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影响及其应对策略
2019-06-11朱志敏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阐述了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税负方面带来的影响,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的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策略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经济进入市场经济,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给中国带来了高速發展的契机,而当时我国税收的包干体制使得中央财政吃紧。因此,1994年中国税收进行了分税制的重大改革,国税地税分制管理,增值税作为国税税收由中央地方分享,营业税作地税税收归地方。这样的税收体制一直延续了近20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日趋完善,这两种税收分立并行带来的重复征税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因此,2008年我国开始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接着2012年,国务院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的联合提议,打响了一场关于营改增的税收革命。
一、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前后的纳税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通过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取得收入,实现利润。在我国的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来源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企业根据劳务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
2016年5月1日,建筑施工企业也搭上了营改增的改革顺风车,结束了营业税的纳税历史,改征增值税。根据规定,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采用抵扣计税方法计算税额,即由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11%(2018年调整为10%),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额,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
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影响
(一)营改增的积极意义
国家推行营改增的目的就是要为企业避免重复纳税,从而降低税负。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对营业额全额征收,从产业链条的整体性来看,每个环节都全额征收,必然带来大量的重复税收。而增值税仅仅对每个环节的增值部分征收,层层抵扣,整体税负必然降低。不仅如此,正是因为每个环节层层抵扣,而且抵扣范围逐步扩大,这必然要求整个产业链条通畅,这对于我国调整产业结构,规范市场运行秩序,激发创新创业潜能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税负影响
如上所述,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是基于整个产业链条而言,而建筑施工企业在这个链条中只是极小的一部分,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导致在营改增的改革中税负不降反增。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的改革机遇面前感受到的更多的是挑战。
第一,增值税率基于营业税率提高。改革前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的建筑和安装劳务适用营业税率3%,营改增后适用11%(2018年后执行10%)的增值税税率,也就是说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进项税额抵扣达到8%(2018年后7%)的情况下才能和改革前持平。而事实上建筑施工企业在原有情况下很难达到8%的抵扣率,因而,如果没有相应的应对策略,营改增无法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降低税负的积极作用。
第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取得。进项税额得以抵扣的必要条件就是从上游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如果是甲供材,施工方只能拿到一个结算凭证而无法取得专用发票;如果是自行购买,作为建筑材料的沙土等又大都从个体商户中购入,也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这些都导致在计算应交增值税的时候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第三,部分成本项目不属于抵扣范围。虽然现在在全国全行业范围内进行营改增,但是作为人力成本的部分依然不在抵扣范围之内,而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成本要占到总成本的30%左右。另外就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作业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在营改增之前购买的都不能抵扣,但是目前都通过累计折旧进入了成本。
也就是说,税率高了,按照销售额计算的销项税额相对于原来的营业税提高了很多,但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建筑施工企业却很难实现,这样一来,营改增的减负作用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成了一个巨大的挑战。
三、建筑施工企业对于营改增降低税负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是一场针对全行业的税收革命,各行各业都将经历严峻的考验。建筑施工业长久以来一直是传统粗放的管理模式,受这次税收改革的冲击会更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和评价自身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借着此次营改增的契机,将企业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确保营改增工作的“软着陆”。
(一)改变管理理念,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管理理念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在合作单位的选择、合同的签订和企业运营管理方面都存在随意性,甚至存在不合规的操作,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管理者必须改变管理理念,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首先,在合作单位的选择上要有严格的筛查制度。建筑施工企业的合作单位主要是材料的供应商和分包商,这些单位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建筑施工单位应该有一定的甄别能力,尽量选择有一定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从而确保进项税额的抵扣。当然除此之外也要考虑价格驱动,在质量和价格的条件下,尽量选择具有开具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为增值税的顺利抵扣提供一定的保障。
其次,在合同的签订方面要注重细节。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的签订方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必要时要出具资质证明,确保合同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涉及到增值税事项的尽量进行专业审核,对于涉及增值税事项的业务应列明合同价款,税款,发票条款以及资金支付方式等,在细节上严格把控。
在企业运营管理方面也要做到层层把关。从项目的投标报价时就要考虑增值税的问题,尽量能够单列出来;对于甲供材的谈判,尽量争取甲控材,实在不行,也要争取由业主向施工单位开具专用发票;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考虑成本项目是否能够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年底进行绩效考核时,可以单独就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情况进行考核等等。
(二)加强发票管理,解决进项税额抵扣不完善问题
营改增最终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减负的效果,关键还是要看企业实施营改增之后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从之前营业税率的3%到现在增值税的11%(2018年后的10%),建筑施工企業只有在进项税额中抵扣掉8%(7%)才能起到减税的效果。
一方面进项税额的抵扣需要专用发票,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在自行购进材料时务必选择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品种繁多,供应商相对差别很大,在采购过程中能够合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越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越多,企业所需缴纳的增值税款就越少。
人力成本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成本,但是人力成本目前还不在抵扣范围之内。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就需要想办法提高机械自动化的水平,由劳动密集型向劳动集约型转变,减少作业人数,控制人力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充分运用优惠政策
营改增在全国全行业推广,各行各业在改革之初都会面临方方面面的问题,因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过渡阶段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优惠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通过深入学习,及时了解优惠政策,恰当运用,使企业在营改增的改革中真正减负。
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甲供材,有关规定是指有甲方提供材料,主要是水泥,钢筋,管材等,施工方验收后使用。甲供材的优点对于施工方来说,减少了材料的资金垫付压力,也避免了由于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对于甲方来说,可以更好的控制材料的供货来源,保证工程质量。针对于甲供材,国家财税部门有关规定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这两种计税方法的选择,会涉及到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高低,为了节省税负,必须在与发包方签订“甲供材”合同时,考虑甲方所购建筑材料在整个工程中所耗建筑材料的比重而选择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四)重视财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营改增之后,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必须对财务人员进行及时培训和指导,让财务人员及时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除此之外,一些业务相关部门的人员也要接受培训,比如采购、生产以及销售部分,因为增值税层层抵扣,只有所有业务部门全面提高认识才能避免因为无知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王明山.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对策分析.《时代金融》.2016.24
[2] 刘丽萍.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问题及应对策略.《中国经贸》
[3] 夏兴华.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财经界》
作者简介:朱志敏(1975.9-),副教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