足,在求职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存在就业难度的高校毕业生群体。影响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的社会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需求等,学校因素包括专业设置、就业指导开展情况等,家庭因素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资源拥有情况等,本人因素包括个体特征、努力程度等。这些因素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如综合素质低、择业主动性不够等属于内在因素,而专业与社会需求不匹配、可利用社会资源少等属于外在因素;有些因素是稳定的,有些是不稳定的,如性别、身体缺陷等属于稳定因素,而运气等则属于不稳定因素;有些因素是可控的,有些是不可控的,如个人努力程度等属于可控因素,而社会需求、就业市场环境等属于不可控因素。

二、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的甄别

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比较复杂:一部分是因为毕业生本人没有就业意愿;一部分是因为毕业生有其他就业打算,如参加来年的公务员考试;还有一部分是存在就业困难而无法实现就业。因此,有必要对就业重点群体进行有效甄别。

2.1 身体缺陷或形象不佳者。

身体健康状况、体貌特征等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尤其是身体缺陷、形象不佳者,在就业过程中往往会遭受就业歧视,造成就业困难。李国章(2013)认为有身体、形象问题的毕业生占毕业生总人数的1%-2%,虽然比例不高,但总数不少。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严令禁止就业过程中歧视残障人士,不得凭借体貌条件用人,但在求职就业过程中,这些现象还是难以避免。所以,在甄别就业重点毕业生时,应尤为关注身体缺陷或形象不佳者。

2.2 心理障碍者。

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一些毕业生习惯于将这些遭遇放大,导致自卑、焦虑等各种心理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出现和积累会严重影响毕业生就业。出现心理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学生心理预期与现实的反差:有些学生自信心不足,在遭遇求职挫折后,自卑心理放大;有些学生自我评价过高,求职中“眼高手低”,自负导致心理问题出现;有些学生由于家长期望过高,求职中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从而导致心理问题。心理问题学生往往表现为敏感、脆弱、烦躁、易怒,与他人交往不畅,人际关系不和谐。

2.3 家庭经济困难者。

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的求职成本也随之提高,求职过程的花销有时超出经济困难毕业生的预算,使得经济困难毕业生不得不缩小求职范围、删减应聘或面试次数以缩减求职成本,从而影响了顺利就业。尽管国家出台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一定额度的求职补贴,但这些补贴经过层层审查,往往在毕业生离校后才能发放,没能及时资助毕业生求职。

2.4 能力素质欠缺者。

能力素质是决定毕业生求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那些能力素质超群的毕业生往往能够脱颖而出,拔得头筹。而能力素质欠缺毕业生则往往很难得到工作。能力欠缺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表现为沟通表达能力弱、缺乏择业技巧等。

2.5 存在特殊状况者。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禁止劳动者因性别、民族不同而受就业歧视。但由于传统观念、行业特殊性、地区差异等原因,有些单位在招聘时,往往对女大学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有所限制,使得部分女大学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因为就业机会减少、就业范围受限成为就业重点群体。

三、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的高校帮扶策略

毕业生顺利就业除与就业当年的经济形势、市场需求以及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等有关外,还与学生本人的求职储备和准备情况有关。毕业生自身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就业目标、做好了充分的就业准备、练就了与就业目标相匹配的就业能力、获得了适当的外部支持等都会影响毕业生顺利就业。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的高校帮扶必须针对就业困难成因,对毕业生进行专业化、系统化、全程化的就业指导与辅导。此外,高校还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应急指导和帮扶措施。

3.1 长效帮扶措施。

(1)开展职业指导。

解决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重点在于对其进行全程化、系统化、专业化的职业发展与规划教育,使其掌握职业发展规划基本知识,具备职业发展规划能力。高校开展职业发展与规划教育的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通过普适性讲座唤醒学生规划意识;通过系统课程教授职业发展规划技能;通过“一对一”个体咨询与服务,引导学生明确职业方向、调整就业期待,实现理性择业…。另外,高校要积极开展就业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实践,提升大学生岗位技能,为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2)开展心理辅导。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积极介入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通过讲座、开设选修课等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同时对就业重点群体做好心理健康问题筛查,对有心理问题毕业生提供专业咨询,必要时及时做好转介。对于有心理问题隐患的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做好跟踪,做好辅导、疏导与服务。

(3)开展就业服务。

开展好就业服务是就业重点群体顺利就业的保障:学校组织一批交际能力强、洽谈能力强的教师开拓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开展好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推荐工作;建设有效的信息發布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时、快速、高效的传递就业信息;积极联系、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召开专场招聘会,为就业重点群体提供洽谈机会。

(4)开展法律援助。

高校应积极做好就业重点群体的法律知识普及和就业纠纷援助工作:通过开设法律选修课、讲座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对有法律疑惑的同学提供个别法律咨询;对遭受就业损害的同学提供法律援助。

3.2 应急帮扶措施。

(1)身体缺陷或形象不佳者的帮扶。

对于身体缺陷毕业生,高校应积极联系残联等政府机关或民间慈善组织,寻求专业机构的支持,为有身体缺陷毕业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扶。另外,高校要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宣传国家关于企业录用残疾大学生的优惠政策,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身体缺陷毕业生。对于形象不佳毕业生,高校要通过组织开展着装、化妆、求职面试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毕业生的形象气质和内涵,协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2)心理问题者的帮扶。

存在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心理问题,由于心理问题的特殊性,如果不及时进行疏导和排解,很有可能会给毕业生本人及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应对心理问题毕业生时,高校除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外,还应积极建立心理辅导体系,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并做好跟踪,及时进行咨询和疏导,缓解心理压力,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同时辅以必要的就业心理辅导,增强求职自信心。

(3)经济困难者的帮扶。

对于经济困难的毕业生,高校应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在“奖、贷、困、补”工作中给予适当的倾斜,同时争取利用校内资源解决经济困难毕业生的求职车费、服装费等补贴,加大对经济困难毕业生的资助力度。另外,高校应积极争取社会援助,建立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基金,通过企业、公益机构资助缓解经济困难毕业生的经济压力。

(4)能力欠缺者的帮扶。

解决能力欠缺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其根本和关键在于甄别毕业生哪方面的能力、素质欠缺,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相应的能力和素质:对于求职能力欠缺的毕业生,高校应积极提供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对于职业技能差的毕业生,高校应积极开展短期的职业技能和素养培训;对于实践能力差的毕业生,高校应积极联系合作企业,为毕业生提供短期集中的实习、实践培训。

(5)存在特殊情况者的帮扶。

对于存在就业困难的女大学生,高校应引导其树立信心,求职时突出优势,选择对女性更有竞争力的职业。对于少数民族大学生,高校应积极鼓励其回生源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就业。

总之,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情况是关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大事,高校要加大投入力度,在做好必要的教育、指导、服务的基础上,积极联系社会资源,为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必要的帮扶,切实做好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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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高男(1981-),女,满族,辽宁抚顺人,讲师,管理学博士,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