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必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吗?
2019-06-11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前些年一直在外打拼。看到国家出台了许多“三农”惠民政策,感觉农村大有可为,于是,我于2016年年初带着资金回到农村老家,牵头创办了一个黏玉米种植合作社,任合作社理事长。3年来,我带领村民每年种植黏玉米数百亩,并被村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去年年底,村党支部确定我和另外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过了半个多月,我听说那名发展对象已经填写了入党志愿书。我问村党支部书记为什么没让我填表,答复是乡党委没同意。
请问,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经乡党委同意吗?
读者张立光
张立光同志:
就你提出的问题,我们查阅了相关党内法规及文件。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中國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呢?中央组织部组织局1992年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问答》的解释是:“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发展对象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已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这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必须措施,也可避免填写了入党志愿书却因条件不成熟或有些情况不清楚未被上级党组织批准,而给发展对象造成思想负担的情况。填写入党志愿书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因此,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接收党员程序的各项规定办理。所以,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不应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因此,建议你向村党支部书记了解发展党员材料未通过乡党委审查的原因,以便找准问题、补足短板。另外,希望你能坦然对待这件事,不要因此闹情绪,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尽快全面成熟起来,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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