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拳”打通林业生态痼疾
2019-06-11李立峰付泽武佳佳
李立峰 付泽 武佳佳
不久前,重庆市巫溪县检察院与巫溪县林业局联合成立了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是个庞杂的工程,要像打拳击一样,须要组合出拳,精准发力。”巫溪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德伟说。
第一拳: 打破“屏障”。巫溪县森林资源丰富,个别群众法律意识薄弱,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频发。从源头减少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是“组合拳”打出的第一击:犯罪预防机制。巫溪县检察院将通过以法评案、以案释法的方法,深入村镇,在群众和一线护林员中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外,该院建立林业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巫溪县检察院和林业局人员参加,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第二拳: 打通“关节”。涉林案件的发生,既有外部不法分子违法乱纪造成的,也有林业系统内部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森林保护工作中的渎职犯罪。检察机关对林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行使法律监督。同时,通过巡查机制,林业检察室,全流程、全方面、全领域的“三全”监督,构建林业环境保护的大监督环境。
第三拳: 打活“经络”。林业系统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就是支撑起林业生态环保的“经络”,它将有效信息传递给各业务部门,同时也会将信息汇总反馈给中枢决策机构。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林业局办理案件时,对于涉及行政执法领域或刑事司法领域的法律适用、案件移送、证据收集和审查等专业性、行业性问题,两个部门进行双向咨询,全面提高双方所办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精準度。
第四拳: 打开思路。巫溪县检察院将生态修复的理念推广到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对于积极履行生态修复的当事人,根据违法犯罪程度依法建议从轻、减轻处罚;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内,责令其在指定区域内完成指定的修复任务,并将其完成任务情况作为一项考验的指标,从而实现了保护生态环境与教育惩罚犯罪相结合。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