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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动价值论分析中国的分配制度

2019-06-11赵亚楠

科学与财富 2019年9期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分配制度价值

摘要:劳动价值论是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本文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展开对我国分配制度发展的研究,分析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我国现行分配制度上的具体应用,并提出了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导我国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争论,以及关于该问题本文的具体看法。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分配制度;价值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中的应用

(一)按劳分配制度来源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实际是对价值源泉的探讨,与价值的分配理论并不是直接关联的,但是劳动价值论对按劳分配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可以通过对价值源泉的探索指导社会选择合理的分配方式,不断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

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实现条件是没有商品经济,没有货币,没有交换存在的,然而我国现在实行的仍然是商品经济,貌似无法应用劳动价值论来指导我国分配制度的改革。但实际并非如此,马克思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度剖析,发现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从而劳动必须成为价值分配中的必不可少的要素,所以我国在分配制度改革中始终坚持按勞分配为主体。马克思通过劳动价值论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揭露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为了劳苦大众的利益,才设想出未来应是物尽所有、公平分配的世界。从而为我国的分配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是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较低,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仍需要货币作为交换媒介,需要价值作为等价交换的标准。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以作为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以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价值创造源泉的理论,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又是价值分配的方式,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价值分配需要以价值创造为基础,价值分配又可以影响价值创造。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以从理论上指导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分配方式,可以帮助按生产要素分配方式更好地实施。“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自提出以来,各界对生产要素能否参与分配问题产生了许多疑惑,从劳动价值论角度出发去分析,生产要素之所以能够参与分配,其原因就在于创造财富的源泉不仅仅是劳动还有最基本的生产要素。马克思指出过“劳动过程的进行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也都算做劳动过程的资料。它们不直接加入劳动过程,但是没有他们,劳动过程就不能进行,或者只能不完全进行。”所以构成生产力的三大要素中的生产资料虽然不创造价值,只转移自身的价值,但是没有他们的存在,认为如果只有劳动而没有生产资料的加入,那么财富的创造是无法进行的。

(三)按劳分配遵循价值规律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即等价交换。这是对价值规律最一般的看法,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如同商品交换一样,都需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这一原则发生了较大改变,资本家占据了绝大部分生产资料,普通劳动者除了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一无所有,而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刚好需要大量劳动力进行生产,这样,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成立。在这里劳动者获得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而不是其劳动的价值,然而工人的劳动能产生剩余价值,看似“等价”的表面掩盖的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本质。

我国现在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其中按劳分配只有在公有制经济中才存在,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劳动者通过工资获得劳动力的价值,剩余的未分配的价值先由国家集中,然后再通过各种国家政策,比如基础设施的建设,社会保障金等各种制度在分配给普通百姓,从而实现劳动上的等价交换,所以我国按劳分配遵循价值规律的原则。

二、破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指导分配制度中遭遇的挑战

(一)按劳分配中“劳”的范围的界定

1、正确认识科学技术劳动

在马克思关于最基础的一般生产劳动的定义中,劳动被认为是人与自然的一种交换,人通过自身活动来实现和自然的物质交换过程,这个交换过程具有明确的目的,社会分工的不同仅仅只是参与的形式不同,但其最终目的是相同的。鉴于此,从事科技劳动的劳动者,虽然没有实施具体的体力劳动,但并不能将他们排除在能够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范围之外。科技作为当前重要的生产力,它不但可以创造价值,而且通过对科技的应用还可以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那么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从事科技劳动的人不但可以参与分配,而且还可以根据其贡献实现较高比例的分配。

2、正确认识服务劳动

从劳动价值论的范围看,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判断一项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首先要看这项劳动是否参与了商品的生产和交换,这可以从劳动结果是否具有商品属性来判断,其次,创造价值的活劳动不仅包括活劳动本身新创造的价值,活劳动创造的价值中还包括活劳动所运用的知识,技术创造的价值。服务劳动尽管不提供实物产品,但它以活劳动形式提供使用价值是无可争辩的,也就是说,它的劳动成果是有用的。在服务产品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实现在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中,因而也会形成价值。因此,凝结在服务产品使用价值中的抽象劳动就形成服务产品价值的实体。虽然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消耗是同时发生的,交换就在生产中进行,但只要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参加交换,为它付出的劳动耗费就已经凝结在这种使用价值中了。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肯定的是服务产品可以成为商品,因而创造价值的劳动应该拓展到生产服务产品的第三产业劳动。但是,并不是第三产业的所有劳动都创造价值,这要看它是否以交换为目的,能够成为商品。只要服务产品是劳动成果并以交换为目的,进入市场成为商品,那么生产服务产品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

(二)破解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产生的争论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确立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的一大举措,它符合社会主义私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合理性产生了很大的争论,部分学者认为如果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就应该承认创造价值的不仅有活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就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是没有将财富和价值的概念区分清晰。从劳动价值论角度出发去分析,生产要素之所以能够参与分配,其原因就在于创造财富的源泉不仅仅是劳动还有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只有将劳动过程与生产物质财富的过程统一起来,认为如果只有劳动而没有生产资料的加入,那么财富的创造是无法进行的。所以在这里我们应区分清楚财富和价值之间的区别,理清价值分配和价值源泉之间的关系,价值分配和价值创造之间虽然有一定的关联,但是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理解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分配的不只有劳动这一要素的原由。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张薰华.《资本论》脉络第二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1978 年12月22日通过。

[4]尹连英.高晓红:《资本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赵亚楠(1994-),女,汉族,河北沧州人,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经济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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